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密檔案】貴州湄潭吃人事件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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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5月5日訊】1987年,筆者參加了《湄潭縣誌》的編纂工作。在查看史料時,閱讀了「湄潭事件」發生的經過及歷史面目。當時湄潭縣是由鳳岡、餘慶和湄潭三縣合併而成的大縣。全縣總人口60.5萬人,其中農業人口56.57萬人。

事件主要發生在農村,從1959年11月到1960年4月初,歷時5個月之久,全縣共餓死12.451萬人,死亡人數佔全縣總人口的20%。事件中,最為慘不忍睹的是出現了人吃人的事件。這場禍及全縣農村的大災難,史所罕見,駭人聽聞。

(一)事件前



全縣農村經過1958年大躍進、大鍊鋼鐵、大兵團作戰、大辦食堂等的反覆折騰,早已民力疲憊,財力、物力空虛,幾乎山窮水盡了。許多生產隊除集體飼養的幾頭耕牛外,其它六畜瀕臨絕跡,森林嚴重被毀,廣大農民的吃飯問題面臨絕境。食堂以人定量,長期缺少油水,農民普遍吃不飽,以瓜菜相添。時間久了,對長期體力勞動的農民來說,實在吃不消。1959年糧食只收了3.22億斤,比上年減少32.6%,其它農作物減產更為嚴重。然而,1958年大躍進中膨脹起來的浮夸風,不但未止息,反而變本加厲了。當時,湄潭縣委主要負責人把全縣糧食總產定為8.462億斤,虛報5億多斤。為了兌現8億多斤總產,一場駭人聽聞的反對瞞產私分和反盜竊運動的鬥爭,就在全縣展開了。

(二)「反瞞產」運動



1959年11月,湄潭縣召開五級幹部大會,布置開展「反瞞產」運動。會上首先動員號召各公社、管理區、生產大隊和小隊幹部自報糧食產量。報得多的就表揚,准其先回家;報得少的就是瞞產,瞞產就是「反革命」,不準回家,必須重新報「實」產量。會上窮追硬逼,氣氛十分緊張,一直要等報的產量與縣領導事先框套的數字基本吻合才放過關。樹為「紅旗書記」的綏陽公社,開始就報產量1200萬公斤,縣領導派出專車將該社開會的幹部送回公社。回社后就布置假現場,先在糧食下面堆滿亂草、秸稈、糠殼、石頭等,上面從國倉中運去糧食蓋起來,讓人參觀。1959年12月初,湄潭縣先後組織數千基層幹部到該社參觀學習,由該社領導進行經驗介紹,又讓該社事先訓練好的10名反瞞產「標兵」到全縣各公社介紹反瞞產經驗,大造聲勢。12月底,遵義地委又親自在該社主持召開全地區反瞞產現場會議,介紹經驗參觀假現場。各公社回去后如法炮製,立即行動,在全縣農村搞開了反瞞產私分的鬥爭。

全縣農村停糧斷炊以後,對長時間口糧標準低、瓜菜代,不見油葷的廣大農民來說,真要命了,普遍浮腫,走路拄棍棒,東倒西歪。一些農民開始紛紛逃荒活命,更多的農民到處剝樹皮、挖野菜來填肚子,時間長了就不行了,餓得連家門口都邁不出去,只有在家等死。1960年1、2月份死人最多,全縣每天都有上千人死亡,許多農民全家死絕,床上地上擺滿死屍。整個農村哀鴻遍野,餓殍滿地,甚至出現了人吃人的情況,實在使人慘不忍睹,耳不忍聞,視者落淚,聞者傷心。

情況如此嚴重,並沒有引起上級的重視,仍然一股勁地反瞞產,捉「鬼」拿糧,大喊大叫要堅決打退「資本主義」的猖狂進攻,徹底粉碎「富裕農民」的瞞產私分活動,把生產隊幹部當作集體瞞產私分的頭子而橫加折磨。各地成立搜查隊、打虎隊,闖進農民家裡翻箱倒櫃,沒收財物。凡是能吃的東西全部收光,硬把群眾置於死地,有的群眾反抗,就遭毒打,有的被打傷致殘,有的被活活打死。有的群眾不堪忍受飢餓之苦,到飯店搶飯吃,有的攔路搶東西吃,甚至偷宰耕牛,盜竊國家糧食。

(三)反盜竊運動



縣委主要負責人不調查這一時期偷盜的原因,反而開展反盜竊運動。1960年元月,縣裡召開有關幹部會議,布置反盜竊運動,開展大搜大捕,凡是平時犯有小偷小摸的人通通抓起來。在鳳岡、餘慶和義泉設立關押點,成立臨時法庭,就地宣判,並採取先捕后批准,先出布告后判刑,判處10年以內徒刑由公社批准等違法行為。

在下面設立「勞改隊」、「教養隊」,抓來的群眾,白天由民兵持槍監督勞動,晚上開會鬥爭,一斗就動刑。被非法關押的群眾達2794人(經批准的有65人),關死的就達200餘人。這些被關押的群眾,除極少數是慣偷外,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基本群眾。在這場反瞞產、反盜竊運動中,動用的酷刑有:割手指、縫嘴巴、用鐵絲穿耳朵和腳後跟、點天燈、猴子搬樁、吊鴨兒浮水,拖死豬、火鉗燒紅烙嘴巴、槍斃活埋等等。實在見所未見,聞所未聞。

(四)萬人坑



在開展反瞞產的同時,決定從農村抽調10萬民工(實際集中7萬民工)大墾萬畝茶園,萬畝果園,大修萬頭養豬場,大修水利,大修街道,拆毀大量民房等建築設施,使許多人無家可歸,民工體力消耗大,又吃不飽,在工地上拖死的不少。為了湊足10萬民工,農村已經大量死人了,還繼續徵調,有的農民拿點樹皮野菜,拄起棒棒上工地,還未走到就倒在路邊死了。

縣委主要負責人還加強了郵政通信檢查,凡是向上級反映情況或控告的材料,都被卡下來,把消息封鎖得死死的。縣委第一書記個人就扣住51封信件,兩封未具名的交公安機關偵察。凡是反映情況的人都受到各種打擊迫害。1960年4月,省、地委派出工作組到湄潭調查,縣裡繼續捂蓋子。綏陽公社黨委負責人重操故技,以保護首長為名,把群眾趕上山去不與工作組接觸,又把嚴重病號和孤兒集中關起來,在一間烤煙房裡就關死36人,又組織人力把屍體丟在土坑消洞里。該社後面的兩個大消洞裏面,丟了幾百具屍體,還有未斷氣的就往裡面扔,扔下去還哇哇地叫,群眾把這個消洞叫「萬人坑」。

據統計,在這場反瞞產、反盜竊運動中,全縣被活活打死的群眾1324人,打傷致殘的175人,關押死的200餘人,被戴上「右傾機會主義」帽子、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撤銷一切職務的1680人。

(五)不了了之的結果

1960年4月,「湄潭事件」暴露后,為了平息民憤,挽回影響。省、地委工作組深入群眾,調查研究,掌握了大量的材料,最後對「湄潭事件」作出了結論。緊接著就號召全縣幹部和群眾揭「湄潭事件」的蓋子,開展「新三反」,不久又搞開了「整風整社」。運動一個接著一個,鬥爭的烈火越燒越旺。

圍繞「湄潭事件」進行的「新三反」、「整風整社」運動,實際上是以「左」反「左」,不但於事無補,反而把事態重新擴大,並沒有找出造成「湄潭事件」的真正原因,接受沉痛教訓。而是把事件的全部責任一鍋端給下面,讓你吃不完兜起來。這種以「左」反「左」的做法,只能是抱薪救火,錯上加錯。後來,中共指出,這類事件主要是總結接受教訓,一般不要追究個人責任,才停止了事態的繼續發展。「湄潭事件」就這樣結束了。

文章來源:《炎黃春秋》2007年第11期(有刪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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