胥志義:漫天要價有何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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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3月12日訊】人大代表馮大中在兩會發雷語:我們應立一個「動遷法」。拆遷要天價的,該上行政手段就上手段,老百姓,有的給點臉就上房揭瓦了。毛澤東時代,誰敢說不字?

姑且不說,要價包括要天價,只是說個話,並不是罪,如何能上行政手段?在市場經濟中,要價正是市場交易的題中應有之義。要價當然也包括要天價。交易過程實際是一個討價還價的過程,你可「漫天要價」,我可「就地還錢」,談得攏交易成功,談不攏生意不成仁義在。交易的公平不在於「漫天要價」,而在於其中是否有欺騙和強制。而上行政手段,正是一種強制,如何是一種公平交易?買賣雙方能夠自由的不受協迫的討價還價,正是市場公平交易的體現。不能討價還價,不能自由的決定交易或不交易,如何有公平?

中國的市場是假市場。政府是「徵收」房屋,而不是跟房屋主人做「買賣」。雖然政府說要用市場價徵收,但市場價不是政府規定的,而是由買賣雙方討價還價形成的,規定價格便不是市場價了,那怕你號稱是市場價。我們現在常說某一商品的市場價格多少多少,某類勞力市場價格多少多少,正是建立在千百萬市場主體討價還價基礎之上。任一市場主體的討價還價,都會對市場價格產生影響。所以,即便市場存在,有一個大體一致的市場價格,也不能強制用這一價格進行個案交易。因為個案交易中買賣雙方的自由,是產生市場價格的機制。也就是說,沒有個案中市場主體討價還價的權利和自由,也就沒有市場價格。當然也就沒有市場經濟。

有人說,漫天要價脫離了房屋的實際價值。但在市場經濟中,價格是由市場價值決定,市場價值與供需有關。馮大中是畫家,不知他的畫價值幾何?如果很多人要買他的畫,他一定會「漫天要價」。比如一張畫要賣多少多少萬。決不會說,我這畫只費三張宣紙,半瓶墨汁,加上五天工資,有那麼幾百塊錢也就可以了。如果有人說,我只能八百塊買你的畫,如果你不願,便對你上行政手段,你願意?更不用說,他用八百塊強制買你的畫,卻又以一百萬的價格賣給別人,你能不氣個一佛升天?

毛澤東時代,確實沒有誰敢說不字,但毛澤東時代,人民有權利和自由嗎?而沒有人敢說不,正是人民受到壓迫掠奪的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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