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克蘭通過立法 禁納粹和共產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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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5年04月10日訊】烏克蘭議會週四通過法案,禁止納粹和共產黨的標誌及其思想,違反者將被處以5到10年有期徒刑。出席議會的307名議員中,254人投下贊成票。法案在總統波羅申科簽署後將正式生效。

烏克蘭國會禁止已經被認為是罪犯的共產黨和納粹,同時禁止在公開場合使用它們的標誌。

烏克蘭國會還同時禁止公開表示集權政權不是犯罪的言論和廣告。

法案起草者之一利亞申科:「我認為這是國會的歷史性決定,早在烏克蘭獨立時就應該做這樣的決定。」

法案起草者之一盧森科:「那些以列寧、斯大林、克拉拉•蔡特金命名的街道都要重新更名,不允許對集權統治頭目進行宣傳。」

歷史學家認為,共產政權曾令幾百萬烏克蘭人失去生命,但最主要的破壞在於對人思想的變異。清除共產標記,是解體共產主義的第一步。

國會議員蘇斯洛娃:「那些在共產體制內接受培訓和身居高位的官員,5-10年之內都不能在政府領導崗位工作。」

新的立法允許烏克蘭對那些在集權體制內犯下罪行的官員進行調查和揭露,此外國會還通過一項新的立法,公開共產極權鎮壓的檔案。

新唐人記者安娜烏克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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