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新版不動產權證書 土地有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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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5年03月12日訊】「有土斯有財」是華人社會的重要觀念,尤其是辛苦打拚一輩子的人,總想存錢買房子給子孫傳宗接代。不過,隨著中共新版的《不動產權證書》公布,一切似乎發生了變化。根據中共國土部新的辦法,中國民眾的房屋所有權無期限,土地使用權有期限。也就是說,時間一到,土地所有權就不屬於民眾了。

中國的《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3月1號正式施行,同時也正式啟用新版的「不動產登記權證」。不過,引起社會大眾關注的是證書所寫的「使用期限」,一時之間,輿論四起,爭相討論未來是否全國的業主都會變成房客?

針對這一爭議,中共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8號出席全國人大會議時說,不動產權證要求登記的是土地使用期限,但住宅所有權是沒有期限的。

國土部長姜大明:「所有權是沒有期限,但是土地的使用權是有期限的。」

根據姜大明的解釋,「使用期限」就是指土地使用權和海域使用權的期限。「使用權有期限,所有權無期限,兩權分離」。

根據中共現行的對房屋產權的規定,房屋產權分為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前者的期限為永久,而後者則是依照土地類別劃分,訂有40至70年不等的期限,期滿之後會按規定徵收不同的費用。換句話說,70年後,土地屬於政府的。

獨立評論員張健:「如果土地使用權只是70年的話,那麼土地之上的東西,那歸屬權到底應該屬誰?那麼當土地到期之後,房子還是你的,難道你要把房子憑空搬起來,然後搬到另一個地方嗎?所以中共的這些政策,它所制定的是為黨的利益所服務。」

「數億房主一夜之間變房客」成了最近的熱門關鍵字。中國老百姓努力工作一輩子,好不容易買了房,現在又要擔心土地期限問題。

網友鄭建明:「我說拿房屋跟土地比,就像魚跟水一樣的意思,魚也離不開水,那房屋也離不開土地,你說那個水,你要把它有期限不提供了,你讓魚怎麼生存?房屋也一樣意思,離開土地,你要有期限那房屋在期限不可能掛在空中啊?」

博客作家徽湖發表文章表示,製作不動產證書的相關部門不是不懂,而是裝糊塗。當你擁有一套房產,擁有自己的房產證,卻擁有兩個身份:一是房主﹔二是房客。徽湖感嘆,這個邏輯奇怪無比,這樣的不動產權證書到底在忽悠誰?

文章還提到,產權明晰是市場化的一個重要標誌,眾所周知,土地私有化已經成為大眾口中的禁區,無人敢提。拋開當前混亂的土地權屬不談,至少在地上物的權屬上,通過不動產權證書的登記,應該予以明確所有權。但不幸的是,「使用期限」告訴大眾,房子和地都和你無關,真正的主人永遠不是你。

原陝西電視臺記者維權人士馬曉明:「中國的民眾呀,看起來他好像是有這個財產那個財產,我有房子我有汽車,實際中國人他甚麼都沒有,人家說要剝奪你,順手就剝奪了,你說要法(律),那我可以給你制定一個法(律),所以一切權力都在獨裁統治的黨手裏。」

《禮記‧大學》平天下先治國,寫道:是故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財,有財此有用,德者,本也﹔財者,未也,外本內末,爭民施奪,是故財聚則民散。

意思就是,品德高尚的人首先注重修養德行,有德行才會有人擁護,有人擁護才能保有土地,有土地才會有財富,有財富才能供給使用,德是根本,財是枝末,假如把根本當成了外在的東西,卻把枝末當成了內在的根本,那就會和老百姓爭奪利益,所以,君王聚財斂貨,民心就會失散。

有評論認為,新版不動產權證書上設置的「使用期限」,是自相矛盾的偽命題,違背了社會大眾對於經濟基本權的保障,老百姓想要安居樂業都難。

採訪/朱智善編輯/黃億美後製/李智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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