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駁回iPad mini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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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3月31日訊】(中央社華盛頓30日法新電)美國聯邦專利商標局(USPTO)駁回蘋果公司為保護熱門商品iPad mini平板電腦的商標申請案,並表示此案申請商標的依據太過薄弱。

不過,蘋果公司直至7月24日前都可以進一步提出說明,解釋iPad mini與較大螢幕iPad的不同之處,據以力爭商標權。

專利商標局在駁回信中寫道,iPad mini標誌「僅形容申請者商品的特徵與特色」。這封信的日期是1月24日,不過直到最近幾日才曝光。

這封信寫道:「在這件案子中,個別內容和整體結果都在形容申請者的商品,並沒有提出這個屬於可上網平板電腦中較小型手持行動裝置商品的獨特、不一致或非描述性的意義。」

專利商標局指的就是組成商品名稱的個別字:「I」、「pad」和「mini」。

這封駁回信說,除非蘋果公司向專利商標局證明「iPad mini」是1個獨特的標的,否則專利商標局將禁止「蘋果公司對市場中其他商品或服務也可能使用的特定字詞或設計,申請商標專利權」。(譯者:中央社張詠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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