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法輪功學員遭港府遣返 律師團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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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7年07月22日訊】香港政府再度非法遣返台灣法輪功學員!22號晚間,至少20多位台灣法輪功學員前往香港,預定參加隔天的「720反迫害18週年活動」,卻遭港府無理由遣返。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對此表達嚴正抗議。指出港府的作法違反香港基本法,破壞一國兩制,呼籲新任特首林鄭月娥,不要重蹈前任特首梁振英的覆轍。

台灣法輪功學員鄭先生:「在我們持有合法的證件的情況下,我們進入了香港,香港的入境處沒有任何理由,把我們留置5、6個小時,到最後也沒有任何理由,把我們遣返。」

台灣法輪功學員為了參加7月23日在香港舉辦的「720反迫害18週年遊行」,7月22日搭機前往香港。不過,明明合法申請入境香港,卻遭到香港無理由遣返,甚至,在香港機場遭到非法搜身。

台灣法輪功學員徐女士:「到入境的時候,他們(香港海關)就寫很久,然後就說帶我們到入境室裡面去了。我們有問,因為我們一直問說是什麼原因,他們只是說要檢查,然後就叫我們要坐在那裡。就一直迂迴,他也沒有說原因。」

台灣法輪功學員:「我們就是有3個被帶到海關單獨檢查,就是對行李檢查的很透徹,然後我們3個就被帶到小房間,一個一個檢查。」

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表達嚴正抗議,指出港府行徑違反香港基本法141條,剝奪法輪功學員在香港參與合法活動的權利。正告新任特首林鄭月娥,不要參與迫害法輪功,停止遣返台灣人民的非法行為。

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我們法輪功人權律師團,嚴重抗議香港政府再次以非法手段,遣返持有合法證件的法輪功學員。在此,我們對新上任的林鄭特首,還有入境處的曾處長,請你們不要再重蹈梁振英覆轍,不要參與迫害法輪功,不要破壞一國兩制。」

過去十年,港府曾經有多次非法遣返台灣法輪功學員的紀錄,包括2001年黑名單事件、2003年暴力遣返80人,2007年則發生最大規模遣返事件,至少500人在香港機場遭暴力遣返。

在習近平剛結束訪港,重申依循一國兩制的時刻,港府再度非法遣返。台灣法輪功律師團表示,將保留法律追訴權,依司法途徑,替被遣返的法輪功學員討回公道。

新唐人亞太電視胡宗翰、巫亦晴、劉姿吟台北桃園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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