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民」袁冬被判刑 家屬律師都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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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1月29日訊】(新唐人記者田凈採訪報導)繼「新公民」運動的發起人許志永被判刑4年後,29日,「新公民」運動的參与者袁冬也被當局判刑,家屬、律師都表示不服,一定會上訴。

29日上午9點,宣判在北京市海淀區法院舉行,袁冬被判犯有「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因此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袁冬的妻子朱瑞春女士參加了宣判。她告訴《新唐人》記者:「開庭只是讀了一下判決書,幾分鐘就完了,我跟袁冬只說了一句話就是『律師讓我們趕緊啟動上訴程序』,他嗯了一聲就被帶走了。」

對於庭審結果,朱女士表示,心裏感到極度的不舒服。

袁冬的代理律師常伯陽在接受採訪時說,「我們認為這個判決是一個枉法的判決。肯定會上訴的。因為在之前的會見中已經都商量好的,只要判刑有最就會上訴。」

但是對上訴的結果,常律師表示,「有用沒用也要去抗爭,也要去爭取,但是現在不容樂觀,因為法律現在在倒退,所以樂觀不起來。」

在27日開庭審理中,除了袁冬堅持到庭審結束,其他三位「新公民」運動的參与者,都沒有順利結束。

常律師表示是因為袁冬一直在堅持。他說:「審判過程辯護權受到了限制,程序上也存在了一些問題,但是袁冬本人希望在法庭上有說話的機會,他也不願意放棄說話的機會,所以一直在堅持。但是袁冬的最後陳述也是被審判長打斷了。」

常律師透露,會在十天內上訴。

袁冬,自學法律專科畢業,2007年11月至今年3月從業證券經紀人。2013年3月31日下午,與北京公民 侯欣、 張寶成和 馬新立4人到西單展示「要求官員公開財產」的橫幅,被警察帶走。隨後被當局指控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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