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志峰:對女書記「富婆門」的幾點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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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委書記遭遇「富婆門」。近期,一組關於江西省吉安市委書記王萍佩戴大量手錶、首飾的網帖在網路流傳,引發網友關注。9月23日,吉安市對此回應稱,經查,網帖系吉安市峽江縣涉嫌受賄、正在由檢察機關查處的原縣長塗建忠的家屬所為,屬惡意誹謗中傷,以求達到向地方領導及檢察機關施壓、干擾司法調查和司法公正的目的。王萍則回應稱,照片上的首飾廉價,她是有經濟能力購買這些東西的。類似網帖今年8月份已有一次,但當時未能得逞,「這些人現在被檢察院以涉嫌干擾司法公正正式逮捕。」(9月24日《楚天都市報》)

受到質疑後,吉安官方和市委書記本人沒有遮遮掩掩,也沒有像某些地方那樣熱衷於刪帖搞危機公關,而是及時進行公開回應,這無疑是值得肯定的。但仔細看一下相關回應,還是覺得並不能完全澄清事實、消弭公眾疑慮,反倒讓人增添了不少新的疑問。

市委書記的首飾到底值多少錢,誰來鑒定?根據網路圖片統計,王萍有11款不同式樣的手錶,18款不同形狀的手鏈或手鐲,22款不同樣式的胸針或胸花。其中可以確定價值不菲的,是一塊歐米茄手錶。其他手錶和首飾,全部都是廉價貨嗎?起碼目前還難以確定,因為一切都是市委書記本人在自說自話,並無專業機構的鑒定,更無上級紀檢部門的介入。這時候,最需要的是第三方調查,特別是來自紀檢等部門的調查,而非讓當事人及當地官方自說自話、頻頻「闢謠」。利益相關方的「闢謠」難以服眾,其可信度很多時候也難以保證。

發帖者是否構成干擾司法公正?據市委書記稱,網貼「是涉腐官員家屬對我進行的汙名化行動」。不過,竊以為舉報莫問動機,關鍵要看舉報內容是否符合事實。在法制社會裏,誰都有權利、有義務對自己認為涉嫌違法的人和事進行舉報。哪怕舉報者的動機是為了個人利益甚至是「泄私憤」,我覺得也沒什麼不可以——只要舉報合理合法就行了。至於舉報是否屬實,自有相關部門去調查、去處理。現在,市委書記的首飾到底是否值錢尚未有權威結論,怎麼就認定發帖者屬於惡意誹謗中傷呢?不知逮捕「這些人」,是僅僅因為發帖,還是他們另有其他違法行為?如果僅僅是因為發帖,我覺得「干擾司法公正」的定性值得商榷。

面對「網路曝」,是先查網貼真實性,還是先查發帖人?據悉,網貼出現後,經公安部門查實,發帖系吉安市峽江縣涉嫌受賄、正在被檢察機關查處的原縣長塗建忠的家屬所為。先查發帖人的身份,是不少地方和官員的共同做法。四川雅安落馬書記徐孟加,蘆山地震時因被央視主播打斷引發關注,隨即就有網路舉報指其錢多、房多、女人多。對此,徐孟加採用了和劉鐵男相同的應對方式——雅安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出面闢謠,徐孟加同時用技偵手段查出了發帖人,給予處分。擁有「技偵手段」的,只能是「特殊部門」。他們的職責,是打擊犯罪、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千萬不要淪為官員的家丁和打手。如果連「技偵手段」也淪為「查處舉報人」的工具,不止是發帖者和舉報者的悲哀,更是對「法治社會」的抹黑和挑戰。我們應該「解決老百姓提出的問題」,而不是「解決提出問題的老百姓」。

無風不起浪,市委書記遭遇「富婆門」或許有這樣那樣的客觀原因,但毫無疑問的是,她的穿戴打扮確實比較講究、引人注目。當然,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女性官員也是人,也有追求美的權利。可不管怎麼說,其他人對官員進行監督和質詢也是正常的,只要不超出法律的範疇,不僅不該打擊,反倒應當鼓勵。怎樣才能關上「富婆門」,讓一場風波平息下來?我的建議是:要麼市委書記主動公佈購買飾品的發票,同時公開自己的家庭財產,自證清白;要麼請上級紀委介入進行徹查,及早拿出權威結論。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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