山東榮成公安局局長于新壯被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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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8年11月22日訊】中共官媒週四通報,山東榮成市原公安局局長、政協副主席于新壯,因貪污受賄等罪行,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其妻孫文榮因幫助掩飾罪行等,獲刑六年。

判決稱,于新壯犯有貪污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受賄罪、單位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妻孫文榮因掩飾隱瞞犯罪、貪污罪、受賄罪,被判六年,罰款五十萬元人民幣。

據報,2000年到2010年,于新壯擔任榮成市公安局局長期間,侵占榮成市公安局及其轄屬部門、單位財產1,883.02萬元、象牙5根;索取、收受他人財物17.13萬元;于新壯和孫文榮家庭財產共計6,924.47萬元;另有玉石、字畫、象牙等共計1,428件,購物卡和購物券一宗。

另據《明慧網》報導,于新壯任榮成市公安局長期間,跟隨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近20人被迫害致死,七十多人被判刑、勞教。

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也對于新壯進行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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