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衛用槍莫學電影 或致官司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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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6年10月24日訊】想要買槍作為家中防衛的武器,除了需掌握如何安全操作外,還需要對用槍涉及的法律問題有所瞭解,否則雖然事件中人身安全得到保障,但隨後可能會官司纏身,並得花上一大筆錢。

對天鳴槍嚇退歹徒,電影中屢見不鮮,但在現實危急情況下這樣做,可能會被以兩條罪名起訴。

亞凱迪亞槍店店主劉大衛:「朝天開槍的那顆子彈不知道飛到哪裡,下來的時候可能打到鄰居或者打到任何人,那會對公眾造成危險,所以你會被告。」

另一個罪名是不正確使用槍支,因為正當自衛需要兩個條件。

亞凱迪亞槍店店主劉大衛:「在生命受到威脅,毫無選擇的情況下,你是可以用你的槍。」

專家指出,有空對天鳴槍,表示當事人未受致命威脅,還有時間選擇其他動作。同理,刻意射擊歹徒的四肢也是不正當使用槍支的例子。

此外,用槍的地點也有限制。

亞凱迪亞槍店店主劉大衛:「不包括你的前院,只包括你的屋內和後院。」

這表示如果歹徒在門口或窗口,最好等其完全進入屋內才可以用槍。此外,除後院和屋內可以合法佩戴槍支,想要隨身帶槍出門,需先取得警局頒發的槍支佩戴許可(CCW)。

亞凱迪亞槍店店主劉大衛:「可是在洛杉磯縣,你想拿到這個資格的機會基本為零,除非你住在聖貝納迪諾或橙縣比較好申請。」

專業人士還提醒,散彈槍(Shotgun)也是家中防衛用槍的理想選擇,不僅因為其子彈分散範圍大穿透力小,易擊中歹徒而不會穿牆傷及鄰居,而且其上膛聲音響亮,不用開槍就可能嚇跑歹徒。

新唐人記者李子文、劉寧洛杉磯採訪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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