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事業考績 待陳(沖)核定

Facebook

【新唐人2012年12月30日訊】(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30日電)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今天表示,行政院複核小組已完成國營事業績效考核評核,最快在元旦假期後報請行政院長陳(沖)核定。

經濟部28日公布國營事業年度績效獎金,若加上2個月考核獎金,預估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員工最多可領4.6個月年終獎金、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最多可領3.65個月、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最多可領3.46個月、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可領3.31個月。

監察委員葛永光表示,監察院對國營事業虧損還發高額績效獎金糾正過經濟部,再不改革,會對經濟部長等提出彈劾。

根據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的國營事業工作考成流程,國營事業考核經事業機構自評和主管機關初核後,須經行政院複核。

鄭麗文表示,國營事業績效考核,行政院複核小組複評考成結果有其依據,最快在元旦假期後,報請陳(沖)核定。

媒體報導,經濟部長施顏祥說,經濟部已根據監察院提出的糾正,修正「經濟部所屬事業經營績效獎金實施要點」,將政策帶來的收益刪除在經營績效中,近日就報行政院核定,一旦核定,101年考績適用。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