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漣:中國社會底層有無「階層意識」?

Facebook

【新唐人2013年9月30日訊】夏俊峰被處刑前後,國內微博與國外推特的氣氛,有如2011年突尼斯小販自焚之後的阿拉伯網絡世界。一個觀點在悄然流行,那就是當局「挑起社會底層人之間的相互詆毀與殘殺」,根據是被夏砍死的兩位城管也同屬社會底層。

這種激昂悲情氣氛,我在網絡世界已遇到好幾次,它始終無法化為現實世界的政治動力。為什麼?以下是我多年對這一問題的思考。

*社會底層是一個利益整體嗎?*

「挑起底層相互殘殺說」其實是個誤判,城管是底層,但他們的身份是體制內「執法成員」,毆打夏俊峰時依仗的是權力。這個事件之所以成為一個牽動中國社會的大話題,就在於事件的性質是權力凌辱弱勢群體。時下中國,無論是民主憲政派、維權派、新老左派,包括薄熙來,都將中國那數量龐大的社會底層視為一種政治力量,只是各派為其賦予的「政治使命」很不相同:

在胡溫時期興盛一時的維權派,主要著重於解決個體受損者的利益,比如損害的賠償、命案的責任歸屬,推動個案進入司法程序。他們希望通過寸積銖累的艱苦工作,推進中國的法治進步。以自由知識分子為主體的民主憲政派認為,應該首先解決中國人的權利問題,有了權利,社會底層成員才能不再處於「弱勢」。他們除了經常普及有關權利的價值理念之外,還經常在個案上與維權派互相呼應,給予輿論支持。儘管不少「公共知識分子」近年來飽受激進的政治反對者詬病,但他們在夏俊峰事件及其他事件中,始終是「在場者」。

以上情況中,這些個案涉及的底層成員與維權人士的合作基礎是:維權人士主動介入或者利益受損者向維權名人尋求幫助,但一旦具體目標達到之後,這種合作就完結。受幫助者並未意識到自己得到他人贈與的「玫瑰」之後,還應該向相同處境者轉贈芬芳。以夏俊峰事件為例,自始至終,既沒有與夏俊峰同城的瀋陽小商販的蹤影,也見不到全國有相同經歷的「城管執法」受害者及其家屬出面聲援。

「弱勢群體」這一標籤與其說代表中國社會底層階級意識的覺醒,還不如說他們知道這一標籤有助於提高爭取社會支持的道義感召力。

*誰能真正吸附中國社會底層成員?*

新老左派都以底層人民的天然代表與利益代言人自居,但「底層人民」於其只是用來爭取話語權的集體名詞,在底層人士受損的個案中,新老左派一直是缺席者。當中國人為污染、食品安全痛苦不堪時,他們集中全力在聲討「美國進口的轉基因食品殘害中國人民健康」。在現實生活中,左派與社會底層並無行動連接點。訪民群體及利益受損者有困難時,只會向維權人士尋求幫助,新老左派的周圍就算是聚集了一些底層成員,也多半是口頭同情底層人民的憤青。他們重要的政治作用一是打擊自由派知識分子,二是攻擊普適價值及反美反資本主義,在青年人中製造理論混亂。唯一的行動參與是擁戴過在他們看來很有希望進入中共最高領導層行列的薄熙來。

據我長期觀察,能將社會底層凝聚起來的只有以下情況:一是基於共同利益受損的訴求,比如徵地及環境污染,受損者因地緣(同村居住)、血緣團結起來;這種因共同利益而反抗的凝聚力稍強,可以持續一段時間,比如事件的階段性結果。二是因為同鄉關係,共同遭遇引起的不滿類似,如2011年6月廣東增城事件、2013年5月北京發生的安徽女子袁利亞墜樓事件。這種臨時性聚合因「氣氛傳導」聚集迅速,受到壓力後也很容易四散。

中國當局倒是很成功地吸附了社會底層成員參與「維穩」。除了大家熟知的城管隊員之外,出沒於中國網絡的大量五毛多數無業,高等院校的「網絡紅軍」及負責告密的信息員,大都出身貧困家庭。

薄熙來的「唱紅打黑」,改善民眾福利,則是底層最期盼的「搭便車「行為:自身不需要付出代價,獲得強權人物恩賜之後,只需要奉上的廉價的讚美聲音。不過這種民心工程只是施惠與受惠的關係,並不構成政治力量。

證明中國社會底層並不存在「階層意識」,以下例證可能比夏俊峰案更為典型:2011年8月1日,四川成都雙流縣黃水鎮板橋社區是修建成綿樂高鐵必經之地,遭遇地方政府強行拆遷,導致死亡悲劇。這場悲劇中的強拆執行者和被強拆者,是比鄰而居的鄰村農民,有的甚至是抬頭不見低頭見的熟人。把他們置於魚死網破的拆遷爭鬥的原因,是政府花錢僱傭了一批農民來拆另一批農民的住房,連一些婦女都為了那一天百來塊錢的報酬參與拆遷。

以上說明,在中國,要想向下汲取社會底層的支持,只有利益輸送一條途徑,而不是喚醒民眾的權利意識。於社會底層而言,「權利不能當飯吃」,永遠不如利益實惠。中共對此把握得很準,因此有名言,「凡屬人民幣能夠解決的問題就是人民內部矛盾問題」,自由知識分子及部分中產階級的權利要求不能用人民幣解決,所以不是「人民內部矛盾」。

當初中共動員底層起來革命之時, 「天下窮人是一家」,「河深海深不如階級友愛深」表達的階級意識完全是宣傳灌輸的結果,「打土豪分田地」這種最實惠的利益許諾,才是發動底層革命的成功關鍵。今天,要完成對社會底層的政治動員,恐怕仍然得訴諸利益而不是訴諸權利。

*真實的利益與虛幻的階級意識*

我一直懷疑馬克思的階級鬥爭理論。這套理論有幾個要件,出身決定思想,全世界無產者一家親;無產階級在消滅有產階級之後,最終目標是實現人人平等。這一理論先是被革命後的現實證偽,中共在消滅有產階級之後,卻將自身鍛造成特權集團;繼而被「改革」證偽:在紅色家族利用權力市場化暴富的同時,平民出身的官員驕奢淫佚程度,並不比紅色家族遜色。

這種懷疑並非始自今天。我曾寫過一篇「適者生存與有閒階級」(《讀書》雜誌1998年10期),指出凡勃侖的重大理論貢獻是否定了馬克思的階級鬥爭學說。凡勃侖認為,下層階級與上層階級並非針鋒相對,他們受限於一種看不見但十分堅牢的共同態度,比如工人階級並不企圖取代他們的管理者,他們只是試著去模仿他們,並設法讓自己成為管理階層的一員。正是這種心態,使社會得以保持平衡穩定。其實,中國的歷史和現實也如此:前現代社會,科舉製為寒門士子提供了上升通道,耕讀傳家是令人驕傲的社會傳統;進入近代社會以來,大學教育也是貧寒人家子弟的上升通道。所謂「上升」,就是對於利益——即社會地位與較好職業的追求。歷史上每個朝代最有活力的時期就是上升通道暢通時期,中國現階段社會矛盾尖銳,就是因為社會上升通道嚴重梗阻。

只有承認利益才是集體行動的紐帶,人們才能理解維穩體制的末端,如城管、五毛、監視異議人士的「國保」臨時工為何大多來自社會底層。使用童奴的黑磚窯主人,各地販賣人口犯罪集團的參與者,同樣屬於社會底層。這些社會底層成員在相對範圍內是強者,因此在凌虐同屬社會底層的「階級兄弟」、騙賣「階級姐妹」時,驅動他們的動力是利益,而不是「階級意識」。

  

本文嘗試解釋了文章開頭提出的問題:中國網絡世界的政治激情無法轉化為現實社會的動員力量,除了當局強大的維穩力量之外,反對者之間還缺乏集體行動的利益粘合劑。只要無法讓社會底層認識到權利比麵包重要,維穩體制下這種「底層間的相互殘殺」就會繼續。

文章來源:美國之音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