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和候選人提議改革市議會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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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11月01日訊】距紐約市普選還有不到一週的時間。紐約人心思變,連市議員也不例外,他們希望下一屆市議會能夠進一步完善內部運作機制,並提出了一系列具體要求。一起來看看。

10月30日,30名紐約市議員和候選人齊聚紐約市政廳,提議改革市議會的運作規章。他們希望這些改革措施可以在2014-2017年立法院會期間投入實施。

來自布魯克林的市議員 David G. Greenfield :「人們常問:市議會為甚麼需要改革?我覺得最好的解釋就拿新車來做比喻。去年的舊款沒有甚麼不好,但是如果能做的更好,駕駛的更好而且更加安全,我想,對任何人來說都是好事。這就是我們要做的。」

市議會改革建議:

一、允許議員自行分配資金,機制公平、透明。

二、在公平的基點上進行立法思考

三、加大委員會主席在組織聽證和人事安排方面的權利

四、提供更多資源 多為民眾服務

五、優化流程 便於議員投訴)

市議員們提出了五點改革建議:

首先是,市議會各選區可以在更公平、透明的基礎上自行分配資金。允許市議員可以把自己名下可支配的資金撥給一些地區性的小型非盈利團體和那些平常往往得不到政府資助的團體,從而保證各區根據其實際需求在平等的基礎上分配資源,並把資金的分配情況在網上公開。

其次是,要在公平的基礎上進行立法思考。改革倡議者也提議,在組織聽證和人事安排上,賦予各委員會主席更大的權利。

並提供更多資源,以確保市議員們能更有效的為民眾服務。同時要建立一個正規流程,讓市議員們在發現市議會的規章制度沒有付諸實施時能夠及時提出申訴。

皇后區市議員 Elizabeth Crowley:「我們需要一個透明的機制。現在這種撥款方式參雜了太多的政治因素。它需要公正、公平和透明化。這些都是紐約納稅人的錢,他們得知道自己的錢被花在了甚麼地方,為甚麼一個區比另一個區得到的資金要多。」

如果這一改革方案得以實施,將有效的制約議長對議會和立法程序的控制權。例如,不能由議長的政策研究員來直接負責撰寫立法草案,但同時也允許各委員會主席可以不同過議長的許可,撤銷委員會成員。改革將賦予議會成員更多的權力。但反對者認為,權力弱小的議長也意味著權力弱小的議會。

紐約共同事業研究和政策經理 Brian Paul:「我們相信改革方案將會讓議會成員更加有效地為自己的選區工作,也會確保他們更加合理的代表市議會行使權力。」

新唐人記者楊奕紐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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