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憲表決生變?傳代表改用填紙投票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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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3月06日訊】中共全國人大預計11日表決憲法修正案。港媒未經證實的消息稱,屆時將不用電子表決器或舉手的方式,而是採用票箱投票進行表決。

台灣《蘋果日報》3月6日報導,這種表決方式是由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所決議通過的。不過,中共官媒並未見有相關報導。

而據BBC中文網3月5日引述知情人透露,11日的投票表決,仍將沿用電子表決器,即代表通過按鈕表決。屆時每個代表的座位上都會有一個表決器,但桌面上不會擺放名牌,媒體將被禁止進入會場。

本次修憲,因為涉及取消對國家主席、副主席任期限制,因此備受關注。

根據中共憲法規定,憲法修正案需要獲得全國人大代表的2/3以上多數通過,才能正式生效。不過,與會代表中超過60%都是黨員代表,此前中共推出表決的提案,也從沒有不通過的先例。

資料顯示,中共全國人大在1990年開始使用電子表決器。在此之前,全國人大所有表決都是以舉手或鼓掌通過,人大代表因此被嘲諷為「舉手機器」。

當年電子表決器的總設計師林達亮曾宣稱,沒人能從這套系統查出代表們投了什麼票。

不過,曾任全國人大常委的法學教授江平在其回憶錄中,引述一名人大常委會主管人員的內部說法稱,這個表決器當初就是按照能夠查出來的思路設計的。

該名主管人員還舉了一個例子:有一次表決的時候,發現每一次投票都有一個人投反對票,會務組就報告給全國人大的領導。最後查出來是廖承志的兒子廖暉所為。他也承認了自己每次都投反對票,目的就是想知道這個表決器是不是真的能反映他的意見。

(記者鄭路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明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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