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基金使加拿大成為廣電節目輸出大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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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12月6日訊】 設立基金用以幫助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是現今世界上一些國家和地區,(如加拿大、韓國、英國、中國香港等地方)常用的方式。基金用途主要為:一、資助優秀廣播、電視節目的製作;二、廣播電視事業人才的培養;三、對優秀廣播電視員工的獎勵;四、其他有關提高廣播電視事業水準必需設備的補助。而基金的如何使用與分配,才能滿足公共利益?在這一方面,加拿大媒體基金(Canada Media Fund,CMF)的設立及運行,作了一個成功的示範。

  

  加拿大的廣播電信產業主管部門為國家廣播電視電信委員會(Canadian Radio-television and Tele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CRTC),CRTC主要任務在於維持文化、社會與經濟目標的平衡以維護公共利益。而另一個與廣電產業息息相關的主管機關則為文化遺產部(Ministry of Cultural Heritage)。兩者的密切合作,有力地推動了“加拿大內容”的產制。

  為促進“加拿大內容”發展,政府專門設立了加拿大電視基金(Canadian Television Fund,CTF)與新媒體基金(Canadian New Media Fund,CNMF),這兩個項目便是加拿大媒體基金的前身。文化遺產部與有線電視、衛星電視在2005年共同設立加拿大電視基金以用來補助本國的電視與電影製作。有線電視及衛星電視每年必須將稅前營業額(gross broadcasting revenue)的5%上繳到電視基金中,文化遺產部也會編列基金預算。自1996年起,加拿大電視基金(CTF)投資超過27億加元,製作超過27000小時的電視節目。而2008-2009年度為1.2億加元。

  除了加拿大電視基金之外,政府並於1998年設立新媒體基金,用來鼓勵數字互動節目的產制。新媒體基金於2007-2008年提供1100萬加元補助71個互動數字內容產制計劃,2009-2010年則提供1430萬加元。新媒體基金為國家補助計劃,用來補助互動文化內容產制,由加拿大電視電影公司(Telefilm Canada)負責管理。

Telefilm為聯邦政府所設的特許法人機構(Crown Corporation),屬於文化部門,成立宗旨為促進本國影音產業(包括電影、電視與新媒體)的發展,提供策略與財務上的幫助。

  2009年3月,加拿大文化遺產部(Ministry of Cultural Heritage)宣佈,為了讓加拿大民眾可以在眾多平臺上看到更多優質的國產影視節目,文化遺產部將於2010年4月1日起將加拿大電視基金(Canadian Television Fund)與加拿大新媒體基金(Canada New Media Fund)合併,設立加拿大媒體基金(發展歷程見表一)。基金重要的關鍵在於“加拿大”元素,包括加拿大的創意人才及加拿大產制內容。

  文化遺產部Moore部長表示,政府了解廣電業與節目產制業面臨的挑戰,基金將可幫助廣電業及節目產制業創造更多優質節目內容,並可使廣電業與互動數字媒體業對加拿大經濟有所幫助,將可使得廣電產業更能“創造、娛樂、與加拿大人民連接”(create,entertain,and connect with Canadians)。

  加拿大媒體基金(Canadian Media Fund,CMF)為一個非營利組織,其設立目的是為了鼓勵數字媒體內容的發展及軟件應用,CMF也善用數字新科技提供基金信息(在Twitter4與facebook5上都有相關連結),除了公布相關信息,也作為與民眾溝通的渠道。

  該基金的來源仍然與其前身(電視基金與新媒體基金)相同,包括兩部分:一部分由文化遺產部提供,一部分則由有線電視與衛星電視提供。為了減少產業衝擊,原本的電視基金與新媒體基金在2009-2010年仍然會繼續運行,直到2010年4月(新財政年度開始)才開始加拿大媒體基金的運行。2010-2011,每年將提供至少1.34億加元資助加拿大的節目產制。目前這個基金約有3.5億加元。

  CMF基金設有基金管理董事會(Board of Directors)。董事會共有七位董事,由兩個組織所提名:the Canadian Coalition for Cultural Expression(CCCE)─代表加拿大的有線與衛星電視業,負責提名五位董事;另一個機構則為加拿大文化遺產部─代表加拿大政府,負責提名兩位董事。七位董事確定後,則從中選出一名董事長。董事會的主要職責為確保該基金的可信度及其運行。而實際的基金各項獎助計劃的申請程序處理,則由和CMF簽定服務協定的Telefilm負責。

  CMF資助的獎助項目主要可分為兩大類:

  1實驗計劃(experimental stream):主要是資助互動、數字媒體內容,這些內容用於網絡、無線、移動或者其他平臺或設備上。

  2 其他匯流計劃:以下這些計劃的申請者必須將其內容置於電視以及至少另一個平臺上。

  ※發展計劃(Development Program):資助本國不同地區的節目在多平臺上亮相。

  ※表演計劃(Performance Envelope Program):鼓勵英語及法語節目。

  ※Francophone少數民族計劃(Francophone Minority Program):鼓勵製作反映魁北克省之外的法語群體生活的內容。

  ※土著計劃(Aboriginal Program):鼓勵加拿大印第安人的節目製作。

  ※英語節目產制(English Production Incentive):鼓勵加拿大境內英語節目量比過去5年的平均量減少20%以上的地區的英語節目製作。以2010-2011年為例,CMF將資助British Columbia,Yukon and Northwest Territories,以及魁北克省的英語節目。

  ※多語節目(Diverse Languages Program):資助非英語、法語、少數民族語的節目製作。

  ※英語觀點計劃(English POV Program):鼓勵英語市場的觀點記錄節目產制。

  ※Versioning Program:鼓勵將這些由CMF資助的電視計劃能涉及到更多加拿大民眾。

  CMF評審標準主要包括觀眾、聽眾觸達(Audience success)、歷史觸達(Historic access)、地區節目產制執照(Regional production licences),以及必要的執照(Above-threshold licences)。分配比例則於每年制定調整。不過,基金成立後,也受到過批評,如TVG電視臺便認為,有些的節目收視率只有30%,但得到的資助卻高達45%,在分配缺乏透明度的情況下,也會使得最受歡迎的節目可能沒法得到資助。但有輿論認為這是基金的管理規則還不完善所致。

  加拿大從1967年開始,便已意識到扶持本國節目的重要性,因而設立各種基金來幫助發展,時至今日,已使得自己成為僅次於美國,世界第二大廣電節目出口國。

  在政府以加強文化創意產業為國家重要發展方向的同時,鼓勵廣播電視等影視產業的本國優質內容產制,絕對是必要的。加拿大通過廣播電視發展基金、媒體基金來資助優秀國產節目內容的做法,值得借鑒。

文章來源: 中國論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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