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互動】紐約華裔學者商業受賄案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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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5月23日訊】【熱點互動】(972)紐約華裔學者商業受賄案的啟示:這三人是以“商業受賄罪”被起訴的。

主持人:觀眾朋友,關注全球熱點,與您真誠互動,歡迎您收看這一期的《熱點互動》熱線直播節目。今天將為您探討三個問題,都是華人非常關心的問題或者是在美國上下引起極大轟動的事件。

首先一個問題就是紐約華裔學者商業受賄案,接下來第二個問題我們將為您探討美國移民改革方案中對華人的影響,最後一個問題將為您探討美國國稅局的醜聞。

我們首先來關注一下紐約華裔學者的受賄案。週一的時候,紐約檢察官對三位中國公民、同時在紐約大學工作的三位華裔研究學者提出指控,被控「受賄罪」,因為他們接受來自於中國公司的賄賂,從而分享了他們在紐約大學的研究成果。這件事情本台記者曾錚對此進行了跟蹤報導,我們先看一下曾錚來自現場的報導。

FBI起訴的這三名中國學者分別是44歲的朱宇東(音譯:Yudong Zhu)、31歲的楊興(音譯:Xing Yang)和李葉(音譯:Ye Li),他們三人都被起訴犯了商業受賄罪,其中朱宇東還多一項罪名,包括竄改、銷毀證據、記錄、妨礙司法調查等等。李葉在接受FBI問話,兩天之後已經逃往中國香港。

FBI對他們三人的起訴書長達13頁,事件的經過如下:

朱宇東在2008年受聘於紐約大學,進行核磁共振醫療相關的教學和科研工作,2010年,他推動紐約大學向美國政府申請了科研基金,接下來的一年,也就是2011年,朱宇東通過上海聯影醫療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了楊興和李葉為他工作。

問題的關鍵在於,這三人拿著美國政府的資金在為紐約大學進行科學研究的時候,也同時為中國的上海聯影醫療科技有限公司和隸屬於中國科學院的深圳先進技術研究院工作。

FBI在起訴書中提供了多項證據顯示這三人與這兩個由中國政府資助的機構的聯繫。

從13頁的FBI的起訴書中可以看出,雖然這三人是以「商業受賄罪」被起訴的,但FBI顯然將此案件作為「情報間諜案」在處理。在FBI的新聞公告中,有一句話非常引人注目,FBI說:保護美國的科技情報和知識產權不被盜竊,是FBI的首要責任之一。

朱宇東和楊興在昨天出庭以後已經獲得了保釋,他們的商業受賄罪如果成立,將面臨最高5年刑期,朱宇東的偽造、撒謊以及妨礙司法調查罪可能面臨最高20年的刑期。

在昨天的開庭中,聯邦檢控官表示,朱宇東已經向FBI承認,他在整個這件事中拿了將近50萬美元的賄賂。

近年來,中共通過各種方式在國際社會上竊取工業、經濟和科技情況的案件時有發生,這三名紐約大學的中國學者被起訴只是最新的案件之一,這次不一樣的是,他們是拿著美國政府資助的錢進行研究,卻把成果轉給了中共方面,從網站的評論上看,這一點是令美國公眾特別憤怒的。

主持人:好的,謝謝曾錚來自於最前方帶給我們關於此事的報導。觀眾朋友,您現在正在收看的是《熱點互動》熱線直播節目,歡迎您撥打我們的熱線電話:646-519-2879,參與討論或發表您的見解;中國大陸的觀眾朋友可以撥打我們的免費熱線電話:950-403-33555,接通之後再撥:899-116-0297;您也可以通過Skype與我們語音和文字互動,Skype的ID是RDHD2008。

今天在我們節目現場還是大家所熟知的政論家橫河先生。橫河先生,今天我們要探討的幾個事情,華人也都比較關注,首先這個紐約華裔學者的商業賄賂案,華人肯定也是非常關心的,其中有三位,而且三位目前都是中國公民。

那麼現在這起案子從披露出來的情況,以您的觀察來看,您覺得究竟是一起什麼樣的案件?我們注意到它現在這個新聞中披露的細節的說法是「賄賂案」,為什麼它沒有用大家普遍理解的是一種「間諜案」,為什麼不用間諜案去起訴?您對此有什麼樣的一個解讀?

橫河:我想間諜案,它的範圍非常廣,按照定義來說,在英文裡面的間諜案,實際上這種類型的就屬於間諜案了,它是政府或者個人去得到一些消息或者情報或者一些資料,而這個資料的擁有者並不知情或者並不同意,這個就叫間諜案了。

但是在狹義的間諜案裡面它更多的是指向政府部門,就是說一個外國政府到這個國家來竊取各方面的情報,包括軍事、安全、商業各方面的情報,更多的是用在政府資助的。那麼這個案子當中要證明直接是政府資助的可能比較困難。所以既然是有非常明顯的證據證明他是受了賄賂,他實際上是把這個情報賣給別人的,也許並不是被派來收集情報的,因為間諜案更多的是被派來收集情報的。

主持人:專門用於收集情報的。

橫河:對,可能原來並不是這樣子,所以只是一個公司給他錢讓他把這個成果給他,所以用這種方式比較容易定罪。我認為可能是這個原因。

主持人:我們看到這個賄賂,其實現在報導說是來自於中國的公司,同時來自中共政府所資助的研究機構,目前是這樣界定的。是不是這樣的界定還沒有一個明顯的證據顯示,就像您所說的是來自於官方的?同時我想請您解讀一下,目前起訴的罪名又是什麼?這裡面有什麼樣的看點?

橫河:剛才曾錚其實已經報導了,它的起訴就叫「商業賄賂陰謀罪」,是這樣子的,《紐約時報》有一篇非常詳細的報導。那麼這個受賄,剛才不是講了嗎?他得到來自中國公司的贊助,贊助實際上包括一部分現金,就是說他已經得到了50萬美元。另外兩位,他把他們僱來,他們在紐約的生活費,甚至學習費用都由那個公司提供。

這樣的話就牽涉到一個問題,就是他僱他們來的時候,是拿了美國政府國家衛生研究院(NIH)的資助,有幾百萬美元的資助,就是因為有了這個資助他才可以過來,但同時他們又拿另外一方的資助,這個在公司裡面就有利益衝突(conflict of interest),就說你拿了兩邊的錢,但是你實際上是用這邊的錢在進行研究,那麼另外一邊就叫做「商業賄賂罪」了。另外一個就是銷毀證據罪,竄改或者銷毀證據。這個證據,剛才記者也報導了,這個可能更重。可能一般人就不理解了,為什麼銷毀證據這麼重?

主持人:就是說銷毀證據比接受賄賂本身還要重是嗎?

橫河:還要重。是因為你一銷毀證據以後,別人就不知道你究竟犯了多嚴重的罪行,那麼他只能把你按最嚴重的罪行去算。而且聯邦進行調查以後,這個銷毀證據非常嚴重。

你要知道原來安然公司,一個能源公司,很有名的。一開始的時候是會計,美國是允許有一些不同的會計計算方法的。雖然它在會計計算方法當中選了一種灰色地帶,其實沒有那麼嚴重,但是聯邦一調查以後他們開始銷毀證據,所以安然公司最後垮台是因為聯邦調查時他們銷毀了很多證據,因此是重罪。

主持人:這起案件也許有些人有疑問或者有不同的意見,因為畢竟現在他是在紐約大學從事科研的研究的工作,那麼在中國也相當於接受來自於中共資助的某個研究所,甚至一個公司的資助,那這裡邊的界線怎麼去界定?有沒有可能是雙方共同資助、共享成果,或者是共享科研成果,在共享資料或成果的方面,怎麼去界定它是共享還是盜取?

橫河:這裡很簡單,其實中國人很多不是很清楚的,你到美國來你到大公司去上班或者是到大學裡面,一旦你被僱用的時候,你要簽一個保密協定,這個保密協定規定非常詳細。因為美國這種文件簽署起來非常非常複雜,裡面大部分都是法律用語,很多人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簽了。其實這一簽,在法律上你就承認了,如果你違反這些條例的話,你自己一定要承受法律上的後果。所以這些都是規定得非常嚴格的。

比如說你從美國衛生研究院(NIH)申請grant,那麼這個grant的使用上面就規定得很清楚,你不能把成果轉讓給利益相衝突的方面,或者是競爭對手,或者怎麼樣,或者是其他人,你不能轉讓的,這些是非常嚴格的。

如果是科研的合作項目的話,它也很清楚,如果說中國和美國的一個科研合作項目,那麼雙方事先要簽訂合約,就有一個條約,這個條約裡面規定他出多少錢、他出多少錢、成果怎麼分享,寫得清清楚楚,只要你們沒有分享資料的協定的話,那麼你就是在非法的把成果遞送給別人。

這個是很嚴重的問題,因為美國很少有國家機密,都是部門機密,它沒有規定什麼國家一級、二級、三級,沒有的;所以一旦媒體批露了某些機密的東西,你不能去找媒體的麻煩,你只能去找政府國家、能夠接觸到這個機密的人的麻煩,就是你把這個材料帶出去了。

這些公司,特別是商業機密,這個不屬於國家這一級的,但是聯邦政府是負責保護這些商業機密的,如果不保護的話大家都拿走了。所以對於外來的,在和平時期最嚴重的罪行就是盜竊這種科研和商業機密,這是非常嚴重的一部分。

主持人:說起盜取科研機密,最近我們也接二連三聽說,美國專業人士或者是研究人員他們盜取機密,向中共提供情報或者從事間諜活動的案例頗多,您分析這個背後的原因是什麼?

橫河:我覺得有多方面的因素,一個因素就是在和平時期,特別是中共有多方面的戰略要求,對美國的軍事、政治、經濟、科技方面要求很高。那麼中美的交流,特別是從中國方面到美國來學習或者工作或者是做研究的人員特別多。在這種過程當中,中國所謂的情報戰略,它有專業和業餘兩大類,這個跟其它國家不一樣,其它國家一般都是比較專業化的。

而中國採用「廣種博收」,很多公派的出國之前都會有人跟他談,說你去了以後你要跟我們聯繫,有什麼消息你要給我們提供,都會有人跟他談的,它這叫「廣種博收」。它倒不一定期望每個人都接觸到機密或者怎麼樣,但它常規會有這樣的要求。

這樣的話確實有很多人在這裡面是明知故犯,知道自己是在做這種事情,但是他做了,包括利益上的關係和其它各種各樣的原因都有可能。有的人甚至是找工作,你在美國公司做了以後,偷了一批情報,然後在中國找到了出高價錢買這個情報的公司,這樣你就可以到那個公司,回到中國去做工作。我知道底特律有一個工程師就是這樣被判了,後來回到美國來,結果就被抓了,這種情況很多。

還有不完全知情的。在中國特別是在中共統治下面、黨文化的結果,他不認為誠信或者尊重別人是很重要的。當然如果是傳統文化當中誠信很重要,但是在中共這裡,像我們很多人在成長過程當中經常聽到政府主導的偷別人的情報,很驕傲的,比方某架飛機是模仿哪個國家的,特別這些飛機都是蘇聯的、前蘇聯的或者俄國的模式,所以中國的工程很多就叫逆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把別人的拆開來,拆開來研究以後再裝起來。

那麼政府主導的就導致很多在這個領域工作的人就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這就比較可惜了,他可能無意當中犯了罪。不能排除也有這麼一部分。但是這可能就和現在這個案子不太一樣,因為他是明顯拿了錢,等於出賣情報,這是不一樣的。所以有多種因素在這裡面。

我覺得這跟中共現在對外採取的進攻態勢,和大量的竊取各國的各種各樣情報有直接關係。因為你最終是回到中國大陸去,而且有很多是中共政府控制的企業也好,或者研究機構也好,或者是政府的,這個都有關係。很多人不知道,其實最近有幾十起案子,只是真正被媒體披露出來的不是那麼多,一旦出來以後就很轟動。據我知道,最近這幾年可能有40多起類似的案子。

主持人:那剛剛您分析的,我是不是可以這樣理解,其實在更廣大的範圍內,它不是一個專業的間諜或者收集情報的概念,而是說因為各種原因,出國或者在這裡留居的中國學者都會受到中共的利用和各種手段的威逼。

橫河:對,它要利用你。

主持人:那在這種情況下,其實也又提出一個問題,因為在美國很多移民,我想除了投資移民之外,大部分是通過工作移民,或者類似於技術、傑出人才這樣移民,很多都是這些知識方面的專家。那麼目前出現的這種事情,對於在美國的華人,尤其是這些搞研究的華人,究竟有什麼樣的啟示?提出一個什麼樣的借鑑作用?

橫河:我覺得是這樣子,自己做的事情自己要負責任。到了美國以後,它是一個法治社會,你就得老老實實的守法,遵守各個規定。這個對中國人來說可能有些不太習慣,但是你必須這麼做,你必須遵守人家的法律和規定,以免自己捲到這種事情去。因為你不管是替中共做間諜也好,還是中國的企業做間諜也好,一旦出事以後是沒有人會幫你的,中共這點是明確的,在歷史上從來就沒有為自己栽進去的間諜做過任何事情,你是自生自滅的。在這種情況下,大家千萬不要落到那個陷阱裡面去。

主持人:好的,剛才我們探討了三位中國公民在美國進行研究工作,他們來自於紐約大學,被控以「商業受賄罪」,但是FBI在具體執行的時候實際上是按照「間諜罪」進行運作的。同時我們今天探討了它給我們帶來的啟示,檢察官稱這件事情就好比是「花錢請狐狸來雞舍工作」,這就是做這些事情的人給我們留下的印象。

觀眾朋友,您現在正在收看的是《熱點互動》的熱線直播節目,歡迎您撥打我們的熱線電話:646-519-2879參與討論或發表您的見解。那麼現在我們來探討在週二的時候,由美國參議院司法委員會,在一次兩黨聯合的投票中,通過批准了對於美國移民法案進行一次大範圍的改革,其中涉及到了「政治避難」的部分,這也是對於華人會有一些重大影響的部分。究竟有什麼樣的影響?我們將和觀眾朋友一起探討,我們現場嘉賓是橫河先生。

橫河先生,現在通過的是在兩黨聯合投票下,共同通過這樣一個法案,那麼有關專門針對政治避難這個部分,對華人究竟會產生什麼樣一個影響?首先先請您分析一下、介紹一下目前通過的法案究竟包括哪些內容?

橫河:我先說明一下,它不是通過一個法案,是參議院的司法委員會通過了,參議院還沒有投票,參議院到六月份才投票,但是這是第一步。那麼眾議院也有同樣的情況,同一個提案也要進行投票,所以是在緊鑼密鼓的進行,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移民改革。而且這次兩黨比較一致,趨向於要達成一個協議。

那麼這個移民改革當中關於政治避難方面,現在參議院司法委員會通過的這個裡面有二點比較重要的,一點就是說你到了美國以後,必須在一年之內提出政治避難。指的是你最近一次進入美國境內,如果你反覆來回的話,你最近一次進入美國境內,一年之內必須提出來;過了一年就不能再提政治避難的問題了。很多人不知道,提晚了,那就沒有辦法了。當然也有些人會幫他想別的辦法,這就牽涉到另外一個問題了。那麼這是第一個部分,這個部分對很多人來說是一個比較好的消息,就說一年以外你還可以申請。

另外一個政治避難的問題,就是你一旦被批准了政治避難以後,如果你回到母國了,你有特殊原因,比如說家裡出現重大事故,你必須回去,那麼這是出於人道,你可以回去以外,如果沒有這些特殊原因,你回到母國以後,回來就取消你的庇護身分,拿綠卡的就沒有綠卡了。避難綠卡跟普通綠卡是有區別的,你不能再持有了,這是一個非常重大的變化。

主持人:剛才您提到兩點重大變化,第一點變化可以說是比較好理解的,有利於申請者。那麼第二點對於政治避難的申請人來說,最終經過批准了,但如果他回到母國的話,就會取消他的綠卡資格。您覺得這一點規定究竟基於什麼樣的考慮?

橫河:其實原來就有這個考慮,只是在執法的過程當中可能沒有這麼嚴,或者是執法的級別,第一線執法可能沒有要求,所以現在把它非常明確地規定出來。我想怎麼會提出來,可能有這麼個因素,那是大家特別關注的一件事情,就是這次波士頓的爆炸案,記得嗎?

波士頓的爆炸案是兩個車臣的兄弟、俄羅斯車臣的兄弟。大家知道,車臣跟俄羅斯不是作戰打了很久嗎?他們一直想獨立嘛,那麼就以受迫害的身分到美國來尋求政治避難,等於在那邊受壓迫的一個少數族裔,到美國來申請政治避難。那麼申請避難批准以後就出了一個事情,這個哥哥在申請避難批准以後回到俄國,在俄國住了半年,這半年人家就不知道他在那裡幹了什麼,對不對?後來又回到美國來,結果就發生了波士頓爆炸事件。

也就是說他並不符合政治避難的要求,你能夠平安的回到俄羅斯去,卻沒有受到你所說的迫害,你要被懲罰的這個事情沒有發生,也就是說他不存在政治避難的問題。所以很多人對這件事情,就覺得在移民法案當中有很大的問題。

所以這次移民法案當中有一條規定,就是在各個車站、碼頭,就是出入美國的海關關口加強對這種移民,尤其是移民的指紋檢查、身分檢查,確認沒有政治避難的批准者、庇護者回到自己母國;如果你能回去的話,你就不應該再有這個身份。所以我說基本考量就觸動了這個導火索,跟這次的波士頓爆炸案是一定關係的,當然不僅僅是這個,確實有很多人認為這裡頭有弊病。

主持人:好,我們談論的是關於移民法案方面一個重大的改革。那麼我們剛才探討的有關於政府避難的申請者的規定是一個全新的,還是以前就曾經有過的?以前是否有過類似的案例?您有一個什麼樣的解讀?

橫河:這個倒是長期以來就是這樣的,政治避難的要求本身的理由就是一個──你在本國受迫害。所以如果你能自由回去,那當然就不存在迫害問題了。其實2009年有過很多很多案例,中國大陸曾經以各種身分、各種名義在美國申請政治避難,被批准了以後又回國去的,這個情況非常多,包括在紐約,這種情況非常多。那麼回去以後再回來,在2009年的時候就發生了一大批被攔在邊境上的,把他的綠卡暫時給扣押了。

其實如果這個法案通過的話,海關就可以直接沒收他的綠卡。但是當時海關沒有執法權,海關只能扣押他的綠卡,然後把他這個案子交給移民法庭去審理,所以這個規定是有所不同的。移民法庭還得再去審你這樣子是不是違反了政治避難的要求。但是如果這個法案通過了,那就不需要了,在海關直接就把你扣掉了,你就沒有了,你就不能再進來了。這個可能是一個比較大的區別。

那麼2009年,當然很多人就分析了,說在這之前也有很多類似情況,那麼海關邊境執法並沒有這麼嚴;那麼有人就猜測2009年的時候是不是金融危機,美國經濟困難,所以就要加強執法,特別是邊境執法,因此就出現了很多……特別是福建籍貫的人申請了避難以後回美國遭到阻攔的現象。

主持人:說起政治庇護與移民有關係的話,我們也注意到去年警方在紐約唐人街這個地區曾經進行了一個大的掃蕩,抓捕了部分參與造偽證據來幫助申請庇護者進行造假的一些華裔律師。那麼當時這些個華裔的律師主要造假的藉口是什麼?您對當時的事情有什麼樣的解讀?

橫河:去年年底,FBI和紐約警方一起合作,襲擊了很多律師樓。主要就是他們接了大量的移民案子、政治避難案子,然後他們幫這些政治避難申請者去設計一些問題,設計一些回答,甚至設計自己受迫害的歷史,都幫他設計好,讓他很快的通過。很多律師樓是這樣做的,倒不僅僅是華裔律師,包括美國裔的律師也有這樣做的,有幾個很有名的還是美國人,不一定跟華裔有關係,當然他們也僱用了很多華人。

他們所用的幾個重要的藉口無非就這幾個,一個是逃避計劃生育,一個是逃避宗教迫害,還有一個是講修煉法輪功被迫害,這是他們設計出來最多的三種藉口。那麼實際上宗教迫害、迫害法輪功,這兩個都是屬於宗教信仰方面的。那麼對於計劃生育受迫害的問題在美國其實爭論的也很多,但是總體來說的話,它是屬於可以批准庇護的一個比較充足的理由。

那麼這個案子在調查過程當中,其實還有一個教會的成員捲進去了,他甚至幫助人家去設計,給一些幫助,教人家怎麼樣說你在中國受到宗教迫害。當然後來這個事情並沒有牽連到教會,因為美國這方面很清楚,你犯了罪就是你犯了罪,跟教會沒有關係,那是你個人的問題。這種做法,我們知道在紐約也有很多專門設計說修煉法輪功受迫害去申請政治避難的,這個情況也相當的多。

主持人:實際上他本身並不是真正的……

橫河:並不是。所以你可以看到在紐約或者在什麼地方,有法輪功活動的時候,每次都有一些人會擠到裡邊來,然後拍很多照片;那麼教會也會專門安排一些人,是這些律師,涉嫌的律師樓的這些人會安排,就以基督教受迫害的身分去,辦理身分的會安排他們到教會裡面去體驗生活,真的到裡面去過一段時間,了解裡面的情況,用這種方式去辦理政治避難。

主持人:好的,我們來探討現在這個移民條款對於華人的影響,目前這一類的類別涉及到多少人數。據現在這個資料顯示,目前在美國申請政治避難的人數,中國在其它各國中名列第一,這足以說明這一類的對於在美華人的影響。那麼它名列第一是因為中國人口最多呢,還是因為什麼其它因素?您覺得這背後是什麼原因?

橫河:說起來跟人數眾多應該是沒有關係,當然人數多、基數大,所以申請迫害的人可能會多。但是更重要的因素,因為美國的移民法關於政治避難問題是一視同仁的,並沒有歧視哪個民族、哪個國家,最關鍵的問題是看這個國家的政治狀況,政治自由狀況。也就是說,在美國的移民條例裡面規定,受政治迫害的種類當中,中國可能是政治迫害最嚴重的國家之一。因此來自中國的,美國不管是政府、國務院還是移民局都認可這一點:發生在中國侵犯人權的事情非常多,而且非常嚴重,很多案例會符合政治庇護的目的。

所以從另一個角度上說,可能台灣人要申請政治庇護就要困難很多,因為大家都認為台灣現在是一個民主國家,是一個自由的國家。個人打架不算,那不能算政治避難。如果台灣來的,受政治迫害,來自國家機器的政治迫害的可能性很小。所以你可以看到,真正來自台灣申請政治避難的案例,屈指可數;而來自中國大陸的就非常非常多,其原因就是中國大陸人權狀況之糟糕,這是個基本共識。

主持人:除了剛才您講到的,突顯了在中共治下中國的人權狀況糟糕之外,另外,我們結合兩個與華人相關的案例,裡邊都包含造假的成分,無論是在商業中不遵守道德,去提供情報;還是在移民的過程中或幫助別人移民的過程中進行造假。在這過程中造假,會不會影響美國華人在整個主流社會的名譽和信譽?您怎麼看待這樣的情況?

橫河:我覺得這是有一定影響的。你說沒有影響,當然相對來說,美國人不大會把個體犯罪歸到一個族裔身上去,這一點在美國屬於政治正確不正確;如果由於個體的犯罪去歸咎於族裔,就犯有歧視。事實上是會受影響的,因為當數量特別大的時候,你看在中國城裡一圍剿就這麼多律師樓,當然就會影響到這些案例。當然,美國不大會去追究這些案例中已經獲得庇護的人,但是繼續再申請的人可能就會受到影響。另外,你騙多了以後、有一定的百分比以後,它當然就要當心了。這是一個問題。

但是我覺得這裡面還有另外一個問題,比如說你申請了法輪功庇護,但你實際上不是法輪功修煉者。不是法輪功修煉者,然後你又申請了這個庇護,那麼按照中國人來說,實際上你欠了法輪功一大筆,因為你用了他的名義。像中共在紐約法拉盛地區挑動的一些圍攻法輪功學員,或者做一些反法輪功活動的時候,如果這時候你去了,從你個人來說,你是喪失了信用;就像很多人覺得車城的這兄弟倆,美國收留了你、保護了你,結果你在美國製造恐怖事件,從做人來說,這就非常不地道。是不是這樣?

其實這裡也是的,你用了這個藉口,然後你又反咬人家一口,那做人來說就是不地道。我覺得這是大家一定要當心的。因為作為法輪功或者教會來說,他不能跑到美國移民局去說「你不是」的;那是移民局的責任,不是這些團體的責任。不能說你冒充基督教徒,就派教會的一個人去鑒定你是不是,然後說「你不是」的;人家不能做這樣的事情,因為他不是執法部門。在美國責、權分得很清楚的。所以這個就要特別當心,你自己良心上過得去過不去。

另外一個當然很清楚的事情,說謊、造假本身也是不對的。為什麼來自中國造假的案例特別多呢?其實在中國大陸黨文化影響下面,從小培養你造假,學雷峰做好事,然後寫心得筆記,然後說你今天做了幾件好事。這不就是編故事嘛!從小編慣了,所以就把這壞習慣帶到各個國家去。

主持人:觀眾朋友,您現在正在收看的是《熱點互動》熱線直播節目,歡迎您撥打我們的熱線電話:646-519-2879參與討論或發表您的見解。剛才我們分析了美國移民法案中關於政治庇護條文的改變對華人的影響。我們在下一節中,將為您探討在美國沸沸揚揚的國稅局爆出的醜聞。在至少持續18個月的時間之內,對保守團體的非營利組織的申請,採取了設置障礙的方式,從而引起了政治上的地震,就相關的情況我們先看一段新聞短片。

國稅局免稅組織部門主管洛伊思‧勒納(Lois Lerner),當天在國會眾議院監管和政府改革委員會舉行的聽證會上作證:「我沒有做錯什麼,我沒有觸犯任何法律,我也沒有違反任何國稅局的規章制度,我也沒有對此事或對任何其它委員會提供虛假信息。」勒納表示,她將按照法律顧問的建議,行使她的憲法權力,不作證或回答任何問題。〈美國憲法修正案〉第5條規定,不得強迫刑事犯罪者自證其罪。

眾議院監管和政府改革委員會主席,加州共和黨人達雷爾‧伊薩(Darrell Issa)表示:勒納早在2年前就知道,俄亥俄州辛辛那提辦公室的國稅局工作人員正在使用不恰當的查稅標準,並下令他們做出改變,但勒納在去年就國稅局審查保守派免稅地位時向國會提供虛假信息。

伊薩還指責國稅局在2012年5月進行內部審查時,雖然發現了對保守派團體額外查稅的政策,但其內部高層並沒有對國會進行說明。

北加州茶黨組織日前指控國稅局在這個組織尋求免稅資格時,進行「密集且深入性審查」,侵犯其憲法權。事件曝光後,國稅局代局長史蒂文‧米勒(Steven T. Miller)下台,國會和司法部也開始展開調查。

主持人:觀眾朋友,剛剛我們看了一則有關美國國稅局醜聞的相關新聞。在這一節中我們也特別邀請到了註冊會計師陳晶女士,加入到我們的節目當中和我們一起探討這個話題。我們先聽一下橫河先生的分析。在這件事情中,涉及到「非營利組織」,在美國「非營利組織」究竟是什麼概念?橫河先生您有何解讀?

橫河:「非營利組織」在美國其實也是很簡單的。非營利就是不營利,不營利就不要繳稅,因為只有營利才能繳稅。美國國稅局有規定,符合這些條件,主要是社會福利,就是對社會上有福利作用的一些組織可以申請非營利,因為它不生產產品、不賺錢,靠社會捐贈,所以這些組織就不需要再繳稅。另外,捐贈給這些組織錢的人也不需要繳稅,你捐掉了。實際上這是一種社會的組織。

這裡頭就有一個問題,一般來說這種組織是非政治的。但是對於說客,專門到國會去遊說的這些集團、組織,另一個是政治競選組織;只要你的主要工作不是遊說和政治競選團隊,如果主要的規定是社會福利,然後附帶有這些工作,那也可以成為「免稅組織」,也可以免稅。這就是現在牽涉到的、涉及到對哪些團體可以批准?特別是政治團體、有政治傾向的團體,可以批准它的免稅狀態。牽涉到的實際上是這一個部分。

主持人:這件事情可以說是非常大的一個醜聞,現在媒體都在鋪天蓋地的進行報導。為什麼美國各界對這方面非常重視和不滿?您覺得這背後是什麼原因?

橫河:我覺得很重要的一個因素,當然它針對的是保守團體,那麼這裡有一個很嚴重的問題,就是違反了美國的價值。美國價值有一個最重要的因素就是「平等」,一個團體在沒有被定罪或者沒有違反美國法令的情況下,就把它單獨劃出去特殊對待,不管是特殊的「好對待」還是特殊「不好的對待」;這些保守的團體是受到了特殊的「不好的對待」,很多該給他們辦的不給他們辦,拖延,或者是乾脆不辦。這種情況就違反了最基本的原則。

而且很糟糕的是什麼呢?他們還有個「黑名單」,這個在公眾是不能接受的,美國的輿論是不能接受的,所以美國的政治家也不能接受,就即使你是這麼做了;但是只要一上台面誰都不能這麼做。這裡就牽涉到他們甚至就把某些詞彙列在上面,像茶黨、愛國者……就這一類,列了很長一個名單。這個名單,跟這些詞彙有關的、比較保守的,像愛國者就是屬於保守團體,比較願意取這種名字嘛。

這就是違反了公平的原則,實際上是屬於歧視的。這裡有牽涉「制定了不當標準」,怎麼能制定呢?就把這些名詞拿出,就像中共在搞過濾一樣。這是不行的!另外一個,就是不平等對待所有的團體。所以大家意見都非常大。

主持人:我們接下來再次請教陳晶女士,請您從專業的角度對此進行分析。因為這牽涉到美國國稅局,非營利組織是不上稅的,不上稅的組織為什麼又引發國稅局的重視?在一般人看來,沒有給國稅局交稅,它的作用本來沒有那麼大,為什麼國稅局會對此進行嚴查?這究竟是什麼原因?陳晶女士。

陳晶:是這樣的,美國社會其實是非常有愛心的,整個主流社會都非常提倡和推崇、支持慈善事業和公益事業,不管是學校的小孩子也好、一個普通職員也好,或者企業也好,大家都會把每年年收入的一小部分拿出來,去捐助和支持美國的慈善事業和非營利組織。美國的慈善事業和非營利組織,實際上對美國社會的影響以及經濟方面的發展,都起到很大的作用。

我這裡有一些數據,就目前來看,美國大概有150萬非營利機構,也就是每175個美國公民當中會有一個非營利機構,而且美國70%以上的人,每年都會給非營利機構捐款。從2011年的捐款數字來看,從來自於個人、企業和私人基金會捐助的金額來講,大概不到3千億美元。實際上這個數字還是很可觀的,其中包括個人捐款就超過2千億美元。

所以為什麼國稅局會非常重視,它自己1分錢都拿不到,它會非常重視?因為這些非營利機構從社會上集到了一筆很大的資金,國稅局就想保證這些資金是不是真正用到了該用的地方,支持社會上的方方面面,比如教育方面、醫療方面、宗教信仰方面、藝術方面,是不是在支持這些方面?這是他們主要重視的原因之一。

而且非營利機構對於促進美國經濟發展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比如2008年以來,美國經濟的蕭條並不影響非營利機構,非營利機構的就業方面,就業問題和工資增長的問題不但沒有下降反而倒提升了。而且2012年,美國的GDP5.5%是來自於非營利機構的這一塊。所以從方方面面來講,非營利機構實際上在美國社會中起了非常大的作用,而且對美國的經濟發展也起到非常大的作用。

主持人:陳晶女士,以您從事註冊會計師專業角度來說,美國現在這件事情可以說是引發了政壇的地震,為什麼各方面對此如此的關注和不滿?您覺得這背後是什麼原因?

陳晶:我是這樣認為的,因為美國是一個法治社會,所有政府人員的工資、他們的錢其實都是來自於納稅人,對於公眾、對於一個納稅人來講,拿納稅人的錢,卻由於政治觀點的不同,或者是宗教信仰的不同,或者是膚色、種族的不同而去歧視一個個人或者團體,美國公民是不會允許這種事情發生的。其實這件事情本身是一個非常小的事情,因為它並不牽扯到貪污或者挪用公款的問題。從中國人的角度來講、從來自於大陸人的角度來講這其實不是很大的事情。

主持人:橫河先生,這件事情現在中國大陸的媒體也進行了廣泛的報導,中國對於「非營利組織」究竟是如何界定的?有何涵義?和美國這件事情比較您覺得有什麼看點和不同?

橫河:中國很奇怪,中國的非營利組織的整個概念其實跟西方是很接近的,那種公益組織就是非營利的。但是非常奇怪的,它的說法,在中國有50萬非營利組織,但實際上是很難註冊一個非營利組織的。我們記得那一年有一個北京的工盟,它們不讓他註冊。任何一個民間的組織要註冊非營利組織,在中國幾乎是不可能的,只能註冊一個公司。註冊公司以後,它就來查你,說你逃稅、漏稅,因為公司必需交稅。

所以它允許你去成立公司,但是不允許你去註冊成非營利組織。那麼這樣的話,你籌來的錢它就叫你交稅,隨時隨地可以治你。就是這樣子的。所以在中國,真正的非營利組織幾乎是不存在的,它要存在必須掛勾一個政府部門,或者跟政府有關的部門,或者是國營企業,或者怎麼樣掛勾。所以所有的非營利組織,實際上都掛勾在一個政治團體或者是跟政治團體相關的一個什麼機構下面。

中國的真正非營利組織、非政府組織實際上都是被政府控制的,真正像西方這種概念的是沒有的。所以當中國的媒體大規模報導這件事情的時候,實際上是把一件在中國根本不能算事情的事情,放大成一個從美國人眼光來看的政治醜聞,而在中國連這樣的組織都沒有,就連註冊一個真正這種組織的可能性都非常小。

主持人:這裡面都涉及到濫用公權力的問題。如果美國現在爆出的這個醜聞是濫用公權力,那麼在中共政府的統治下,濫用公權力的行為又有什麼樣的對照?又能有什麼樣的啟示?

橫河:我只能認為,任何一個政府機構,你都不能保證它沒有濫用公權力的機會。因為人就是這樣,有天生的你說貪婪也好、對權力的追求也好,濫用總是有的。問題就在於當這件事情出來以後,你可以看到社會各界馬上有一套非常完善的機制;要監督、要調查、要制定出一系列措施來阻止類似的事情再發生。是這麼一個問題。所以你看當事的國稅局的人,被迫的要去向公眾交待、要向自己部門來交待;自己部門來調查要交待,還要向國會交待。他要向很多的人交待。

實在不行的話,他還要要求按照〈憲法修正案〉第5條規定,不能自定罪,「不自證其罪」。這就是說,他是很被迫的。而在中國,濫用公權力已經成為災難、常規了;他不需要對任何人負責,他也不需要向任何人交待他濫用公權力。這是一個很大的區別。一個是個案,而且是要被監督的,要改正的,而且個人要受到懲罰的;還有一個就是永遠也不會懲罰,只要你不是因為政治原因倒下去。

主持人:我們看到這件事情出現之後,國稅局代理局長馬上遭到了免職,當然是形式上逼迫他自己遞出辭呈。針對這件事情,對比美國人如何對待,我們看到奧巴馬上週在白宮的發言,他說:「美國人有理由對此感到憤怒,我也感到憤怒。這本來應該和政治、黨派無關。重要的是國稅局必須在工作中做到絕對的認真。」同時他還表示:「我們將確保法律是明確的,使我們有信心相信他們在以公平的方式工作。」橫河先生,對這件事情的處理您有什麼看法?

橫河:我覺得這很簡單。因為美國我只要看它的處理方式,你可以看到首先是財政部自查,財政部是國稅局的上司,所以財政部自己調查報告發出來的,並不是別人先查到、先提出控訴,是他們自己查,然後立刻到國會去聽證。我覺得這一套完善的方式,就確保了濫用公權力的做法不會被容忍,而且確實是排除一切黨派,所有的人都不能容忍這樣的事情發生。

所以我相信,這個事情最終還會有一定的措施確保它不再發生。那麼相對來說,我希望在中國大陸,當然現在我們不可能做到這一點,但是希望大家也看一看,當中共的媒體在報導這個醜聞的時候,我們再想一想,我們中國大陸這裡是怎麼樣一回事。

主持人:觀眾朋友們,非常感激您收看本次《熱點互動》的直播節目,非常感謝您的關注和參與,我們下次節目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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