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捍清白 避利潤移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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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5月23日訊】彭博社報導,蘋果公司(Apple Inc.)執行長庫克(Tim Cook)21日提供國會1項美國企業鮮少揭露的數據:他們的聯邦稅負。蘋果去年納稅60億美元,換算稅率為30.5%。

據中央社報導,庫克說:「這相當於每天1600萬美元。我們繳了我們該繳的所有稅款,1美元都不欠。」

儘管聽證會上沒有人質疑這項數據,但這卻扭曲了蘋果的整體稅負情形。專研美國大企業實際稅率的杜克大學(Duke University)商學院會計系助理教授戴仁(Scott D. Dyreng)指出,依照公開資訊,蘋果的全球企業所得稅率略低於14%。

庫克拿統計數據捍衛清白,正好直搗這場企業避稅爭議的核心。像蘋果這種跨國企業,都把收入從營運國移轉到境外避稅天堂,能藉此操縱各自稅率並拉抬獲利。

曾任美國財政部經濟學家的非營利組織「稅務分析師」(Tax Analysts)首席經濟學家蘇利文(Martin Sullivan)表示,蘋果的計算「忽視利潤移轉的問題,這正是那場聽證會主題的爭議核心」。「蘋果已把巨額獲利從美國移往海外1個免稅實體,這是問題所在。」

蘋果、谷歌公司(Google Inc.)、雅虎公司(Yahoo! Inc.)和其他企業都是運用「移轉定價」(transfer pricing)減稅,這類子公司間的交易能讓他們把獲利挪移到避稅天堂,把開支轉移至高稅率國家。波特蘭里德大學(Reed College)經濟學系教授克勞辛(Kimberly Clausing)指出,這種策略每年至少讓美國平白損失900億美元稅收。

庫克聲稱的30.5%稅率,是依蘋果申報去年美國稅前收入190億美元計算而來,這占蘋果全球稅前獲利約1/3。

美國參院調查人員實際上有質疑,蘋果究竟有沒有把原本應算進美國收入的數十億美元移轉到海外。自2009年以來,蘋果已把300億美元收入歸到1家設在愛爾蘭、且未雇任何員工的關係企業。

美國參院常設調查小組委員會(Permanent Subcommittee on Investigations)發現,蘋果的全球稅率因這家愛爾蘭關係企業稅率僅2%而被壓低。根據戴仁計算,不光是去年,蘋果過去10年的全球稅率都略低於14%。

這項14%稅率和蘋果在年報中公開的有效稅率25%不同,這是因為有效稅率包含的不僅是實際繳給政府的現金稅負,也納入準備金。

蘋果發言人陶林(Steve Dowling)除了庫克聲明和蘋果申報資料外婉拒進一步置評。(譯者:中央社尹俊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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