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出新規 律師:警察自我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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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11月28日訊】廣州市政府網站日前發佈通告,規定外地人到廣州,3天內必須登記,出租屋主在3天之內,不報送租房人信息將被罰款。廣州律師表示:這個通告明顯是廣州警方自我擴權,是侵犯人權的規定。

《廣州日報》日前報導,中共廣州市政府11月23號出臺通告,要求外地人3個工作日內,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向所在街道或社區,管理機構申報居住登記,或者居住變更登記。

有廣州官員說,出租屋主在3天之內,不報送租房人員信息的,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通告一出,立即引發大陸網民和媒體對新規是否合理合法的質疑。

廣州律師隋牧青:「廣州市推出這麼可恥的一個東西,與廣東的改革開放這種『先鋒標兵』這種形象,形成了非常大的一個反諷,我覺得並不奇怪,因為廣州最近這一兩年來,警方的自我擴權非常厲害。」

廣州律師隋牧青分析,這一新規明顯是侵犯人權的規定,和廢除戶籍制度是背道而馳的。

隋牧青:「遷徙的自由是人固有的權力,無需法律確認,那麼現在比如說廢除戶籍制度,實際上也是在向恢復遷徙自由這一步在邁進,而廣州這裡這種做法,他們可能都要恢復到改革開放之前,你到外地去串門,你要開介紹信的啊。」

長住廣州市的江西民眾花滿樓認為,這是中共各級政府進一步加強社會管制的風向標,他認為,這純屬末世政權亂抓稻草之像。

江西民眾花滿樓:「它這個條文出來,無非就是應付上級提出的網格化維穩,這個條文出來之前,這些租房子的都已經有登記的,只不過現在可能是向那些房東施加了壓力,要求把那些責任推到房東身上去了,這個作法有助於他們約束每一個人,跟蹤每一個人的行蹤。」

不過,花滿樓認為,廣州流動人口這麼龐大,新規不可能執行到位。

作為中國的「南大門」,廣州每年都吸引著眾多中國各地的勞務工。4月份,廣州市政府通報,截至2013年年底,廣州登記在冊流動人口686.7萬人。

新唐人記者李韻、李智遠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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