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平:烏市爆炸案真相未明 官媒報導疑竇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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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官媒報導:「4月30日晚7點10分許,新疆烏魯木齊火車南站發生了一起嚴重的暴力恐怖襲擊案件。」接下來這幾天,官媒又發佈了一些後續報導。

和以往類似事件一樣,當局嚴格控制有關消息的發布。迄今為止,我們對這件事的瞭解,僅僅是來自官方的一面之詞。事件真相還不明朗。更何況官媒的報導,疑點不少,又前後矛盾。

這裡我只談兩個問題。

一,關於持刀砍人。

事發當天,官媒報導說,「暴徒在烏魯木齊火車南站出站口接人處持刀砍殺群眾,同時引爆爆炸裝置,造成3人死亡,79人受傷,其中4人重傷(暫無生命危險)。」第二天,官媒宣佈破案。報導說:「現已查明,這是一起暴力恐怖性質的爆炸襲擊案件。色地爾丁•沙吾提(男,39歲,阿克蘇沙雅縣人)等兩名犯罪嫌疑人長期受宗教極端思想影響,參與宗教極端活動,於4月30日19時10分許,在烏魯木齊火車南站出站口接人處施爆。案件造成3人死亡,其中1名系無辜群眾,2名犯罪嫌疑人當場被炸死。」

後一則報導只說了犯罪嫌疑人在火車站出站口接人處「施爆」即引爆炸彈,沒有再說暴徒「持刀砍殺群眾」。

從網上發佈的照片看,有爆炸現場和殘肢,沒見到有被砍殺的群眾的照片。

有官媒報導引用親歷者、目擊者的話,也只談到聽見巨大爆炸聲,乃至於發現「自己的衣服和頭髮上都沾有血肉碎片」,沒人談到有人被砍殺的場景。

5月3日有報導談及傷員問題。報導說,「案件中70多名傷員,大多是不同程度的耳外傷」,「也就是爆炸產生的震波對聽力造成的傷害」。按說,如果有人被刀砍傷,報導決不會不提,但縱觀官媒所有報導,都沒有提到有誰被刀砍傷。

官媒報導還講到,「案發現場的監控錄像顯示,色地爾丁•沙吾提等2名犯罪嫌疑人在烏魯木齊火車站從實施犯罪到引爆炸彈,過程只有短短4秒鐘。一瞬間,令人髮指的爆炸犯罪發生了。」注意:這裡說的是從實施犯罪到引爆炸彈,過程只有4秒鐘。如果有持刀砍人,那麼當然算實施犯罪,因此該算在這4秒鐘之內。但問題是,在短短的4秒鐘這一瞬間,犯罪嫌疑人有可能完成持刀砍人和引爆炸彈這兩個行動嗎?更何況這段報導根本沒有提到暴徒持刀砍殺群眾這個情節。

這些都和先前的報導明顯矛盾,不能不使人懷疑究竟有沒有持刀砍人這麼一回事。

順便一提,官媒講到案發現場的監控錄像,但卻不見公佈。這只能增加人們的懷疑。有網友挖苦說:怕是還沒有剪輯好吧?

二,關於兩個人肉炸彈一起被炸死。

按照官媒報導,這起案件」造成3人死亡,其中1名系無辜群眾,2名犯罪嫌疑人當場被炸死」。

這就怪了,怎麼兩個恐怖份子會一起被炸死呢?一位網友說得好:兩顆人肉炸彈同一地點爆炸!在國外的案例中極罕見。難道恐怖襲擊者不懂得二減一的算術嗎?

我們幾乎可以肯定官媒的報導有問題。哪有兩個人肉炸彈緊緊挨在一起引爆的呢?分開點引爆不是可以炸到更多的人嗎?如果他們先前還持刀砍人,那就更不可能挨那麼近,被一塊兒炸死了。

網上有個帖子說:「4月30日晚,大陸導演劉猛曾在新浪實名註冊微博發帖稱:『3人死亡』,這三人都是民警,盤查可疑人員的時候,引爆了炸彈,把危險留給了自己。可這條微博在被轉發了一萬多次之後,遭到刪除。」有人解釋說,因為炸彈是被警察盤查時引爆的,所以兩個恐怖份子來不及分散,就一塊兒給炸死了。



但這種解釋也還是講不通。因為兩個恐怖份子既然身帶炸藥,準備發動自殺式襲擊,按說就該保持必要的距離,分頭行動,一個人失手了還有另一個人,因此不會走那麼近,以至於一人暴露,另一個人也賠進去,死在一起。再說,如果確實是民警在盤查可疑人員時引爆了炸彈,民警把危險留給了自己,保護了群眾,那就證明地方政府反恐防恐做得十分到位,幾位民警工作很盡職很英勇,那政府還不大張旗鼓宣傳表揚,表彰地方政府反恐有功,授予犧牲民警烈士稱號,讓全國人民學習致敬?

本來,出了這樣的大案,地方政府最怕民眾和中央領導責怪其反恐防恐不力,如果他們做的這麼出色,幹嘛還要隱瞞真相另編一套假話呢?

另外,按照這種說法,持刀砍人的情節又從何談起呢?

退一步講,假如這條微博所透露的信息並不完全是空穴來風,那就只能說明政府有某種難言之隱。

如上所說,官媒報導前後矛盾,疑點甚多,又加上只是一面之詞,我們不能不存疑,不能不追問。

文章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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