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衛新聞採訪權 記者告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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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8月28日訊】今年6月26日國台辦主任張志軍來台,新頭殼記者林雨佑前往採訪卻差點遭警方逮補。林雨佑27日正式到台北地檢署向員警「17368號」等人,提出妨礙新聞自由及人身自由等強制罪告訴。他表示,提出告訴是要讓國家機器了解,新聞自由是重要價值,絕不可以輕易踐踏,希望警方往後處理類似情形時,能有所收斂。

黑色島國青年陣線總召魏揚等人趁國台辦主任張志軍來台,前往烏來途中封路抗議,遭警方逮捕,林雨佑當時在場採訪時,遭到多位員警以拉扯方式阻擋採訪。

他說,即便他拿出陸委會及立法院所核發的記者證,警方依然不理反而認定他參與抗議人士的活動,甚至一度反扣他的左手,現場指揮官還說「記者與庶民同罪」;警察甚至拿出黑色束帶想要把他的手銬上。林雨佑說,這些都有影片為證。

林雨佑說,當天採訪結束後,將警員暴行寫成報導,新店分局還打電話向他澄清是場誤會,現場警察可能有點情緒,才會做出這樣行為,希望他諒解。但他擔心若沒提告,只會讓警方未來更加肆無忌憚,為捍衛新聞自由,因而提告,讓國家機器了解新聞自由的重要價值,若未來警方願道歉,他再考慮是否撤回告訴。

陪同提告的新頭殼總製作莊豐嘉也說,媒體和警察並非敵對關係,支持記者捍衛新聞採訪權,也希望藉此讓警方知所分寸。

--轉自《大紀元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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