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獲永久綠卡前 轉換身份可留美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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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8年06月13日訊】美國臨時綠卡持有人,申請轉換為永久綠卡,在等待期間臨時綠卡過期、但尚未獲得批准時,移民局給予繼續在美居留12個月的權利,而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近日宣佈,現在這個期限,延長為18個月。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6月12日公布新信息,從6月11日開始,所有遞交「I-751申請移除綠卡限制表格」,和「I-829企業家申請移除綠卡限制表格」的申請人,將收到移民局發放的「新版I-797表格」作為通知,可以與申請人的I-551表,也就是永久居民卡一起使用,而這個I-797表格的有效使用期,將從一年延長到一年半。

紐約資深移民律師李進進:「這個改變反映了移民局在處理這兩類表格,就是I-751表格和I-829表格方面,比過去計劃的時間要長。那麼,它(移民局)臨時的把它安排到18個月,只是這樣的一個安排。沒有說其他的更多,只是反映了過去一些案子拖延的狀態。目前,這種改變沒有實際意義。」

如果有效期再超過一年半的期限以後,應該怎麼辦?

紐約資深移民律師李進進:「你拿著這個通知,到當地的移民局,再蓋一個章說,我的I-751表格或I-829表格還在等待當中。移民局通常都會再蓋一個章,讓你繼續留在美國,讓你合法在美國生活,以及在美國到其他國家的旅行。」

移民局也提醒,如果臨時綠卡持有人,計劃離開美國超過一年以上,需要先申請I-131表格,獲得回美證。

新唐人記者柯婷婷、韓瑞紐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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