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而曲折的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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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5月7日訊】(明慧數據中心)從法輪大法(也稱法輪功)的洪傳準備階段到現在,圍繞法輪大法,這個世界經歷了風風雨雨,發生了許許多多的事情。編者在現有的歷史條件下,力所能及的收集和整理了以下真相史實,為方便人們資料查詢的需要,先將現行稿公布;不足之處敬請世界各地的大法修煉者隨時幫助我們一起予以補充和完善。

◇ 1992年5月13日李洪志先生在吉林長春首次將法輪功(即「法輪大法」)介紹給社會。

◇ 1992年9月,法輪功被確定為中國氣功科研會的直屬功派,傳功範圍為中國全國。

◇ 1993年7月30日,經中國氣功科研會批准,中國法輪功研究會成立。

◇ 1993年8月31日,中國公安部所屬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致信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感謝李洪志先生為全國第三屆見義勇為先進分子表彰大會代表免費提供康復治療。

◇ 1993年9月21日,中國公安部主辦的《人民公安報》刊登報導《法輪功為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提供康復治療》,稱公安部見義勇為先進分子「經調治後普遍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

◇ 1993年12月11日至12月20日李洪志先生再次率弟子以博覽會組委會成員身份參加於北京三元橋的國際展覽中心舉行的北京93年東方健康博覽會,李洪志先生於12月15日、12月17日和12月20日作三場報告,博覽會後獲博覽會最高獎「邊緣科學進步獎」和大會「特別金獎」及「受群眾歡迎氣功師」稱號。

◇ 1993年12月27日,李洪志先生獲中國公安部所屬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榮譽證書。

◇ 1994年5月14、15日,李洪志先生在北京公安大學禮堂舉辦兩場帶功報告會,主辦單位為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

◇ 1996年4月起,原法輪功研究會成員先後向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民族事務委員會、中國佛教協會、中共中央統戰部申請成立非宗教法輪功學術團體。中共中央統戰部發出正式文件批示「不同意」、「不支持」,並責令六名發起申請的法輪功學員所在單位的領導找發起者談話,正式通知不支持決定。

◇ 1996年6月17日,中共用官方媒體《光明日報》發表《反對偽科學要警鐘長鳴》評論員文章,稱法輪功宣揚迷信,是「偽科學」。這是中共首次以官方媒體的名義公開攻擊法輪功。

◇ 1996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宣傳部下屬新聞出版署向全國各省市新聞出版局下發內部文件,以「宣揚迷信」為由,禁止出版發行《轉法輪》、《法輪功》等法輪功書籍。

◇ 1997年初,中國公安部在全國進行調查,搜集罪證欲定法輪功為「邪教」。全國各地公安局調查後均上報反映「尚未發現問題」,調查就此停止。

◇ 1997年11、12月,原法輪功研究會成員分別向民政部、公安部提交報告,表示服從中央決定,不再申請成立社團。

◇ 1998年5月,中國國家體育總局對法輪功進行全面調查了解。同年9月由醫學專家組成的小組為配合此次調查,對廣東12553名法輪功學員進行表格抽樣調查,結果表明祛病健身總有效率為97.9%。

◇ 1998年5月,北京電視台《北京特快》欄目利用本台記者在北京玉淵潭法輪功煉功點採訪煉功學員時的法輪功學員介紹煉法輪功的好處的鏡頭,來播放中國科學研究院所謂的院士、科痞何祚庥對法輪功的攻擊,稱法輪功為封建迷信。節目播出後北京及河北數百名法輪功學員以寫信和直接到北京電視台講真象,指出節目內容與事實不符。

◇ 1998年6月2日,北京電視台在了解情況後,承認上次關於法輪功的節目是建台以來最嚴重的一次失誤,重新播出了一個採訪原當事人的正面報導作為更正。製作不實報導的一名責任人後被解聘。

◇ 1998年6月20日至22日,中共暗中指使人在《齊魯晚報》刊登攻擊法輪功的文章後,為消除負面影響,濟南上千名法輪功學員善意的、平和的到報社反映法輪功真實情況。

◇ 1998年7月21日,中共以中國公安部一局的名義,發出公政[1998]第555號《關於對法輪功開展調查的通知》,稱法輪功為「邪教」,公安部並據此對法輪功實行了一系列「先定罪、後調查」的行動,包括對法輪功輔導員的電話、行蹤進行監聽和監視、取締法輪功煉功點、強行驅散煉功群眾、抄家、私闖民宅、沒收財產等。

◇ 1998年10月20日,中國國家體育總局派到長春和哈爾濱的調研組組長在對法輪功進行調查後肯定了法輪功的健身效果及對社會穩定和精神文明的促進作用。

◇ 1999年3月4日,哈爾濱市法輪功輔導總站被哈爾濱市公安局評為拾金不昧先進單位。

◇ 1999年3月底,北美法輪大法弟子義務創辦與維護的法輪大法網站falundafa.org成立,目前有30多語種的法輪功書籍在該網站發表。

◇ 1999年4月11日,科痞何祚庥在中國天津教育學院《青少年科技博覽》雜誌上發表題為《我不贊成青少年練氣功》的文章,再次引述1998年在北京電視台用過的已被證明為不實的例子批判法輪功。

◇ 1999年4月18日至24日,天津法輪功學員前往天津教育學院及其它相關機構反映法輪功實情。

◇ 1999年4月23、24日,天津市公安局動用300多名防暴警察毆打驅散反映情況的法輪功學員,抓捕45人。部份法輪功學員流血受傷。

◇ 1999年4月25日,萬餘名來自北京、天津、河北等地的法輪功學員前往北京國務院信訪辦公室所在地中南海外上訪。上訪代表提出三點要求:釋放天津被捕法輪功學員;給法輪功修煉群眾一個寬鬆的修煉環境;允許出版法輪功書籍。當時的國務院總理朱鎔基出面接待了學員代表。天津被捕學員當天得到了釋放。上訪法輪功學員於晚九點左右離開。

◇ 1999年4月25日當夜,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發信給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及其他有關領導,稱「共產黨如果戰勝不了法輪功,那將是天大的笑話」。這封信被當作內部機密文件層層向下傳達。

◇ 1999年4月27日,大連市上萬名法輪功學員在大連華北路進行集體煉功,聲援北京4月25日上訪活動。

◇ 1999年6月6日,中國當局首次審訊100多名參加過「4.25」上訪的法輪功學員。

◇ 1999年6月7日,江澤民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講話,稱「法輪功問題有很深的政治社會背景乃至複雜的國際背景」,「是1989年那場政治風波以來最嚴重的一次事件」。講話內容於6月13日在中共內部秘密傳達。

◇ 1999年6月10日,中共「中央610辦公室」成立,由李嵐清、丁關根、羅幹負責,李嵐清任組長。其任務為專門策劃和驅動對法輪功的大規模鎮壓。鎮壓開始後,「610辦公室」被定為正部級常設機構。全國各級「610」機構數以萬計,專職兼職工作人員達百萬規模,經費充份滿足,權力超乎一般政府部門和公檢法部門,只服從於黨委,並直接對上一級「610」負責。其職能是「指導和協調公、檢、法、司法、安全各部門偵查、抓捕、起訴、審判等處理法輪功工作的一切活動」。

◇ 1999年6月14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及國務院辦公廳信訪局負責人發表講話,稱人們有權相信或不相信某種功法,並表示即將鎮壓法輪功的傳說是謠言。

◇ 1999年6月18日,為抵制暗中打壓和維護修煉的基本權利,千餘名法輪功學員從遼寧本溪市啟程進京上訪,本溪公安層層設卡堵截,致28次進京列車被堵在瀋陽火車站一個多小時。經過警察地毯式大搜捕之後,500餘名學員突破封鎖於6月19日抵京到國務院信訪辦集體上訪。該事件驚動了中央,被稱為「6.19」事件。

◇ 1999年6月18日,由北美法輪大法弟子義務創辦與維護的法輪功網站「明慧網」(中英文)成立,一週後(6月25日)正式開通。明慧網在1999年6月推出時的全名為「法輪大法在北美,明慧網」,2000年年底易名為「法輪大法明慧網」。

◇ 1999年7月14日,濰坊及周邊地區幾千名法輪功學員,到濰坊市政府信訪辦上訪。7月15日凌晨,得到了市政府簽章書面正式答覆,公文內容包括:不在公開發行的報刊上攻擊法輪功,准許法輪功學員在公共場所煉功,准許法輪功資料在內部發行,不對上訪學員進行打擊報復。

從1992年5月至1999年7月,據公安內部調查煉法輪功的人數達到7000萬至1億。

◇ 1999年7月19日,江澤民在高層會議中正式宣布定案,用民政部的名義宣布全面「取締」法輪功。

◇ 1999年7月20日,中共在中國全國統一開始大規模對法輪功輔導員的抓捕和抄家行動。同日,數萬名法輪功學員聞訊後依法到國務院信訪辦和平上訪,被抓捕,並被押送到北京市豐台體育館、石景山區體育館等各大體育館臨時關押。

◇ 1999年7月22日,中共對法輪功的全面迫害正式公開。中共黨報《人民日報》刊出了《李洪志其人其事》的長篇批判文章。中共以民政部的名義發布「關於取締法輪大法研究會的決定」的通告,公安部發布「六禁止」通告,包括「禁止任何人在任何場所懸掛、張貼宣揚法輪大法(法輪功)的條幅、圖象、徽記和其它標識;禁止任何人在任何場合散發宣揚法輪功的書刊、音像製品和其它宣傳品;禁止任何人在任何場合聚眾進行‘會功’、‘弘法’等法輪功活動;禁止以靜坐、上訪等方式舉行維護、宣揚法輪功的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禁止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布謠言或者以其它方式煽動擾亂社會秩序;禁止任何人組織、串聯、指揮對抗政府有關決定的活動」,中共中央發布《關於共產黨員不准修煉‘法輪大法’》的通知。各地公安繼續抓捕法輪功學員,或強行將他們帶到警察局觀看電視宣傳,抄家、抄書,焚燒法輪功書籍和音象資料等。同時數以幾十萬計的法輪功學員開始走向北京和各地方政府部門和平請願。請願群眾被驅散或抓捕。

◇ 1999年7月22日,李洪志先生發表《我的一點聲明》,呼籲各國政府、國際機構和善良的人們幫助解決在中國發生的危機。同日李洪志先生在紐約接受了英國廣播公司的採訪。

◇ 1999年7月24日,法輪功學員在美國華盛頓中國大使館附近的希爾頓(Hilton)飯店會議廳裏舉行新聞發布會,多家中西媒體到會,另有1000餘名學員在首都廣場國家藝術館和航天館間的草坪接受多家中英文媒體採訪。

◇ 1999年7月25日,李洪志先生在紐約接受法國國際廣播電台專訪。

◇ 1999年7月27日,李洪志先生托人向中國駐美大使館轉交一封署名信,敦促中國政府立即停止對法輪功的打壓,用和平對話方式解決問題。

◇ 1999年7月27日,美國國務院發表聲明,呼籲中國政府在對待法輪功的問題上採取克制態度。

◇ 1999年7月28日,江澤民、羅幹利用中國公安部發出對李洪志先生的國際通緝令,指控他試圖推翻政權。國際刑警組織拒絕對此協助。5000多名大連法輪功學員到大連市政府前人民廣場呼籲停止迫害。

◇ 1999年7月27日至8月1日,來自紐約、新澤西州和康州的200多名法輪功學員在紐約聯合國對面廣場呼籲停止迫害法輪功。

◇ 1999年7月29日,美國法輪功學員在華盛頓DC召開新聞發布會,呼籲停止鎮壓。

◇ 1999年7月29日至8月6日,加拿大溫哥華法輪功學員在溫哥華藝術館外連續九天呼籲世人了解法輪功真象。十幾家新聞媒體到場採訪並作正面報導。

◇ 1999年7月31日,李洪志先生發表聲明對中國政府通過國際刑警組織通緝深表遺憾。

◇ 1999年7月31日、8月7日、8月8日,法國法輪功學員在巴黎鐵塔對面的人權廣場呼籲世人給予支持和幫助法輪功。法國電視台、電台、國際廣播電台、法新社等新聞媒體到場採訪。

◇ 1999年8月4日,聯合國世界公民聯合會提出議案,譴責中國侵犯人權與基本自由。

◇ 1999年8月6日,25位美國參議員聯名致信江澤民,要求停止鎮壓法輪功。

◇ 1999年8月7日,美國新罕布什爾首屆英文法輪大法交流會召開,約60人到會。

◇ 1999年8月8日,138名法輪功學員在海南省海口市萬綠園公開集體煉功,並在被公安團團圍住後堅持煉完。該事件後被稱為「海口8.8事件」。

◇ 1999年8月8日,美國新澤西州澤西市市長向法輪功頒發自全面迫害開始以來第一個褒獎節日「李洪志日」。

◇ 1999年8月16日,中國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樹人中學高一二班17歲女學生陳英在去京上訪被押返途中,被警察打罵、恫嚇,被迫跳車身亡。明慧網於1999年10月25日公布了這起死亡案例和陳英母女的合照。「陳英」二字赫然成為明慧網公布的被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名單上第一個名字。

◇ 1999年10月9日,新澤西州和費城的法輪功學員首次舉辦英文修煉心得交流會大會,即此次法會發言的第一語言為英語。為期一天的首屆英語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在新澤西州立羅格斯大學順利召開並圓滿結束。來自新澤西、費城、紐約等地的百餘名法輪大法學員參加了此次交流會。

◇ 1999年10月16日,明慧網上刊出第一起法輪功學員被關入精神病院的報導。江蘇省法輪功學員誠種於1999年9月28日被帶到武進市(縣)第三人民醫院(精神病專科醫院)被強制服藥及上電刑。

◇ 1999年10月25日,中國中央電視台《新聞聯播》播出了江澤民在法國訪問時答法國費加羅報記者時的講話,江澤民違背憲法,擅自以國家元首身份在公開場合宣稱「法輪功就是×教」。數百名法輪功學員在看完節目後到天安門廣場及人民大會堂上訪被捕。

◇ 1999年10月26日,中共借各大官方媒體以「法輪功就是×教」為題在頭版頭條刊載了中共首惡江澤民的講話。外界普遍認為這代表著中共以官方名義對法輪功的定性。近千名法輪功學員走上天安門、信訪辦,被捕。

◇ 1999年10月27日,《人民日報》以特約評論員的名義發表題為《「法輪功」就是×教》的違法文章。約600名法輪功學員在天安門展開橫幅抗議非法定性,被捕。17名法輪功學員在天安門城樓上展開法輪功橫幅,其中15名北京法輪功學員後被判4個月至兩年監禁,另兩名外地學員被押回原籍關押。

◇ 1999年10月28日,約30名法輪功學員於北京郊區舉行了秘密新聞發布會,以真名和真實形像接受了來自美聯社、路透社、法新社、紐約時報等西方主要媒體駐京記者的採訪和拍照,第一次將法輪功受迫害的詳情從中國內地公布於西方媒體。美聯社及路透社當天向外發布了消息,《紐約時報》、《南華早報》和歐洲數家報紙次日刊登了新聞發布會的報導和大幅照片。參加發布會的學員後來陸續被捕,其中蔡銘陶於2000年10月5日被迫害致死,丁延於2001年8月18日在承德監獄被迫害致死。

◇ 1999年10月30日,中共指使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並用各官方媒體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所謂「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但是該「決定」和「解釋」未提及法輪功。後被許多追求個人利益或被中共輿論污染而不求甚解的人士誤認為這是江澤民羅幹等人同年7月20日宣布鎮壓法輪功的「法律依據」了。

◇ 1999年11月1日,中共以中國司法機關的名義,通過媒體公布已被關押數月的原法輪功研究會成員李昌、王治文、紀烈武,以及北京法輪功學員姚潔等四人被執行逮捕。

◇ 1999年11月6日、7日,澳洲首屆英文修煉心得交流會在黃金海岸召開。來自澳洲各地及廣州、香港、加拿大、新西蘭等地的250多名學員參會。

◇ 1999年11月13日,中共江澤民集團以官方名義,首開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司法」審判,四名海南法輪功學員經海口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分別被判2至12年有期徒刑。其中宋岳勝被判12年刑,陳元7年,江詩龍3年,梁玉琳2年,另有數百名學員被處以勞動教養三年。美聯社當天(11月12日)報導了此事。

主動擔任此案審判長的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的陳援朝(男,52歲),因採用流氓手段羅織罪名達到給法輪功學員判刑的目地,被江澤民集團授予「二等功」、「一等功」和「模範法官」等。然而善惡有報是天理。四年後,據《海南日報》2003年8月13日報導,陳援朝2002年4月生病入院,當時病情很重、很疼,被醫院確診為肺癌。該報導發表之時陳援朝已經失去了動手術的機會。陳援朝於2003年9月2日死亡。

◇ 1999年11月18、19日,美國眾議院、參議院分別通過了要求中國政府停止鎮壓法輪功的218號參眾兩院共同決議案及相關的217號決議案。

◇ 1999年12月3日,中共將以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名義秘密開庭審理李昌等四人的消息傳出,千餘名法輪功學員聞訊到場要求旁聽被捕。

◇ 1999年12月6日,北京房山區52名法輪功學員被關進周口店精神病醫院迫害。

◇ 1999年12月26日西方社會與媒體關注聖誕節活動之際,中共以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名義,以「利用邪教妨礙法律實施罪」等罪名份別判處原法輪功研究會成員李昌、王治文、紀烈武和姚潔18年、16年、12年和7年有期徒刑。同日法庭外千餘名要求旁聽的法輪功學員被捕。

◇ 2000年1月5日,法新社報導,中國海外秘密情報人員已搜集了1000多個海外法輪功學員的黑名單。

◇ 2000年1月19日,李洪志先生首次通過明慧網公開發表照片。這張照片的文字說明為:「1999年7月20日後,師父離開紐約,在山中靜觀學員與世人」。這是1999年7月20日中國大陸的鎮壓全面公開登場後,李洪志先生首次公開向眾弟子發表重要信息,也是特殊時期所有新文章、新講法都在明慧網正式發表的開始。

後來此照片被收入《精進要旨》(二)時,圖片說明改為「1999年7月20日後,師父離開紐約,在山中靜觀世間。」

◇ 2000年3月23日,國際特赦組織在香港強烈譴責中國鎮壓包括法輪功在內的精神運動。

◇ 2000年4月25日,明慧網發表「華爾街日報:陳女士直到最後的日子仍說,修煉法輪功是一項權利」的譯文。原文發表於華爾街時報2000年4月20日,作者為華爾街時報記者伊安-約翰遜(Ian Johnson)。此文使法輪功學員陳子秀之死在國際社會引起廣泛關注。2001年4月16日,伊安-約翰遜獲得該年度美國傳媒業權威獎項普立茲獎的「最佳國際新聞報導獎」。時報執行編輯保爾-斯特格(Paul E. Steiger)並就有關法輪功報導獲獎一事評論道:「這是一個面對強大的警察反對報導的壓力,以勇氣和決心,通過敏銳有力的筆法將一個故事報導出來的範例。」美聯社、路透社等均報導了伊安-約翰遜因成功報導法輪功案例而獲獎的消息。

中國山東省濰坊市濰城區北關徐家小莊法輪功學員陳子秀(女,59歲)2000年2月17日被抓到濰城區政府臨時成立的所謂「法輪功轉化看管中心」城關街辦點關押逼迫放棄修煉法輪功,2月21日上午被城關街道辦事處活活打死後送至市立醫院。2000年2月29日此案經明慧網首次被披露於世。

◇ 2000年5月,海外法輪功學員創辦的網站「不惑網」 易名為「新生網」後改版推出。

◇ 2000年5月22日,李洪志先生自99年7月中共迫害全面開始後,首次在明慧網發表寫於1999年10月12日的詩作《心自明》,在全球法輪大法弟子中引起強烈反響。

◇ 2000年6月15日,明慧編輯部發表文章,題為「近日內將有7月22日以來第二篇真正的新經文發表」,針對當時的假經文猖獗,首次預告新經文的發表,並首次公布李洪志先生「重大問題一定看明慧網的態度」的教誨。李洪志先生的原話為:「不是說明慧網沒有錯,但重大問題一定看明慧網的態度。我在明慧網上發表照片與‘心自明’,目的就是給你們樹立一個可信的網站。」

◇ 2000年6月16日,李洪志先生的重要文章《走向圓滿》在明慧網發表,著重強調了修煉人應該放下「根本執著」這個問題。

◇ 2000年6月26日,第一份用真實姓名公開聲明自己在高壓下所簽署的不利於或放棄法輪功修煉的的文字材料作廢的「嚴正聲明」發表於明慧網。

◇ 2000年6月29日,李洪志先生的文章《預言參考》在明慧網發表。

◇ 2000年7月2日,李洪志先生的文章《隨意所用》在明慧網發表。

◇ 2000年7月5日,李洪志先生的文章《排除干擾》在明慧網發表。

◇ 2000年7月加拿大總督伍冰枝(Adrienne Clarkson)寫賀信祝賀法輪大法週。

◇ 2000年8月,加拿大副總理荷伯-格裏(Herb Grey)及加拿大司法部長、文化傳承部長等多位內閣部長共寫信70封祝賀加拿大法輪大法週。

◇ 2000年8月由法輪功學員義務創辦和維護的 「法輪大法信息中心」(英文)在美國率先成立。

◇ 2000年8月29日,香港法輪功學員朱柯明和北京法輪功學員王傑向中國最高檢察院起訴江澤民、中共組織部長曾慶紅、中央政治局秘書羅幹,指控三人違反法紀迫害法輪功,並提出了撤銷對李洪志先生的通緝令、撤銷公安部違反憲法的「六禁止」通告、釋放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追究江、曾、羅等三人的法律及刑事責任等六項起訴要求。

因起訴江澤民,法輪功學員朱柯明和王傑在北京被捕。這是第一個法輪功學員依法起訴迫害元凶江澤民的案例,原告直接受到非法處置。

◇ 2000年10月,美國、英國等地超過30名議會議員及大學教授首次提名李洪志先生及其弟子為2001年度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自2000年起,李洪志先生連續四年獲得諾貝爾和平獎的提名。

◇ 2000年10月28日,由海外法輪功學員製作的「放光明」法輪功電視節目在北美衛星電視台通過衛星和部份有線電視播放,覆蓋面包括美國、加拿大和墨西哥。

◇ 2000年11月2日,中國法院以非法印刷、售賣書籍罪分別判處印刷法輪功出版物的梁建田(音譯)和劉景頌(音譯)無期及20年徒刑。

◇ 2000年7月14日,法輪大法公告欄發表題為《重大問題看明慧網的態度》文章,呼籲全體法輪功學員刻不容緩的全面了解、大量傳播明慧網所刊登的材料。

◇ 2000年7月18日,明慧編輯部發表題為《慈悲偉大的師父》文章,向學員與世人揭示人類走過2000年大劫一事背後的深層真象,督促眾大法弟子在史無前例的正邪大戰和正法修煉中精進。

◇ 2000年9月26日,明慧編輯部發表題為《嚴肅的教誨》的文章,記述了李洪志先生當時的最近一次談話。講話中,針對有關正法修煉的圓滿等一系列重要問題,應如何在法上提高認識,針對學員中種種情況,李洪志先生對自己的弟子做了許多嚴肅的開示。

◇ 2000年10月8日,由海外法輪功學員義務創辦和維護的「世界法輪大法電台」在美國舊金山開播。

◇ 2000年10月,中國遼寧省瀋陽馬三家勞改所為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法輪功而將18名女法輪功學員扒光衣服後投入男牢房。

◇ 2000年10月21日,800多名法輪功學員在美國舊金山舉行心得交流會。李洪志先生自鎮壓後首次再度出席交流會並講法。講法內容後收入李洪志先生著作《導航》。

◇ 2000年11月19日,由海外法輪功學員創辦的「正見網」正式推出。正見網的前身是美國麻省理工學院和華盛頓DC法輪功學員創辦的科學網,原來的科學網主要收集關於人類史前文明的資料及論科學的有關文章。

◇ 2000年11月24日,明慧編輯部發表題為《關於迷魂藥》的文章,公布李洪志先生對有關修煉弟子的教誨:他「不相信迷魂藥能起到那樣的作用。我們有的學員是因為自己有怕心,藉以推托自己應該過的關。假如說迷魂藥真能起到這樣的作用,在藥的作用下做了大壞事,那就要更加努力地在講清真象上挽回自己的損失。」

◇ 2000年11月,「美國公眾支持法輪功修煉者信仰權利協會」,簡稱「法輪功之友」協會成立。

◇ 2000年11月29日,「澳洲公眾支持法輪大法信仰權利」協會成立。

◇ 2000年12月1日,明慧編輯部發表李洪志先生題為《除惡》的文章,告誡眾弟子:「對於我去北京的傳言,大家都不要相信。我如果公開做甚麼或有新經文,一定會在明慧網上發表。不在明慧網上發表的「經文」一定是假的。所有流傳這樣「經文」的人,都要查一查假經文的來源,暴露邪惡。」

◇ 2000年12月9日,北美五大湖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在安娜堡密執根大學召開,李洪志先生到場講法。講法內容後收入《導航》。

◇ 2000年12月23日,18個國家和地區的3000多名法輪功學員在台灣台北市舉行心得交流會。這是台灣首度舉辦跨國修煉心得交流會。副總統呂秀蓮到場致詞。

◇ 2001年1月1日,李洪志先生的文章《忍無可忍》在明慧網發表。

◇ 2001年1月1日,至少有700名大陸法輪功學員天安門請願被捕。警察一度平均兩分鐘逮捕一名請願學員。

◇ 2001年1月10日,加拿大籍法輪功學員張崑崙教授在中國被判三年勞教,近兩個月後通過加拿大政府的干預提前獲釋。這是第一起國際社會成功營救法輪功學員的案例。

◇ 2001年1月,「加拿大法輪功之友」協會成立。

◇ 2001年1月4日,美國法輪功學員創辦的「法網恢恢」網站開始運行。此網站旨在整理揭露迫害法輪功案例和責任人名單。

◇ 2001年1月6日,首間明慧學校在美國華盛頓DC正式創立。此後世界各地,如澳大利亞的悉尼和墨爾本、加拿大的多倫多、溫哥華、渥太華,台灣的多個城市,泰國、日本東京、韓國漢城,美國的紐約市、新澤西州、亞特蘭大市、休斯頓市、明尼蘇達州、科羅拉多州、芝加哥地區等地也陸續成立明慧學校。

◇ 2001年1月23日,震驚中外的嫁禍法輪功學員的「天安門自焚」慘案發生。中共以官方通訊社新華社的名義,在一小時後向海外發布消息,稱5名法輪功學員在天安門自焚,後改為7名。同日,明慧網發表法輪大法信息中心題為「中共製造自焚慘案,新華社造謠陷害法輪功」的聲明,呼籲對事件進行第三方獨立調查。

◇ 2001年2月4日,美國《華盛頓郵報》發表由菲力普.P.潘(Philip P. Pan)撰寫的報導《自焚的火燄照亮了中國的黑幕──當眾自焚的動機乃為加強對法輪功的鬥爭》,指無人見過「自焚」中死去的劉春玲練法輪功。

◇ 2001年2月15日下午,歐洲議會全體會議表決通過關於支持中國信仰自由和宗教自由的決議。決議指出,鑑於中國政府過去兩年中對法輪功的鎮壓,已有5萬多名法輪功學員被抓,2萬5千多名學員被關在監獄、被送入勞改營和精神病院。已有137人在受到粗暴對待和酷刑折磨後死亡。決議呼籲中國政府釋放所有因為和平履行國際公認的信仰自由、宗教自由的權利而遭關押的無辜的人民。

◇ 2001年3月14日,李洪志先生獲美國人權組織自由之家「團體宗教自由獎」。

◇ 2001年4月27日,法輪大法書籍在日內瓦參加一年一度大型國際書展。

◇ 2001年5月19日,李洪志先生的文章《弟子的偉大》發表。千餘名法輪功學員在加拿大渥太華舉行心得交流會,李洪志先生到場講法。講法內容後收於《導航》。「發正念」首次被提出。

◇ 2001年5月24日,李洪志先生被《亞洲週刊》評為亞洲50名最有影響力人物之首。

◇ 2001年5月27日,明慧編輯部首次發出全球法輪功學員同步發正念的通知。

◇ 2001年5月30日,江澤民因鎮壓法輪功等罪行被國際特赦組織列為2000年度五個「人權惡棍」之一。

◇ 2001年6月4日,因害怕法輪功學員大量向民眾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中共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名義,發布「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有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可以對散發、製作傳單、DVD、VCD、CD光盤者處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及「顛覆國家罪」。

◇ 2001年6月10日,明慧編輯部發出通知,將北京時間每星期日三個整點定為全球大法弟子同步發正念時間。

◇ 2001年6月15日,23個國家的600多名法輪功學員於歐盟首腦高峰會議期間聚集於瑞典哥德堡,舉行大型環城遊行及新聞發布會,首次提出「SOS全球救援計劃」,以喚起國際社會對中共虐殺和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的關注。

◇ 2001年6月20日,「萬家慘案」在中國哈爾濱萬家勞教所發生,法輪功學員李秀琴、張玉蘭、趙雅雲被迫害致死,8名學員在昏迷中被秘密送往醫院,另有4名學員被送往男隊隔離。因勞教所嚴密封鎖消息,外界一度以為15名法輪功學員全數被迫害致死。

◇ 2001年7月起,包括美洲、歐洲、澳洲、亞太地區等全球海外法輪功學員發起全球性大型徒步、汽車或自行車「SOS緊急救援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行動。

◇ 2001年7月5日,美國國務院發表「法輪功在中國」新聞公告,呼籲中國釋放被關押法輪功學員。

◇ 2001年7月17日,中國大陸武漢法輪功學員彭亮就弟弟彭敏與母親李瑩秀被虐待致死向美國聯邦紐約南區法院起訴中國湖北省公安廳長、湖北省「610辦公室」第二號人物趙志飛。8月底,彭亮及武昌地區認識和幫助過彭亮的法輪功學員大批被捕,彭亮情況不明。

◇ 2001年7月20日,國際人權協會發布新聞公告,呼籲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虐待和屠殺。

◇ 2001年7月21日,來自世界3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近4000名法輪功學員在美國華盛頓特區肯尼迪中心音樂廳召開心得交流會。李洪志先生到場講法。講法內容後收入《導航》。

◇ 2001年7月底,馬三家勞教所內130多名法輪功學員為抗議勞教所拒不釋放勞教期滿法輪功學員而集體絕食。

◇ 2001年8月起,全球海外法輪功學員在各國中領館前發起絕食或靜坐請願,聲援馬三家勞教所學員,抗議鎮壓。其中加拿大溫哥華法輪功學員的晝夜24小時請願持續堅持1年零9個月,至2003年5月仍未中斷。

◇ 2001年8月,北美法輪佛法研究會聯合編輯、金蓮花出版社出版的《天地同向─褒獎法輪大法》出版,書中收入了自1992年至2001年600多個來自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中國、俄羅斯、日本等各級政府及民間對法輪大法的褒獎中的一部份。

◇ 2001年8月14日,國際教育發展組織在聯合國倡導和保護人權附屬委員會第53屆會議中發表聲明,指天安門自焚事件是「政府一手導演」的,譴責中共以「國家恐怖主義行為」迫害法輪功。

◇ 2001年9月9日,在因故停運一年多之後,歐洲法輪功學員創辦的「圓明網」重新開通,並易名為「歐洲圓明網」。

◇ 2001年9月13日,歐洲議會提名李洪志先生為2001年薩哈洛夫思想自由獎候選人。

◇ 2001年10月底,加拿大總理克里田(Jean Chrietien)在上海亞太經合會議(APEC)上第一次向江××面對面提出法輪功問題。

◇ 2001年9月27日,明慧網報導,當時短短的4個月(2001年5月至8月),據不完全統計,因積極迫害法輪功學員而遭報應突然死亡的警察和政府官員高達120人,另有325人仍在遭受受傷、車禍後的煎熬。

◇ 2001年10月31日,明慧編輯部發表題為《更加全面深入細緻的向中國人民講清真象》的文章,指出「無論身處何種環境,每個大法弟子都有責任向身邊的群眾講清真象」,並強調要「更加全面鋪開、更加深入、更加細密的向中國人民講清真象」。

◇ 2001年11月27日,明慧編輯部發表題為《抓緊時間向可貴的中國人民講清真相》的文章。文章指出:「久遠年代之前,浩瀚大穹中,不同層次的宇宙體系的主和王,為了慈悲眾生,為了法正乾坤的這一刻能得法從而救度其所代表的眾生,歷盡滄桑,忍辱下凡人間,進三界迷於塵世,受盡三界內低層生命欺侮,為生存也造業無數。多少至高之主、神聖法王,蒙難於三界以至人世中期盼得法。」

這篇文章呼籲全體大法弟子:「抓緊時間,通過各種層面的各種渠道,採取各種有效的方法,深入細緻的向中國人民講清真象」,並提醒「如何理智、智慧地用對方容易理解和接受的方式做好這一切極其重要,這不僅是大法弟子慈悲眾生、純正善念的體現,而且關係到對方是否真正能夠得到挽救。」這篇引人矚目的編輯部文章,標誌著全球法輪功學員大規模講清真象活動開始了一個新階段。

◇ 2001年11月20日,12個國家的36名西人法輪功學員會聚天安門廣場請願被暴力拘捕,一天後被驅逐出境,五年內不得再次入境。

◇ 2002年初,「台灣放光明網站」成立並於2002年2月2日刊登第一部由台灣放光明電視製作中心製作之《法輪大法在台灣(更新版)》。

◇ 2002年3月7日明慧網報導,吉林省長春市有線電視網絡於3月5日晚黃金時間,八個頻道罕見的播出了《法輪大法洪傳世界》、《是自焚還是騙局》等法輪功真象電視片,播放時間長達四、五十分鐘且中間沒有間歇。報導說,3月5日晚8時左右,長春有線電視網幾十萬用戶正在收看電視節目,突然電影、新聞、財經等八個頻道的節目切換成了法輪功真象電視片。法輪功創始人的鏡頭及世界各地大法弟子集體煉功的場面出現在眾多大陸電視觀眾眼前。

江澤民密令「殺無赦」。從3月6日到3月9日,長春市100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並被刑事拘留。

3月8日,李洪志先生在明慧網發表題為《用正念看問題》的文章,稱「目前大陸大法弟子利用電視向人民講真象是在揭露邪惡的迫害,是在救度被邪惡欺騙所毒害的眾生,是慈悲偉大的舉動。」「邪惡的政治流氓集團對大法弟子根本就沒有講過甚麼法律,也不要再因為怕心而否定大法弟子講清真象中的所為。」

3月20日明慧網報導,

在江澤民的直接壓力下吉林省警察一直在大搜捕。明慧網報導,3月5日至3月24日期間僅長春地區法輪功學員就有5000多人被綁架,至少8人被迫害致死,大部份遺體被惡警秘密火化。其中已知的有:①34歲的吉林大學應用數學系教師沈劍利(女)於3月6日被抓,同年4月下旬被當地公安迫害致死;她的丈夫鄭煒東也是法輪功學員仍在關押中,他們4歲的女兒由友人照顧。②3月11日晚,34歲的劉海波被長春市寬城區公安分局從家中綁架,酷刑逼供直至次日清晨1點多時警察發現劉海波心跳停止才住了手,送120急救中心,但人已經死亡。③3月16日一名男性法輪功學員(30多歲,工商銀行員工),被長春錦程公安分局刑警大隊活活打死。④3月18日,法輪功學員劉義(男,34歲,家住長春綠園區青年路),也因抵制邪惡迫害,被長春綠園區公安分局刑警隊,打死在該刑警大隊辦公室裏;警察並24小時監控死者家屬並嚴密封鎖消息。⑤3月20日,54歲的女學員李淑芹遭長久路派出所警察綁架,在長春第三看守所被摧殘致死。⑥侯明凱遭「610」以懸賞五萬元並晉升二級官職為條件大肆搜捕,於8月21日被抓,兩天內即被迫害致死,8月23日被秘密火化。⑦長春市法輪功女學員李容(音)在3月末4月初極短時間內被迫害致死。⑧2002年9月,有15人被非法判刑4至20年。主要插播者之一的劉成軍,在經受了一年九個月殘酷的牢獄折磨後,2003年12月26日離開人世。

◇ 2002年3月30日,中國廣州市委機關報《廣州日報》刊登李洪志先生兩篇詩文,後責任編輯被收押。

◇ 2002年5月8日,明慧編輯部通知,從北京時間5月8日開始,全球法輪功學員每天四次於北京時間早晚6點、12點統一發正念。

◇ 2002年5月12日,中國內蒙、雲南、四川、貴州、重慶、河南、湖南、青海、陝西、甘肅等十個省的地方電視台「村村通衛星廣播電視」在轉播中央台《新聞聯播》中攻擊法輪功的節目時突然中斷三分鐘,直到節目停止。

◇ 2002年5月14日,羅馬教皇保羅二世接見法輪功學員並祝福法輪大法。

◇ 2002年6月,江澤民訪問冰島,70餘名欲入境抗議鎮壓的法輪功學員因「黑名單」一度被拒入境。冰島450名社會名流聯名登報向法輪功學員道歉,近3000名冰島民眾自發遊行抗議江澤民踐踏人權及冰島政府禁止法輪功學員入境。

◇ 2002年7月17日,澳洲法輪功學員義務創辦與維護的「澳洲光明網」正式成立。

◇ 2002年8月16日,加拿大廣播標準委員會判定中文城市電視台轉播中國新聞,把謀殺者與法輪功聯繫起來的做法是不公正、不適當的,違反了加拿大廣播協會的《職業道德守則》、《有關暴力守則》以及廣播電視新聞主編協會的《職業道德守則》中的四條規定。中文城市電視的負責人表示接受裁決。

◇ 2002年8月17日左右,中國青海省西寧市、民和縣等地有線電視台被插播法輪功真象節目《歷史的審判》等。

◇ 2002年8月,北京房山一帶電視台播出法輪功真象片兩次,保定東部地區三次,每次插播時間至少70分鐘。

◇ 2002年8月23日、27日,法輪功學員在中國河北保定北部地區、淶水、易縣、涿州、高碑店、徐水等地區於晚上黃金時間7、8點鐘成功播放法輪大法電視片《見證》和《法輪大法洪傳世界》,兩次播出時間均達70多分鐘。

◇ 2002年8月27日,中共在中國河北省保定市徐水縣出動多輛警車和大量荷槍實彈的武警,追截播放法輪大法電視片的法輪功學員,並開槍射擊,法輪功學員乘坐的麵包車被撞爛。6名法輪功學員後被中共以國家安全部的名義逮捕。

◇ 2002年8月27日,世界精神病學大會決定派遣調查團到中國,調查中共當局濫用精神治療迫害有不同意見民眾的情況。

◇ 2002年9月6日,中國甘肅白銀市白銀公司的有線電視節目中被插播法輪功錄像片,持續時間約15分鐘。

◇ 2002年12月29日,2002年台灣法會召開。5000名學員代表參加。內政部許應深次長、台北市馬英九市長,台灣大學校長陳維昭到會致詞。呂秀蓮副總統致賀電。

◇ 2003年2月15日,1500餘名法輪功學員在美國洛杉磯舉行心得交流會,李洪志先生到場講法並於鎮壓後第一次在大型心得交流會上公開答疑。

◇ 2003年6月5日,冰島信息保護專局(Data Protection Authority)作出裁決認定冰島司法部用黑名單阻止法輪功學員入境的行為非法。

◇ 2003年8月1日,明慧網公布消息,大陸法輪功學員於華南某市郊區用定時器控制的大功率無線發射技術成功播出法輪功錄像片《見證》、《法輪大法洪傳世界》,時間達幾十分鐘,數萬民眾收看了錄像片。播出節目的法輪功學員安全撤離。該報導稱,大陸法輪功學員已設計並生產了一大批電視發射機和調頻廣播發射機,並有防止設備被定位技術,可供更多法輪功學員使用。

◇ 2003年9月30日,「全球審江大聯盟」在美國華盛頓DC宣布成立,聯盟宗旨是「凝聚一切正義力量,揭露江氏所有罪行,把江澤民送上良心、道義和法律的審判台」。包括「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法輪功之友」和「全球營救受迫害法輪功學員委員會」在內的100多個組織和個人加盟。

◇ 2003年10月15日,明慧網報導,受國際輿論和海外起訴壓力,中共將中國大陸各省的一些「610辦公室」改稱為「清理邪教辦公室」,對外則謊稱「610辦公室」已被「撤銷」。

◇ 2003年11月3日,明慧網公布消息,法輪功學員在黑龍江省訥河市成功插播電視,放映法輪功真象節目,約600戶人家收看。

◇ 2003年11月3日,明慧網公布消息,加拿大魁北克省上訴法庭允許法輪功學員上告華僑時報和作者何兵藐視法庭令的法律程序繼續進行的判決書將被載入加拿大法學文摘主權法律報告(Dominion Law Reports)。

◇ 2003年11月8日,由北美非盈利民間中文電視台《新唐人》製作的分析2001年天安門自焚事件的影片《偽火》(False Fire)獲第51屆哥倫布國際電影電視節榮譽獎。

◇ 2003年11月14日,明慧網「迫害物證收集委員會」發布《關於妥善收集保存物證的通知》,號召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妥善收集和保存大陸法輪功學員受迫害的各類物證,並尋找機會安全的將迫害物證傳遞到海外。

◇ 2003年11月29日,美國各地及部份其他國家的約1500名法輪功學員在亞特蘭大召開2003年美東南地區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李洪志先生到會講法並答疑。

◇ 2004年1月20日,加拿大法輪大法學會代表、「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渥太華代表將和著名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先生(David Matas)在加拿大國會舉行新聞發布會,公布已向加拿大政府官員遞交了包括前國家主席江澤民在內的15名迫害法輪功人員的罪行及其有關證據。加拿大反人類和戰爭罪的皇家騎警已為此備案,被控官員一旦踏入加拿大即展開調查。1月底被列入騎警監視名單的迫害責任人增至45人。

到2005年3月止,

◇ 世界上有60多個國家和地區有法輪功修煉者,還有更多地區的民眾正在陸續開始修煉法輪大法;

◇ 法輪大法主要著作《轉法輪》已被翻譯成25種語言並在世界各地出版發行;《法輪功》已被翻譯成30種語言並出版發行;還有更多語種的翻譯正在進行過程之中;

◇ 世界各地有大約110個法輪功網站;

◇ 截止到2004年2月中旬,世界各國政府機構、議員、團體組織等紛紛對法輪大法和創始人頒發褒獎及感謝,已達1223項(其中美國1051項,加拿大135項,澳大利亞12項,台灣9項,歐洲6項,新西蘭、日本、印度尼西亞、秘魯各1項,中國1999年以前6項);

◇ 明慧網已證實的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達935名;

◇ 據2001年10月底中共官方內部統計,死於拘捕中的法輪功學員人數為1600人;

◇ 被判刑法輪功學員超過6000人;

◇ 未經審判被勞教法輪功學員超過10萬人;

◇ 2001年中國某勞教所副所長透露全國關押法輪功學員21萬人;

◇ 被逮捕人次超過幾十萬;

◇ 據北京公安內部消息,到2001年4月為止,到北京上訪被抓捕的、有登記記錄的法輪功學員達83萬人次(不包括許多不報姓名和未作登記的);

◇ 被送入精神病院並被強迫注射或服用破壞中樞神經藥物的法輪功學員達數千名;

◇ 無數人被送入「洗腦班」;

◇ 無數人為躲避迫害流離失所;

◇ 億萬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親朋好友和同事受到不同程度的株連與洗腦;

◇ 為鎮壓法輪功而動用的財力達國家經濟資源的1/4,如:

 + 專門迫害法輪功的警察及「610辦公室」人員達數百萬,每年開銷達上千億人民幣;

 + 2001年2月27日撥款40億元人民幣,用於安裝監控法輪功學員的監視器等;

 + 2001年12月投入42億元人民幣建洗腦中心或基地;

 + 2001年公安內部透露,維持天安門搜捕法輪功學員的開銷為一天170萬至250萬,合一年6億2千萬至9億1千萬元;

 + 據北京財政局內部材料,2001年前10個月,北京市財政局撥款3200萬元用於「處理法輪功」的工作;

 + 北京海澱區2001年6月撥款360萬元用於辦洗腦班;

 + 重慶市沙坪壩區財政2001年用於「處理法輪功」工作的費用為202萬元;

 + 為防止中央電視台的節目被再次插入法輪功畫面,國家花費10多億元將衛星無線傳播改為光纜傳播;

 + 2002年3月至6月三個月間,為防止法輪功再次介入有線電視,長春市出動大量機關幹部並另外雇佣800多人,對所有電線桿進行24小時看守,人員花費共100 多萬元;

 + 山西省某勞教所搬遷工程總投資1937萬元;

 + 用金錢刺激和鼓勵迫害,如馬三家勞教所所長蘇某曾得5萬元,副所長邵某3萬;

 +「舉報」一名法輪功學員獎勵數千乃至上萬元;

 + 監控網上信息的網絡警察達幾十萬;

 + 派遣大量特務到海外活動,僅美國南央坊南加州特務人員就達上千名;

 + 向發展中國家提供大量無償經濟援助以換取在聯合國人權會議等場合對中國人權記錄進行譴責的動議投反對票;

 + 以直接控制、使用金錢影響與中國有商業往來的獨立媒體、購買播出時間和廣告時段、利用政府人員任職於獨立媒體等手段影響和控制西方發達國家中文媒體。

◇ 2004年7月9日,深圳市南頭中學教師王曉東(Wang,Xiaodong,女,34歲)被迫害致死的消息在明慧網公布,至此明慧網上被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人數達到1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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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請參見本數據中心的其它分類收藏:

◆ 1999年全面迫害開始之前大陸媒體對法輪功的正面報導;

◆ 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名單、案情介紹、性別/年齡/地區分布統計數據、各省死亡案例統計;

◆ 來自世界各國政府與機構的支持與鼓勵;

◆ 法輪大法書籍出版和發行情況一覽;

◆ 世界各地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一覽;

◆ 全球各地法輪功學員控告中國前國家領導人江澤民一覽表、全球各地控告迫害法輪功學員之中共官員一覽表、全球各地控告「610辦公室」(也稱「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其首腦一覽表等。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9/26/52823.html)

——轉自《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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