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苑鄉長涉貪交保 彰檢擬抗告

Facebook

【新唐人2013年01月06日訊】(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6日電)彰化芳苑鄉長林清彬涉嫌收取回扣,遭彰化檢方聲押,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凌晨裁定新台幣6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將提出抗告。

林清彬涉嫌和營造業者合作,洩漏芳苑鄉公所3項工程投標廠商資料及底價,讓特定廠商得標,林清彬4日下午和廠商相約收取賄款時,遭檢調逮捕,林清彬等人昨天經彰化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遭檢方聲押。

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凌晨裁定林清彬新台幣60萬元交保,陳姓營造商父子羈押禁見,另名謝姓廠商則請回;法官認為,林清彬經偵訊後,已無逃亡及串證之虞,裁定60萬元交保,至於陳姓營造商父子則涉及另起圍標案,因此裁定羈押禁見。

針對彰化地院做出的裁定,彰化地檢署認為林清彬案情未交代清楚,表示不服,將提出抗告。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