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虐童致死 養母判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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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4月02日訊】(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市2日電)樊姓女子因5歲彭姓養子隨地大小便,涉嫌毆打男童並曾徒手用力抓男童生殖器,男童因腎衰竭而死亡。法院審理後,判她12年。

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34歲的樊女,在去年9月14日上午,因5歲的彭姓養子打擾她休息,樊女持塑膠管抽打男童;之後被告又發現養子隨地大小便,竟再度持塑膠管鞭打並腳踹男童腹部,過程中被害人因失去重心頭部撞擊到牆壁。

法院指出,樊女當晚在新北市樹林區住家替男童洗澡時,發現他在澡盆內大小便,除徒手毆打男童外,並用力抓男童生殖器,使被害人全身多處骨折和瘀傷,導致男童因急性腎衰竭死亡。

法院表示,樊女驚覺養子有異,曾試圖施以人工呼吸但仍回天乏術,樊女直到晚間7時丈夫返家後,她才在丈夫陪同下向警方報案。

被告在警詢和檢方偵訊時曾試圖卸責,辯稱因照顧男童壓力很大,恐罹患精神疾病;但經鑑定後,樊女精神狀態並未達心智缺陷。法院審理後,依傷害致死罪,判決樊女有期徒刑12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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