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造假案 兩人被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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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11月03日訊】港珠澳大橋工程報告造假案中,土木工程拓展署承辦商的兩名前工地實驗室技術員和助理,本週五在香港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二人因此案分別被判監23個月和21個月。

據港媒報導,這兩名涉案的前實驗室人員分別是27歲的趙志興和26歲的潘家偉。他們二人被指控在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26日期間,串謀他人更改試驗所內與壓力測試機連接的電腦資料,包括更改測試的日期、時間,以及利用曾通過測試的混凝土樣本或強力混凝土磚,代替要送交測試的樣本去做壓力測試,企圖欺騙署方兩名首席技術員及其他人員,隱瞞他們沒照規定進行混凝土壓力測試的事實。

辯方律師在為趙志興和潘家偉陳情時,強調兩名被告出身勞工家庭,而他們兩人的父親已相繼身亡,他們現在是家庭的支柱。

律師辯稱,此案中他們兩人並不是主謀,事發後也坦白承認犯錯,而且其所作的虛假測試並不影響大橋的結構,沒有對大橋安全產生實質性的影響。

法官則在宣判時表示,造假「一次都嫌多」,因為造假會令市民對公共工程的檢測和認證系統失去信心。

據報導,為解除公眾的疑慮,工程報告造假案被踢爆後,政府額外花費了5800萬元來進行補救。

據公開的資訊,2017年年中,土木工程拓展署的監管人員察覺港珠澳大橋的一份檢測報告有「不尋常的跡象」,經內部調查後決定轉交香港廉署跟進。廉署接獲土木工程拓展署轉交的投訴後,開始對該案展開深入的調查。

其後,香港廉政公署逮捕了21人,指控他們涉嫌在港珠澳大橋工程的混凝土檢測中造假,其中就包括趙志興和潘家偉。

該事件令輿論質疑,港珠澳大橋會否因監管不力而演變成「豆腐渣工程」。

(記者欣然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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