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書】何清漣:中國現代化的陷阱(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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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11月3日訊】【導讀】1997年,一本後來被稱爲是「改變世界對中國經濟改革評價」的書稿,在歷經一年多,輾轉中國九家出版社後,以《中國的陷阱》爲名在香港出版。次年在被刪去了數萬被認為是敏感的文字後,這本書以《現代化的陷阱》為名在中國大陸出版。此書一經出版立即引起社會各界的極大反響,上至官員下至工人爭相閱讀,使它成爲學術著作中罕見的暢銷書,並很快在中國大陸被列為禁書。何清漣女士在這部著作中對中國的經濟改革,以及改革後的社會狀況做了進行了全方位的分析,可以說這是一部中國的改革史,但與官方的歌頌版完全不同。2003年9月,《現代化的陷阱》的修訂版《中國現代化的陷阱》,由美國博大出版社在海外出版,作者結合她到海外後所獲得的最新資料和最新研究成果,更新了全書近三分之一的內容。2005年何清漣女士為德國版再次對《中國現代化的陷阱》進行了修改。

1998年10月8日美國《紐約書評》(The New York Review of Books, October 8, 1998)亦發表長篇評論China, The Great Leap Backward,推介了這本書。隨之美國《遠東經濟評論》、《新聞周刊》、《時代周刊》等二十余家報刊雜誌也予以報道。英國、法國、挪威、紐西蘭、瑞典、荷蘭等國的報刊雜誌電視台等也都採訪過本人,並對此書做過報道。該書當年被全國眾多報刊列為中國暢銷書榜首,亦被席殊書屋舉辦的一次由全國五十位著名學者擔任評委的民間學術評獎活動評為1998年度中國十大好書之一。該書在2000年中國的「長江《讀書》獎」讀者評選中被評選為最佳書而獲「讀者著作獎」。 2002年11月,《現代化的陷阱》日文版一書由日本草思社出版。

2003年10月,《中國現代化的陷阱》(即《現代化的陷阱》)修訂版由香港博大出版社出版。TaiwanNews 出版社於2004年1月以《中國的陷阱》為名出版修訂版。2006年10月,《中國現代化的陷阱》(修訂版)德文版由德國漢堡研究所出版社(Hamburger Edition)出版。 這裡連載的是何清漣2005年為德國版出版而重新修訂的版本。

(接上期)第四章中國當代尋租活動產生的根源



五、建立道德和政治責任是改革成功的關鍵

在瓜分計劃經濟體制龐大遺產的過程中所產生的大量尋租活動,使中國的市場化進程嚴重偏離本應達到的社會目標。發達國家民主化進程的歷史表明:新生資產階級總是先有了經濟實力,再爭取經濟權力。鑒於此,在80年代初期,許多知識分子曾充滿希望地幻想:隨著民間經濟力量的日益壯大,以經濟權力來削弱非經濟權力,會使民主與法制的進程加快。但嚴酷的現實卻沒有按照人們的想象發展,生活中大量權錢交易活動,使得人們不得不認知這一現實:有權才能有錢,只有依附於權力才能發財致富,這樣反而進一步剌激了官本位意識在新的社會條件下畸型發展。國際經驗和中國的現實均證明,權力壟斷社會生產要素對市場經濟的危害,特別是對收入分配的危害,比市場經濟體制下的經濟性壟斷所造成的分配缺陷危害更大。這種體制繁生出大量官商、官倒及依附於權力階層的「中介人」。這些人共同謀取財富,其相互勾結使權力結構更加強化,成為經濟發展和政治體制改革最大的阻力。

關於腐敗產生及如何克服腐敗的問題,人類歷史中一直都有一些傑出的思想家窮畢生之力加以探討,被譽為「政治學之父」的馬基雅弗里(Nicclo Machiavelli)就是世界上第一個深入研究腐敗問題的思想家。他在分析了15世紀義大利的社會情況以後,認為產生腐敗的原因有幾個,包括社會的不平等,人的私慾,權勢者為滿足自己一已私利的權勢欲,等等。針對當時義大利的社會情況,他提出了消除和防止腐敗的辦法,如依靠領導者的自律為公民作出良好的榜樣,依靠法律規範人們的行為,依靠有效的監察制度,依靠相互制衡的政治制度,等等;最重要的是他還提出了依靠改革來防止腐敗的思想。馬基雅弗里明確指出,國家政權如果長期不予更新,必然會走向腐敗墮落,「因為隨著時光的流逝,德性必然腐化,如果不加以治療,這種德性的腐化必然會導致政體的毀滅」。因此他主張經常革故鼎新,為國家注入新的生機,通過種種興利除弊之舉來克服腐敗,使國家歷久不衰。馬基雅弗里對腐敗危害性及其根源的認識,不僅震撼了他的同代人,使人們開始正視腐敗的災難性後果,還為後來西方國家的政治學說開創了新的研究方向。此後以自然法三權分立學說為理論基礎,以反腐敗為主要目的的西方廉政思想,以及「廉潔政府」理論的盛行,溯其思想源流,都會看見馬基雅弗里的影響。

瑞典經濟學家、1974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岡納•繆爾達爾(Gunnar Myrdal)在對南亞諸國進行了長達15年的實地考察之後,出版了他的姐妹篇名著《亞洲的戲劇:南亞各國貧困的考察》(Asian Drama: An Inquiry Into the Poverty of Nations)與《世界貧困的挑戰》(The Challenge of World Poverty)。在這些著作中,他提出發展中國家現代化進程中所遇到的普遍問題:軟政權化(Soft State)和分利集團。他認為,所有的發展中國家的政府都屬於「軟政權」,這種「軟政權」有幾大基本特徵:缺乏立法與具體法律的遵守實施,對法律的解釋有很大的隨意性和鬆弛性,各級公務員普遍不遵守交給他們的規章與指令,並且常常和他們本應管束其行為的有權勢的人們與集團串通一氣;社會成員之間常利用各自掌握的資源,在違反和抵製法規的基礎上,為一已私利進行交換,亦即存在反法制的互利性;這種以貪污、腐敗為基本行為模式的軟政權行為有著互誘性和積累效應,對包括下層階級在內的各社會階層有著很強的滲透性。蕭功秦曾長期研究發展中國家的現代化問題,針對上述現象,他指出,在這種以權錢交易為主要特徵的「軟政權」模式下,很容易形成各種分利集團,而這種分利集團一旦形成,必然會利用自己壟斷的各種資源,通過種種尋租活動獲取非法利益,而這些尋租活動又必然導致這些發展中國家進一步軟政權化。「如此惡性循環,一旦這種惡性循環發展到一定程度,一個國家的政府將面對這兩大陷阱的相互溝通而無能為力。」(註11)從中國現在的實際狀況看來,這種分析正好切中要害。

如何遏制腐敗,防止進一步「軟政權化」,阻止分利集團與政治結盟,在中國目前其實己經是關係到國家前途的關鍵問題。正是在這一問題上,中國已經泥足深陷:由於在政府和企業這兩大科層組織中擁有權力的大小決定了獲得財富的多寡,所以不少政府公務人員不是去考慮如何加強為社會及公眾服務,企業負責人不是去考慮如何增加生產,改善本企業的經營管理,而是花費大量精力去進行權力的角逐。這些都極大地損害了社會基本單元的工作動機,侵蝕了人們的社會道德和政治責任感。

有人根據新加坡的經驗總結出,中國目前腐敗成風,主要是因為公務員的工資太低,「便宜沒好貨」,「貪污受賄、謀取各種特權和好處便成了低工資的一種雖然不合法但卻合理的必然的補充」。言外之意,當然就是說只要對公務員實行了高工資制,貪污腐敗之風就會得到遏制。

對這一看法,作者不敢苟同。因為中國目前的腐敗之風並不是依靠對「人民公僕」實行高工資制就可以解決的,歷史上清代的「養廉銀」制度也沒有養出幾個清官就是明證。再則慾望無止境,近幾年頻頻曝光的數百萬元乃至數千萬元、上億元的貪污案,證明中國的貪瀆者依靠貪污所獲得的財富之巨,即便是享受高薪的新加坡公務員們也無法望其項背。加之中國貪污腐敗受懲率特別低,客觀上也助長了貪污腐敗之風。總之,在不改變現有政治制度的情況下,只要貪污腐敗的收益遠遠高於成本(受懲率),在中國實行公務員高工資制,恐怕無法遏止公務員們的貪慾,所以這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辦法。

繼馬基雅弗里之後,法國著名哲學家孟德斯鳩(Montesquieu)在《法的精神》(The Spirit of the Laws)一書中指出:「一切有權力的人都愛濫用權力,這是萬古不變的經驗。防止權力濫用的辦法,就是用權力約束權力。權力不受約束必然產生腐敗」。這些年反貪污腐敗的各種「陽光法」雖然在不斷出台,檢察部門、監察部門、紀檢部門、反貪局等「意在用權力約束權力」的機構也在疊床架屋般不斷成立,但貪污腐敗之風卻越演越烈,成了一種蔓延全社會的「政治之癌」,每一個新創設的機構不但沒能起到其創立時設想的作用,反而只給這些部門的官員提供了貪污受賄的機會。如果推根溯源,問題的關鍵就在於中國還是「人治的法制社會」,政府權力大於法律權力,政府官員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到了90年代中後期,左右政府公共政策的主導力量已經是中國的強勢精英集團,向「法治的法制社會」演進在中國已經成了一個遙不可及的目標。

如何才能遏止目前這種賄賂公行,腐敗成風的局面?筆者認為,這不僅有賴於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還有賴於在社會公眾中建立現代化的道德和政治責任感。現行制度的缺陷比較容易理解,如前所述,中國目前尋租活動的猖獗,從制度上來說,主要是源於資源分配大權掌握在根本不受任何監督的各級政府手中,「權力腐蝕人,極端的權力極端地腐蝕人」,這方面的問題一方面有賴於建章立制,讓制度來約束人,使人們必須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活動;另一方面則是要儘快使政治權力從經濟活動中退位。否則掌權者中就會出現「前車」不遠,「後車」又覆的現象:首都鋼鐵公司下屬的北京鋼鐵廠廠長管志誠因貪污受賄被處以死刑,管的繼任者緊接著步其後塵;貴州省國際信託投資公司董事長閻健宏屍骨未寒,接掌其位置的向明序又走上她的老路。用時下流行的話來說,這是「硬體」建設,這方面各國都有一些經驗可以借鑒。然而最困難的問題卻不在這方面,而是在「軟體」方面,即如何建立道德和政治責任感的問題。再好的制度也必須依賴人去執行,人的素質在許多情況下,往往是關鍵。以制度創新和明確財產關係為主要觀點的制度經濟學派代表人士、1993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道格拉斯•C•諾斯(Douglass C•North)在觀察了東歐和中國的經濟改革以後,認為迄今為止,人們尚未找到一種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的有效藥方。但通過己有的經驗研究,這樣幾個方面是很重要的:第一,建立有效的經濟市場;第二,建立有效的政治市場,即政治體制;第三,經濟市場和政治市場的有效協調;第四,宏觀經濟政策與政治市場、經濟市場的互相協調。這裏所談的四點其實就是一點:制度建設。與此同時,他還提出了一個十分重要的概念:路徑依賴(Path Depends)。這一觀點非常強調一個國家在制度改革過程中歷史習慣因素產生的影響。他認為,如果一個國家不知道自己過去從何而來,不知道自己面臨的現實制約、傳統影響以及文化慣性,就不可能知道未來的發展方向。

中國政府聲稱他們目前正在進行法制建設。據統計,1997年到1998年這一階段平均每18天就公布一項新的法律,但這些法律形同虛設。事實上,許多問題並非無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法律要從紙上的文字變成現實,看來還有一段漫漫長路。而從終極意義上來說,所謂制度建設其實也就是一種文化建設。基於此,在中國進行經濟改革與建立各種法規法律的同時,如何在國民中,尤其是在政府公務員中建立道德和政治責任感,至少和經濟改革、建章立制同等重要。

對中國的思想家們來說,還有一個要傾注全力研究的問題則是:考察中國現時所依賴的「路徑」,即歷史文化源流,有助於判斷中國究竟有沒有可能成為一個「法治的法制社會」,而不是一個「人治的法治社會」。因為這兩種社會的治理方法完全不是一回事。可以說,解決好這一理論問題,是解決現在中國所有問題的基本認識前提。

(16,41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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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1:蕭功秦:「『軟政權』與分利集團化:中國現代化的雙重陷阱」,《戰略與管理》,1994年第1期。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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