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曉輝:被雙開政協高官與誰搞團團夥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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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華社6月2日報導稱,3月被查的全國政協原常委、港澳臺僑委員會原主任孫懷山業已被「雙開」,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也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按照官方的說法,孫懷山「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搞團團夥夥,對抗組織審查」,「違規接受公款宴請,安排有關單位公款接待家屬旅遊」,「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其子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等。

這些罪名與2016年中央巡視組對全國政協巡視後回饋發現的問題契合,當時指出的問題主要有:違規經商辦企業問題比較突出,少數領導幹部紀律規矩意識淡薄;一些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利用政協資源謀利;機關內部管理存在「燈下黑」,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時有發生……作為政協「大管家」的孫懷山對此自然負有責任,其落馬和被公示的罪名也印證了這一點。

顯而易見,入刑後的孫懷山濫用職權、受賄罪是免不了的,不過,其最嚴重的罪行還是政治方面的,除了與中央政策唱反調外,還在「搞團團夥夥」。所謂的「搞團團夥夥」,或者類似的表述「結黨營私、拉幫結派」,通常的理解是在利益集團內部,掌權者為了私利而抱團合夥。而對於這一表述,在以往落馬的官員中,有幾人是被著重點名的。

2016年10月,習近平在中共十八屆六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中提到「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徐才厚、令計畫等人,不僅經濟上貪婪、生活上腐化,而且政治上野心膨脹,大搞陽奉陰違、結黨營私、拉幫結派等政治陰謀活動」。2015年原江蘇省委秘書長趙少麟落馬時的通報中則首現「團團夥夥」字樣,而趙少麟的「團團夥夥」中迄今已被查的官員有原天津市政協副主席、公安局長武長順,國家行政學院副院長何家成,山東濟南市委書記王敏等,另外現政治局常委張高麗、原國務院副總理回良玉也被高度懷疑涉入其的「團團夥夥」。

那麼,孫懷山與誰「搞團團夥夥」呢?公開資料顯示,孫懷山長期在政協工作,1999年前任全國政協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兼中協服務開發中心(服務局)總經理(局長);1999年升任副秘書長,此後擔任時任政協主席賈慶林長達10年的大秘書;2010年兼任全國政協機關黨組書記;2013年再升任常務副秘書長兼機關黨組書記,躋身正部級;不過,蹊蹺的是,2015他卻被降為常務副秘書長兼機關黨組副書記。2016年8月,孫懷山改任政協港澳臺僑委員會主任,他同時還是中央委員。

因此可以推斷,作為政協副秘書長、常務副秘書長十幾年,負責政協諸多事務性工作的孫懷山,如果「搞團團夥夥」,不僅僅涉及政協內部人員,還應包括與之有關聯的人物。筆者在3月其落馬時曾分析,孫懷山被查極有可能與香港特首選舉有關聯,因為他在任副秘書長、秘書長期間就與香港、澳門關係密切,多次參加相關活動,而其後進入政協港澳臺僑委員會也並非偶然。

在與港澳的關聯中,孫懷山妄議北京最高層對香港的「大政方針」,與中央唱反調也是極有可能的,因為從公開的報導看,他與香港特首梁振英、香港中聯辦主任張曉明以及香港商界的政協委員都存在交集。

比如2014年9月12日,孫懷山參加了香港廣東社團總會第八屆會董就職典禮聯歡宴會,參加者還有全國政協副主席董建華、梁振英、張曉明、中聯辦副主任林武、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宋哲,中央統戰部副部長陳喜慶等近200位中央、廣東省轄下21市有關機構領導。

再如2006年3月底,香港中華文化總會組織並由高敬德會長率領的香港商界知名企業家一行60人,前往江蘇考察。孫懷山為訪問團高級顧問。而高敬德是香港新恆基國際(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曾天價買下張曉明的書法作品。

2016年香港《成報》去年曾披露,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副主任林武利用統戰機會,設立大量社團為自己撈錢。在張曉明任內,香港成立的社團數目急增,僅2015年新成立的社團組織最少有10多個,數目較2013年的4個,激增兩倍。社團成立時,通常會請建制議員、政協、中聯辦不同層級的官員、特首等捧場。這些社團除了為了統戰、選舉配票及撐場等,還是其貪腐的管道,同時也應是江派亂港的基礎。

如果孫懷山與亂港的梁振英、張曉明沆瀣一氣,搞團團夥夥,那問題遠比其貪污受賄嚴重的多。儘管其「團團夥夥」成員並不明朗,但孫懷山的被查,意味著其「團夥」成員中的某些人的罪行也在被掌握。在香港一再傳出張曉明將被免、梁振英因涉嫌受賄將被控的資訊之際,孫懷山被送上審判臺,是否也在傳遞某些信號呢?其背後會有誰呢?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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