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洋屍檢結果證警方撒謊 律師:窒息是暴力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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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6年07月01日訊】(新唐人記者何雅婷綜合報導)日前,北京檢方公佈雷洋死亡案的屍檢結果,確認雷洋的死因是「胃內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檢方同時批准對涉案的兩名警務人員以涉嫌玩忽職守罪予以逮捕。同一天,雷洋家屬委託的代理律師陳有西公開作出8點回應,其中表示,雷洋屍檢結果可以證實警方有僞造、隱匿證據等行為,導致雷洋吸入胃內容而窒息的根本原因是暴力。

6月30日,北京市檢察院公佈北京明正司法鑑定中心對雷洋進行屍檢作出的鑑定意見,確定死者雷洋符合胃內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並稱此結論是經過專家審查論證、文證審查後得出的。檢方將結合偵查情況來判斷事實和證據,對案件性質和涉案人員的責任輕重作出認定。

公告並稱,涉案警務人員,昌平公安分局東小口派出所副所長邢某某和輔警周某,在案發後有妨礙偵查的行爲,檢方決定對邢某某、周某以涉嫌玩忽職守罪予以逮捕。

當天,雷洋案代理律師陳有西在《北京青年報》上發表8點迴應:

1、對北京市檢察院初步確定警察行爲導致雷洋外因死亡的案件性質,並逮捕涉嫌犯罪的兩名警察表示感謝。

2、確認雷洋因胃內容物吸入呼吸道導致窒息死亡,排除了原警方和官媒通報的心臟病等病理死亡因素。

3、「雷洋涉警前在街道正常行走,沒有醉酒,胃內容吸入呼吸道導致窒息,只能是外力暴力導致」。

4、檢察院的通報信息不全,雷洋的死因除窒息外,沒有說明其他身體傷痕等是否同爲致死原因,「需要在收到屍檢報告書後,進一步進行研判。」

5、「根據通報,本案罪名性質已經明顯不能定性爲玩忽職守罪。」

6、「檢察院通報中已經明確涉案警察有妨礙偵查行爲。證實有僞造、隱匿證據妨礙偵查、誤導社會的行爲。」

7、希望對其他參與妨礙偵查、協助僞證掩蓋真相的人繼續展開偵查,追究其法律責任。

8、表示期待此案能依法辦案,查明真相,實現司法公正。

日前,北京某三甲醫院的一位急救醫學專家在接受陸媒採訪時對雷洋死亡原因進行了進一步的說明。他表示,胃內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是指人在胃中含有食物的情況下,嘔吐時由於意識不清或昏迷等原因不能控制呼吸,將嘔吐物吸入氣道進而導致窒息死亡的情況。

該專家稱,人體基本的生理防範不太可能使人在清醒時吸入嘔吐物,所以胃內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通常發生在人體失去意識的情況下。

中國大陸各大媒體官微發佈雷洋屍檢結果信息的同時,幾乎全部關閉了評論功能,各大門戶網站的相關報導,大多也關閉了評論留言功能,即使個別保留評論功能的,卻刪除所有質疑的聲音,僅留下官方水軍和五毛的留言。

針對上述情況海外有輿論發出追問:雷洋為什麼會昏迷?又是什麼原因導致他嘔吐?這種情況的發生與他身體上曾遭受毆打的傷痕有何關係?警方涉案人員對此應該負什麼責任?

責任編輯:唐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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