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移改法:假結婚或待遞解者 均可能獲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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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6月26日訊】(新唐人記者李貝綜合報導)如果美國通過新的移民改革法,那麼持臨時註冊身份的無證移民將可能獲得綠卡。包括觸犯了法律而被下令遞解出境、未經審查入境,或者持僞造文件入境的人,都可能得到赦免。下面是紐約資深律師阿蘭.沃尼克(Allan Wernick)對一些民眾有關新移民改革法規的一些問題,所做的解答。

問:我的朋友因爲假結婚,正面臨被驅逐出境,他能在新移民改革法案下獲得合法身份嗎?他從未被刑事起訴,但他爲了獲得綠卡確實做過一些很壞的決定。

答:按照目前這個法案的表述方式,你的朋友有資格註冊短期移民(RPI)身份。儘管移民法禁止發綠卡給假結婚的申請者,但這對註冊短期移民身份不適用。

除了假結婚,其他幾項被赦免的還包括被公開指控、被下令遞解出境、未經審查入境、持僞造文件入境的、或者是偷渡來的等。

問:我兄弟是以F-1學生簽證來美國的,4年前他輟學了。去年,他因酒後駕駛被警察拘捕,現在已經進入遞解程序。今年7月他將第一次面見移民法官。如果移改法成爲法律,他有資格註冊短期移民嗎?你在你的專欄中說,要獲得短期註冊移民身份,必須在今年4月16日時仍為非法居留。你還說,如果沒有公民移民服務局(USCIS)或者移民法官發現非法身份,國際留學生在留學期間就不能算做非法身份。但是如果這個人已經進入遞解程序了呢?

答:我希望你兄弟將有資格,但這需要看這個法規最後如何表述,以及它後續的法規,才能最後確定。讓我們從這個法規現在的表述來看看你兄弟是否有希望。

這個法規不包括短期註冊移民身份中「以非移民身份合法在美國的外國人(根據政府紀錄)……即使被發現非法工作或者觸犯了非移民身份的規定。」

你的兄弟是否能夠獲得短期註冊移民身份,這要取決於公民移民服務局怎樣解讀「合法存在」的定義。因爲政府已經知道你兄弟違反了他的身份,他可能將有資格;相似的,如果他的外國學生顧問已經通過SEVIS系統通知政府了,這也足夠讓政府知道他的非法身份。如果法規反應了這方面情況,那麽學校報告了輟學情況的學生就會在新法規下受益。這對於那些已經畢業、但並沒離境或改變身份的人也將適用。SEVIS系統在2002年夏天開始生效,外國學生顧問必須報告則始於2003年1月。

一旦新的移改法開始實施,我和其他人將會論證,一個在4月16日已經進入遞解程序的人應該有資格(獲得短期註冊移民身份)。我們也會為那些學校已經通過SEVIS系統告知USCIS學生合法身份終止的人,做同樣的論證。我們是否會贏得這個論證,還得看,讓我們希望最好的結果出現。

阿蘭.沃尼克(Allan Wernick)律師是紐約城市大學「當今紐約身份」項目負責人。如果您有什麽問題要問沃尼克律師,請寄電子郵件到questions@allanwernick.com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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