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富商之子留學遭「同胞」撕票 主犯獲刑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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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7年02月23日訊】2017年2月22日,一起轟動華人圈的大陸留學生遭綁架撕票案,在加拿大北溫哥華高等法院宣判。該案主犯23歲的華裔張天一被判誤殺罪,獲刑14年,另一從犯判刑7年。

據外媒報導,2015年9月27日,23歲的大陸留學生Peng Sun(孫鵬)在加拿大溫哥華遭綁架,綁匪索要贖金1200萬,孫家人先後將兩筆共170萬人民幣匯到了對方提供的大陸銀行賬戶裡。當孫父要求與兒子通話時,聽到的是別人的聲音,預感孫鵬可能遇害。隨後,加拿大警方證實,孫鵬的屍體在一輛白色賓利車內被發現。

據報導,孫鵬出生於北京一個富裕家庭,父親從事建筑行業,擁有自己的公司。孫鵬15歲來加拿大溫哥華留學,按照父親的計劃,他從昆特蘭理工大學畢業後,就回國繼承家業。

2013年,孫鵬住在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貴林市的一棟別墅裡,孫鵬與華裔張天一的房子隔著一條小街。因為都是中國同胞的關係,兩人很快熟絡起來。後來,孫鵬和女友發現張天一很不誠實,于是和他疏遠了。

當地時間2015年9月27日,張天一騙孫鵬來家裡參加自己孩子的滿月酒,孫鵬出於禮節決定前往,結果遭到綁架。張天一和另幾人把孫鵬綁了起來,用槍頂著孫鵬的頭,開始給孫鵬的父母打電話索要1200萬人民幣的贖金。

孫鵬的父親孫倉第一次接到電話是在溫哥華時間2015年9月27日晚上8點半,電話那端的兒子只說了一句:「爸爸,我被綁架了,他們拿槍頂著我的頭呢!」

據悉,孫鵬從走進張天一的家到死亡,只有7個小時。張天一通過律師描述了當時的情形:9月27日那天晚上,他短暫離開了囚禁孫鵬的地下室,到28日凌晨再回去時,只見孫鵬躺在地上,被一個綁架者電暈過去了,身上用塑料布蓋著,一動不動——已經死了。

據屍檢報告說,孫鵬死於窒息,有一根帶子緊緊地勒住了他的脖子。家人見到他的屍體面目已經扭曲,臉呈紅紫色,舌頭外露,看起來死前經受過強烈的痛苦。

大約凌晨1點30分,張天一和另外兩個綁架者把孫鵬的屍體從公寓移到了孫鵬的白色賓利後備廂裡,然後把車開到了北溫哥華的韋林頓道900號附近。凌晨2點後,加拿大警方開始監聽張天一的電話,凌晨3點,警方找到了那輛白色賓利,將張天一、Hiscoe和前來搬運屍體的Dyllan Green和Gorelik當場控制。

該案在一年多的調查、審理過程中,案情多次反轉。加拿大警方曾在2016年3月和11月向孫家人承諾張天一被判一級謀殺。但在今年2月,該案公開宣判前,檢方與張天一方達成一致,只承認較輕的誤殺罪,非法拘禁和勒索。因為本案無法證明張天一在綁架起初就是以殺人為目的,因此只能判為「誤殺」。2017年2月21日,在北溫哥華高院,法院宣判張天一獲刑14年。

孫家人對這樣的審判結果完全無法接受,「明明是他接近孫鵬,找他去別墅,打電話敲詐,搬運屍體,這都不能判他一級謀殺嗎?」據悉,孫鵬被殺後,孫鵬的父母無法接受兒子的死亡,喪子之後的孫滄已徹底對事業心灰意冷,自己的公司也已經宣告倒閉。

據瞭解,綁匪張天一個性張揚,他說自己的父親是大陸山西一位官員。一位朋友回憶,「他當時總說自己家怎麼怎麼有錢,怎麼怎麼牛,背景很深」。

據他身邊朋友透露:張天一1992年5月出生,出國前在山西太原生活,曾在山西財經大學財政金融學院短暫就讀。朋友說,張天一在太原開的車也是百萬以上,出手闊綽。他的圈子裡,都是愛開跑車的人。

張天一的一位校友則稱,「他能說會道,特別會幫人家洗腦、愛說謊、虛榮心強。」他曾謊稱能幫同學辦出國,每人收三五萬塊錢,結果事沒辦好,錢也沒退,只好逃到了溫哥華。

據報導,還有7名加拿大籍男子涉嫌綁架案。疑犯Hiscoe目前與檢方達成了一致,承認綁架罪,接受了七年的有期徒刑。同案犯20歲的Dyllan Green及18歲的Jacob Gorelik,因為聲稱自己對搬運東西為何物並不知情,已經被檢方撤銷控罪。直到宣判當天,還有至少四個涉案人員,無人知道他們的身份和下落。

(記者羅婷報導/責任編輯: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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