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評管理規定 歐盟達成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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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11月28日訊】(中央社布魯塞爾27日法新電)歐洲聯盟內部市場執委巴尼耶今天說,歐盟執行委員會、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已就管理信用評等機構的新規定,達成折衷協議。

巴尼耶(Michel Barnier)發表聲明說:「我歡迎今天能就管理信評機構的額外規定達成這項重要協議,以期減少對信評的過度依賴,消除利益衝突,並建立一個民事責任機制。」

他又說,這些機構「在為主權國家評等時,必須更為透明」,同時「遵守主權評等的時機規定,在主動公布主權債評等時,須對公布時機提出解釋」,以避免破壞金融市場穩定。

執委會期望新法規可在年底前,由歐洲議會及27國領袖組成的歐盟理事會通過。(譯者:中央社羅苑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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