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披露哪些是王岐山無法容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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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5年09月17日訊】(新唐人記者鍾離述綜合報導)9月17日,陸媒盤點十八大後中紀委書記王岐山麾下反腐人員,談到王岐山用人有四個特點,哪些人王岐山不用成為媒體關注的焦點之一。

9月16日,中紀委又新增了2名官員。中共外交部部長原助理劉建超調任國家預防腐敗局副局長;中共審計署人事教育司原司長王鴻津調任中紀委第五紀檢監察室主任。

《新京報》旗下微信公眾號「政事兒」總結稱,王岐山任中紀委書記以來,在人事布局方面有四大用人特點,其中最後一條是「不容燈下黑」。

2014年5月,時任中紀委第四紀檢監察室主任魏健被查,當時的第四室負責聯繫金融口等單位;更早前其曾任職內設機構改革前的第五室主任和第二室主任。

查處魏健不到10天後,中紀委副局級紀律檢查員、監察專員曹立新也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10天內兩名中紀委廳局級官員落馬,被視為中紀委清理門戶之舉。觀察發現,中紀委從2013年起就一直在「清理門戶」,到2014年9月份,中紀委統計有41名「自己人」被查。

另外,中紀委的官員被調離紀檢崗位的,也被認為是一種「清理」,比如:2014年11月調到北京軍區擔任政治部副主任的劉濱,本是原中紀委常委、軍紀委副書記、總政紀檢部長,因其被認為是中共前軍委副主席徐才厚的「鐵杆」而調離;另外,中共十八大後擔任了中紀委副書記的王偉,僅僅半年就在2013年5月被免去中紀委職務,調到三峽辦當副主任,有海外媒體披露,王偉「在主責調查薄熙來案期間,涉嫌違反規定及泄漏機密。」

2015年1月召開的中紀委十八屆五次全會上,王岐山通報:將對紀檢隊伍自身「燈下黑」繼續加強防範。

2月1日,中共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刊發文章《強化自我監督防止「燈下黑」》,羅列被查處的紀檢監察官員有5類:欺瞞組織者有之,利益輸送者有之,跑風泄密者有之,拉關係抹案子者有之,以案謀私者有之。有分析認為,這5類是王岐山不能容忍的紀檢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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