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思敏:周永康罪行何時才能徹底公開?

Facebook

12月首個週末重磅不在南方在官方,而且半夜發消息。6日淩晨(00:00:08)新華網發通稿周永康被逮捕,間隔一小時後(00:01:43)發人民日報評論。至此,頭條標題加新華社通稿加人民日報評論,等於7日全國報紙頭版統一版面。

通稿中,周永康被開除黨籍與移送司法,係5日中共政治局會議做出決定。據瞭解,會議當天北京在通往秦城監獄路上,引人側目的特級警戒與淨街車隊,應該就是押解周永康入獄。這次全國報紙可說徹夜苦等截稿,而「有苦說不出」的最是央視,新聞聯播沒得播,且整個電視台從女主播到管理層,莫不深陷周案漩渦。

這次周案的官方通稿與官媒評論,還是一貫的操作新聞引導輿論。可是今非昔比,民智已是不能愚。

官方通稿,罪名琳瑯,卻不知所云。除了受賄、濫權的通用罪名,「與多名女性通姦並進行權色、錢色交易」,多名是多少?又是哪些人?全民要知道是否淫亂國家電視台?「洩露黨和國家機密」,甚麼機密?洩露給誰?難道是在為不公開審判做說詞?「其他涉嫌犯罪線索」,政變?迫害法輪功?活摘器官?若是這些,不如就此公開,何必試圖再遮掩,國際已經曝光,民眾也並非一無所知,王案薄案那時早已知道。

官媒評論,還是那套千年台詞,貪官一體適用。「堅決、決不、嚴肅、依法……」,王立軍案出現過,薄熙來案出現過,前不久的徐才厚案出現過,這次名字再換上周永康而已。周永康是黨員,國法不能處理不能逮捕,還要先開除黨籍,最高檢才能予以起訴,黨比國法大,有臉說「依法」?

還有更厚臉皮的,此時重批周永康的喉舌媒體,彼時周永康在位濫權時,怎麼不說話?周永康在位不是一天二天,這十多年來,這個國家主管最高政法的居然是個貪腐之輩淫亂之徒,做盡傷天害理之事,不過翻查昔日報導,喉舌可是經年累月「歌頌」這個大罪犯。

通告一點,對周案調查始於2013年12月1日,亦露言外意。檢視新聞時間線,2013年11月中共18屆三中全會召開前後,天安門金水橋撞車爆炸、山西省會七連爆、全國多個航班遭爆炸物威脅、青島中石化輸油管道爆炸。12月20日年終 「反腐」高點,公安部副部長兼「610辦公室」主任李東生落馬。

從王立軍、薄熙來夫婦開始,十八大「反腐」有跡可循,落馬貪官多是涉迫害法輪功的江澤民集團,或者更具體說,江澤民為了迫害搞貪腐治國,唯利是圖者同流合汙,已無一吋淨土的官場,隨便一抓多曾經參與迫害。

特別是李東生「610」頭銜被公開點出,某種程度也為追究江澤民集團的反人類罪留下了伏筆。因為從王立軍、薄熙來、李東生、蘇榮、徐才厚到周永康等人,這些老老虎江澤民的爪子,他們手上沾染的人血可都是包括活摘器官與販賣屍體。

當局所說的「反腐」、「依法」,都看是否能夠徹底公開周永康的真正罪行,才能相信「反腐」、「依法」是真的還是假的。否則避重就輕的罪名,不公佈真相,那不管拿下甚麼級別的老虎,充其量只是再一次「狼來了」的廣播。

文章來源:《大紀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