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自知在劫難逃 只剩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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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8月27日訊】(新唐人記者宋風綜合報導)持續5天的原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貪污、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的法庭審理程式在濟南中院結束。審判長宣佈案件將在合議庭評議後擇期宣判。庭審過程中,薄熙來雖然否認對他的指控,但他也許已經知道判決結果是終生監禁,感歎“在劫難逃”、“只剩餘生”。 不過,薄熙來的概不知情激怒了公訴方:“被告人罪行極其嚴重,又拒不認罪,不具有法定從輕處罰情節,必須依法從嚴懲處”。

薄熙來自知“只剩餘生”

北京時間8月26日,是最後的法庭辯論階段。早晨8點36分,濟南中院的審判長宣佈開庭,之後公佈了法庭辯論的程式。按照最高法院的規定,在公訴人發言之後,就進入被告人自行辯護的環節,接下來分別是辯護人辯護和控辯雙方進行辯論。

最新的庭審記錄顯示,薄熙來在其個人自辯中,依然否認檢方對他的指控,並且稱:此事在劫難逃,只剩餘生。

薄熙來依然否認了公訴人對自己貪污、受賄、濫用職權罪名的指控,僅認為自己是有“嚴重的過失和錯誤”。薄更進一步辯稱王立軍的叛逃並非自己逼走,而是因為王與谷開來的私情被自己發現。他還聲稱:徐明對薄瓜瓜留學的資助,他失察少教,難辭其咎。他也辯稱:自己並不知曉徐明和谷開來尼斯房產的事。

薄熙來已經激怒當局 檢方要“嚴懲”

公訴方的意見9點43分就已經公佈,顯然公訴方被激怒:“被告拒不認罪 必須依法嚴懲”。

對於薄熙來的“概不知情”,檢方則認為其“單獨或共同受賄共計折合人民幣2,179萬餘元,數額特別巨大;共同貪污公款人民幣500萬元,數額特別巨大;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以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予以數罪並罰。”

此外,檢方還認為,薄熙來在近幾日法庭審判中否認指控的表現與他在庭審前全盤認罪的表現不符,稱“在這幾天的庭審中,被告人薄熙來不僅對有大量確鑿證據證明的犯罪事實,予以矢口否認,而且連自己庭前親自書寫的材料和親筆供詞也予以推翻,對濫用職權罪,被告人薄熙來僅承認自己有錯誤,負有責任,但同樣不承認犯罪。這足以說明,其拒不認罪的態度。

檢方提醒法庭“根據‘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和國家法律,被告人罪行極其嚴重,又拒不認罪,不具有法定從輕處罰情節,必須依法從嚴懲處”。

日本《每日新聞》認為,薄熙來對3項罪名全部予以否認,出現了和檢方全面對決的姿態。但《美國之音》指出,綜合各方面的消息和回饋,薄熙來受審最終充其量只是一場鳥籠式審判,也就是說,審判全程仍然在當局的全然掌控之下,薄熙來的定罪早已被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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