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案再次開庭 檢方求刑30年罰8.66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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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2月28日訊】韓國前總統朴槿惠涉嫌貪腐濫權案,本週一再次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開庭審理。檢方請求法庭判處朴有期徒刑30年,並追繳1185億韓元的罰款。朴槿惠這次仍然拒絕出庭受審,其律師指稱檢方一直未能對其指控提供全面證據。

當地時間2月27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開庭審理朴槿惠案。檢方指控朴槿惠涉嫌將「國民委任的總統權限私有化,壟斷國政並毀損了憲法價值」,指她作為韓國「首位被彈劾的總統」是韓國憲政史上無法抹除的「污點」。

現年66歲的朴槿惠2017年陷入貪腐醜聞中,當年3月,韓國憲法法庭宣布彈劾總統案成立,並裁定停止朴槿惠的總統職務,將其拘押調查。

4月17日,韓檢方對朴槿惠提起公訴,朴槿惠被控涉嫌濫用職權、強迫企業出資、洩露公務機密等18項罪名。

當時檢方指控朴槿惠涉嫌與其閨蜜崔順實共謀,強迫企業向崔順實掌控的Mir財團和K體育財團出資774億韓元。

公訴內容指稱,朴槿惠涉嫌與崔順實共謀從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處接受賄賂,並濫權下令炮製文藝界黑名單打壓異己,還指示前青瓦臺秘書向崔順實泄漏青瓦臺和政府部門秘密文件。

今年初,檢方對朴槿惠又增加了收受賄賂、違反選舉法和違反國家情報機構相關法規3項控罪。

不過,從2017年10月起,朴槿惠宣稱自己遭到假借法治之名的政治報復,並開始抵制一切審理和調查。本週一(27日)的這次庭審,朴槿惠仍然缺席。

據公開的資訊,韓國法院一般會在公佈量刑要求後的兩至三周作出一審判決,但考慮到本案的特殊性,法庭27日宣佈該案將於今年4月6日宣判。

朴槿惠的律師27日公開批評,指控方一直未能對朴槿惠的指控提供全面證據。律師稱:「總統(朴槿惠)未有威脅那些企業,而那些企業亦不是因為恐懼而提供資金的受害人。」他表示,涉案的那些企業跟政府一直保持着友好關係。

朴槿惠閨蜜崔順實早前已因濫權、受賄等罪,被判處20年有期徒刑並罰款180億韓圜。

(記者何雅婷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東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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