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軍人滅證 檢方有權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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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7月20日訊】洪仲丘死亡案,公民1985行動聯盟今天(20日)要求應由第三方介入調查,法務部說,現役軍人涉犯湮滅刑事證據罪,地檢署有權介入。

中央社報導,公民1985行動聯盟上午發動「公民教召-還仲丘一個公道」,超過萬人包圍國防部,要求追真相、嚴懲失職人員,並訴求洪仲丘案應比照江國慶案模式,由公正第三方介入調查。

法務部指出,洪仲丘案如果有非現役軍人涉案,或是有現役軍人犯陸海空軍刑法及其特別法以外的罪,例如刑法湮滅刑事證據罪,地檢署有審判權,國防部及軍法單位自然應該依法全力配合地檢署偵辦。

法務部表示,依照軍事審判法規定,現役軍人犯陸海空軍刑法之罪,應受軍事審判;只要部分犯罪事實應依軍事審判法審判,就應該全部依該法審判。因此,檢察官對於依法明知沒有審判權的案件,不能主動介入,否則會違法,並造成影響證據能力等問題。

法務部說,對於有司法審判權的案件,會依法妥速偵辦;對於無司法審判權的部分,在軍法機關求助時,會提供鑑識等協助。目前本案解剖相關檢體,已送往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檢驗進行死因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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