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天韻:聶樹斌案判定無罪最大冤案仍在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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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中共最高法院公佈了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姦一案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宣告其無罪的處理結果。在網上看到圖片,聶樹斌的父親和聶樹斌的姐姐在得知結果後,放聲大哭。聶樹斌的父親說,等了二十多年終於迎來遲到的正義。這張照片實在令人心酸!在「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居然執行了死刑。20多年後的「歉意」,無論有多麼誠摯,如何補償得了一條生命?如何彌補一個家庭永遠的傷痛!

聶樹斌案發生在1994年,是一起飽受爭議、涉及死囚器官移植的舊案。1994年8月5日。河北省石家莊市西郊孔寨村附近發生了一起強姦殺人案,當時在石家莊市鹿泉區綜合職業技術學校校辦工廠工作的聶樹斌成為犯罪嫌疑人。他於9月被刑事拘留,次年3月被石家莊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和強姦罪判處死刑。聶樹斌提出上訴後,河北省高級法院4月25日做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以強姦罪判處15年徒刑的終審判決。根據案卷記錄,4月27日,即二審兩天後,在沒有通知家人的情況下,聶樹斌被執行了死刑,不滿21歲。

聶樹斌從被判處死刑直至被槍決,他的家人從未收到過一審和二審判決書,直到2007年才收到法院判決書。由於拿不到判決書,雖然聶樹斌的父母堅信兒子無罪,卻無法進行申訴和申請再審。另外,網路曾流傳,聶樹斌被處決後,他的腎被移植給一名著名退休外交官。香港《東網》2015年5月6日發表文章「聶樹斌案絕不僅僅是錯判」認為聶樹斌案最令人恐怖之處不在於是否錯判,而在於是否故意錯判。評論指出,聶樹斌是中共器官買賣的犧牲品,而移植器官的利益很可能有政治因素。

習近平就任以來,提出依法治國,不斷推進司法改革。去年5月1日以後,大陸法院實行「有案必立,有訴必應」,令人期待司法亂象得到徹底全面的清理。這一次最高法推翻原判,釋放了一個積極的信號。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發佈消息:河北高院堅決服從並執行最高法院的再審判決,謹向聶樹斌的父母及其親屬表達誠摯的歉意,並汲取深刻教訓,就是否存在違法審判問題及時展開調查。河北高院也將及時啟動賠償程式,依法做出賠償決定。此時,人們要問:悲劇為何發生?法律為何蒙羞?因此,作為司法部門,除了道歉、賠償和反思之外,追究當年錯判的原因和責任人的刑事責任,更為必要。

上海京衡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鄧學平曾經表示,應著眼於如何消除、糾正冤假錯案過程中的各種障礙正義的體制和人為因素。他說:「正義是一個整體,每個人都與之不可分割;聶樹斌案的結果如果侷限於個案本身,不能有效推動冤假錯案平反和糾正機制的完善,那麼下一個聶樹斌的命運很可能將難以避免」。

放眼中國大陸,還有多少個聶樹斌?在中華大地上,最大的冤案仍在繼續。本世紀最大、最慘烈的人權迫害,便是中共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自1999年7月開始,江澤民發動整個國家機器,鎮壓信仰「真、善、忍」的善良民眾,對手無寸鐵的修煉人實施群體滅絕政策。數千萬法輪功學員和他們的家庭被拖入痛苦的深淵:精神折磨、肉體虐待、經濟制裁、洗腦、株連、酷刑、活摘器官。恐怖手段駭人聽聞,無所不用其極。最高執政者瘋狂虐殺本國公民,殘暴程度遠超納粹。悲劇實例,觸目驚心。

湖南省衡陽市法輪功學員陳湘睿,因拒絕轉化,一夜間被毒打致死。2003年3月11日晚上9點,陳湘睿被警察綁架到衡陽市公安局,警察對其大打出手。電棒、鐵錘加書本、橡膠棍⋯⋯當場把他打致顱骨骨折,顱內出血,五臟六腑全部打壞,肋骨、鎖骨、腳背骨被打斷,腦中樞神經致命損壞。陳湘睿於次日早上離世,年僅29歲。

陳運川是河北省懷來縣北辛堡鄉蠶房營村的農民。陳運川和老伴及四個子女共同修煉法輪功。因為堅持修煉,陳運川的長子陳愛忠、小女陳洪平、次子陳愛立分別於2001、2003、2004年被酷刑折磨致死。王連榮和老伴在流離失所中相繼離世,原本幸福的六口之家僅剩長女陳淑蘭倖存,而她卻因為不放棄信仰而被非法關押。

石家莊市法輪功學員左志剛於2001年5月30日被國保人員帶到派出所,一夜過後被害致死。左志剛的父母捧著兒子的遺像四處伸冤,卻因為政法委密令而無法立案。兩位老人跑斷了腿,流乾了淚,無語問蒼天。

江澤民以個人意志發動了大規模的迫害,使法律變成了一紙空文。迫害者濫用公權力,肆意撈取金錢和利益,毫無顧忌地為所欲為。江澤民大搞腐敗治國,收買官員以脅迫他們參與迫害。有的警察甚至在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時說:吃喝嫖賭我們不管,就是不讓學「真、善、忍」。

迄今為止,經過民間管道核實、已知有4047位大陸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而實際死亡數字由於中共掩蓋真相而無法統計。據估計,被中共活摘器官殺害的學員或達百萬人,失蹤的學員達數百萬人,另有至少數百萬人被非法抓捕,超過十萬人被非法勞教、判刑。

美國國會眾議院343號決議案的聯合發起人、眾議員克里斯‧史密斯表示,在中國發生的、針對法輪功的長達17年的滅絕性迫害,可能是21世紀最慘烈的罪行之一。他說:「我深信,這場對法輪功的滅絕式鎮壓將被視為一種最深重的恐怖。」

今年9月13日,在天津東麗法院的庭審上,余文生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周向陽和李珊珊辯護時說,對法輪功「真、善、忍」的信仰者的迫害,是假法律之名,行犯罪之實,是完全非法的。雖然用法律打壓,但並非依法打壓,而是依政策指令,而這種政策指令又源自黨魁個人的非法意志下的。「其錯誤之明顯、嚴重,為禍之烈,範圍之廣,持續時間之長,牽涉善良無辜之多,恐怕是空絕千古!」

經過了22年的沉浮,聶樹斌案終得沉冤昭雪。遲來的判決引人深思。實現正義的過程可能艱難、漫長,但是,作惡者終難逃脫歷史的審判。其實,每一件冤案,都是檢驗人心的準繩。史無前例的迫害,更是道德良知的試金石。面對迫害,各級體制內人員、司法幹部、公安干警、監獄主管,所有的人,能否堅守良知,善待法輪功學員?能否以自己的方式抵制迫害、傳播真相?

這一次,河北高院對聶樹斌的家屬表示了歉意。那麼,數以千萬計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和他們的家庭,承受了血淚苦痛的中國同胞,不應得到一份含淚的歉意嗎?自去年5月以來,已經有近21萬大陸和海外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向中共最高司法機關起訴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追究其反人類罪、酷刑罪和群體滅絕罪。若要真正實現「依法治國」,應從審判江澤民開始,必須首先糾正這一起大陸的最大冤案,還法輪功學員清白、還法輪大法清白!只有徹底結束對法輪功的迫害和不公對待,中國大陸的法治公平和公正才能擁有希望的明天!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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