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發布抗議追責 律師: 剝奪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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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7年02月09日訊】首先來關注中國的消息。中共最高法院日前發布所謂「保護司法人員安全」的新規定,表示將對在法院周邊以靜坐、打橫幅等方式表達抗議的民眾,追究刑事責任。大陸律師和維權人士都認為,這是違憲的規定,剝奪公民言論自由。

中共最高院7號印發《人民法院落實的實施辦法》。其中規定,對於在法院周邊實施靜坐、散發材料、呼喊口號、打立橫幅等行為的人,法院應當商請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鄭州律師姬來松:「最高院出台這個東西是違背憲法的規定的。我個人認為是,有些法院不讓人民群眾去法院內旁聽。不讓旁聽,他們只有在法院門口,如果讓人去旁聽的話,在法庭外的抗議會大大減少,而旁聽其實也是憲法、訴訟法規定的權利。」

根據《實施辦法》規定,在法院周邊靜坐、散發材料、呼喊口號、打立橫幅等,還可能被定為所謂的「聚眾衝擊國家機關」、「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等罪名,追究刑事責任。

北京維權人士周莉:「一直是不允許抗議,沒有言論自由,只不過現在把它文字化了,出台這條規定之前,也是如果在法院外抗議啊、靜坐,派出所也會很快出警,也是按『尋釁滋事』或者『擾亂公共秩序』來處理的。」

上海維權人士陳建芳表示,中共自己制定的《憲法》從來不遵守,製造了很多錯假冤案,法院不講法,老百姓沒地方申冤。

上海維權人士陳建芳:「在中國,法院也是叫中共控制,它們法院明顯違背《憲法》,赤裸裸的曝露中共獨裁統治,就靠謊言暴力維持它的政權。」

近年來,大陸官民衝突不斷,法官遇刺事件時有所聞,過年前,廣西陸川縣退休法官傅明生被殺害,疑凶是他在1994年審理一宗離婚官司的被告。而中共最高法院院長周強最近才明確表示,反對司法獨立。

新唐人記者熊斌、陳杰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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