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票愈特惠 退費額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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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8月01日訊】暑假旅遊旺季到,台灣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調查15家航空公司發現,航空機票改、退費代價高,例如新加坡航空對訂位沒取消,收費近新台幣1萬元。

據中央社報導,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說,消基會7月初隨機抽樣15家航空公司,發現僅荷蘭皇家航空預定機票要收費,網路訂票收新台幣500元,電話訂收費1250元,且開票付費時,並不會抵扣票價;其他業者則不先收費。

他說,只有4家航空公司對消費者更改機票上的名字、性別等情況,有公告手續費,分別是國泰航空及港龍航空若航程未接搭其他航空公司收800元,含其他航空公司收1200元;以及澳門航空收800元,新加坡航空收25美元。

其他航空公司則都要求退票重辦訂票,其中復興航空規定要改姓名,須退票方式辦理,並收取退票手續費,例如國際或直航線收費700元。

此外,消基會還發現退票手續費差很大,最低700元,最高是新加坡航空公司,對於NO-SHOW(即未如期搭機)的人,也沒在起飛前數小時告知取消,會被收費100到300美元,逼近新台幣1萬元,金額相當高。

消基會董事黃鈺生說,消費者訂機票若訂得愈特惠,退票金額會退得愈少;若又是來回特價票,且經旅行社訂票,搭單程後要退票,退回的金額會連一半都不到,因為航空公司及旅行社都要扣手續費,且已搭的單程會抵扣掉的是原價。

他提醒消費者,儘量在確定行程後再訂機票,訂後要知道開票期限,儘量逼近期限再開票(開票期限通常在起飛前1個月),以免衍生上述諸多情況,因為開票之前沒有金錢交易,不會有上述收費問題。

他補充,依據「國內線航空乘客運送定型化契約範本」明訂,改、退票手續費,國內航空公司收票價的10%到25%,國際航空公司則須充分揭露。

*機票糾紛申訴:

對象為航空公司,可向交通部民航局0800-211-798申訴;

對象為旅行社業者,則可向交通部觀光局0800-211-734進行申訴。

或可逕洽消基會申訴專線:2700-1234、各縣市政府:1950 (消費諮詢專線);或以書面申訴函向各消基會或縣市政府消保官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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