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許博允性騷 李慶元獲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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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2月06日訊】(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6日電)台北市府顧問許博允不滿巿議員李慶元指他性騷擾聲樂家,提出妨害名譽告訴。北檢認定李有查證且事涉公共利益,處分不起訴。

台北地檢署指出,許博允涉嫌性騷擾女聲樂家的案件,已傳喚許及被害人並轉簽偵字案偵辦中。

台北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調查小組,調查3個多月,日前完成調查報告,決議許博允「性騷擾事件成立」。

全案緣於一名女聲樂家在去年9月18日,在李慶元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指許博允於去年8月27日在台北巿安和路一家夜店內,涉嫌毛手毛腳性騷擾她和一名大陸女聲樂家。女聲樂家哽咽表示被許博允強吻。

許博允在去年10月1日到台北地院遞狀,向女聲樂家等求償新台幣2300萬75元,並在同月3日到台北地檢署控告李慶元妨害名譽;女聲樂家則在同月11日前往北檢控告許博允涉嫌性騷擾。

檢方偵辦期間,李慶元表示,他所言均是有所依據,有人向他舉發並提供資料,並提供被害女聲樂家在臉書上與友人談論疑遭性騷擾的對話內容。

女聲樂家向檢方表示,李慶元在開記者會之前,有向她求證,她認為許對她確有性騷擾,檢方也查出,李在記者會前,也有向當天的目擊者求證。

檢察官認定,李慶元有向多人求證,而許博允身為巿立交響樂團顧問,是否對參與演出的女聲樂家進行性騷擾,他的言行舉止有無不當,已涉及公共利益,李舉行記者會,是認此事為真,無相關犯行,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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