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漁船遭日扣押 獲釋後繼續捕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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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5月14日訊】(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4日電)農委會漁業署公布,今天被日方扣押、繳擔保金的高雄籍漁船正昌發2號,下午1時49分獲釋,繼續捕魚。

漁業署表示,因超出暫定執法線作業、被日方扣押的正昌發2號,為高雄籍延繩釣船,發生海域在北緯23度54分、東經124度57分。

漁業署今天早上7時接獲通報,日方以高雄籍正昌發2號漁船違規進入日本經濟海域作業,遭水產廳公務船東光丸於上述海域扣押。

署方說,台籍船長孫居民坦承過界,船主家屬中午將擔保金401萬6000日圓匯至駐沖繩那霸辦事處指定帳戶,人船已於下午1時49分獲釋。

漁業署長沙志一說,漁船獲釋後,已繼續執行捕魚作業。

鮪魚公會理事長謝文榮說,應該是台日關係自去年台灣捐款助日本賑災改善,加上簽署台日漁業協議,所以可以繳擔保金後獲釋。

他說明,一般民主國家扣船後進入司法程序處理,多要等到開庭、判決,並繳交判罰的款項後,才會獲釋,動輒拖1、2個月;此案擔保金算高,但法院之後判決出爐,若多繳,也會退回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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