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中美應對「群體事件」 差別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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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08月23日訊】在中國大陸,每年都有超過10萬次對政府的抗議活動,為此中共「原創」了一個委婉的說法——「群體事件」,來稱呼由官民矛盾引發的衝突。其實,作為世界人口第三大國的美國,也會發生群體事件。那麼,美國應對群體事件,和中國有甚麼區別呢?

8月9號,一名白人警察在密蘇里州的弗格森市開槍打死了18歲的黑人青年邁克•布朗(Michael Brown),從而引發了持續的抗議。

雖然和大陸發生的「群體事件」有所區別,但是從人多數和「抗議」的角度來說,也可以說是一個「群體事件」,那麼,美國應對群體事件,和中國有甚麼區別呢?

美國人權律師葉寧表示,在美國,人權有保障機制,民眾可以通過大規模的抗議反制政府、抗議他們的暴力錯誤。這是得到法律保障的。

美國人權律師葉寧:「美國發生這種民權侵犯事件以後,政府沒法一手遮天,把這樣的事情藏起來,不讓老百姓知道,不讓整個社會知道,然後把所有傳遞這種聲音的人,都當成『反革命份子』抓起來,或者當成『叛國罪』來迫害。」

事實上,對弗格森事件,美國媒體是一擁而上,對事件進行了全方位的報導,包括各種資訊和觀點,還包括大量深度報導。像《華盛頓郵報》等主要媒體,直接對密蘇里州弗格森警方表示失望,認為他們損害了警方和當地政府的公信力。

美國司法部長還親自前往弗格森調查這一事件。正在休假的總統歐巴馬也返回華盛頓,對此事件發表了特別講話。需要指出的是,美國總統和司法部長都是黑人。

在媒體面前,美國各級政府,從歐巴馬總統、到密蘇里州州長、弗格森市的各級行政首長,以及司法部長等,他們所能做的就是老老實實、戰戰兢兢的按法律辦事。

美國紐約城市大學政治學教授夏明表示,美國警察所做的是維持秩序,預防暴力行動出現。無論以前的佔領華爾街,還是目前的弗格森騷亂事件,都能體現這一點,這與在中國是不同的。

美國紐約城市大學政治學教授夏明:「在中國,黨的政法委控制了法院、控制了警察,控制了檢察院,控制了監獄等等。他們全部變成了國家的、政府的行政部門、黨的刀把子。」

在中國抗議,不僅媒體和官員表現會不同,民眾承擔的後果更是不同。

近日,西藏康區石渠縣民眾為當地一位遭逮捕的村長進行和平請願,遭到軍警開槍鎮壓,十多人受槍傷,數十人被捕。今年5月,浙江省杭州市一萬多民眾抗議建設亞洲最大垃圾焚化爐,當局也是武力鎮壓,造成三名村民死亡、超百人受傷,數十人被捕。4月份廣東茂名居民反對PX項目,當地政府調來數輛野戰軍車和坦克鎮壓民眾。這些事件,大陸媒體都無法自由報導。

哪怕不是公開的抗議,就在私下表示對政府作為的不滿,這樣的權利同樣得不到保障。

例如北京13位學者私下裡舉行的「紀念六四研討會」,不僅所有人員被警方帶走調查,5人被以「尋釁滋事」名義刑事拘留,律師浦志強現在仍在監獄等待被重判。

美國紐約城市大學政治學教授夏明指出,在美國地方警察局長是由當地居民選舉的,幹不好下一屆就選不上,美國司法部長或美國總統都不能直接任免,他也不會為那個黨派服務,這與也中國是不同的。

採訪/朱智善 編輯/宋風 後製/肖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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