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玲:最低級別的政府官員——北京「小腳偵緝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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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11月11日訊】別小瞧了那雙「小腳兒」,顛兒顛兒的倒騰得快著呢!別小瞧了她們沒文化,她們說你是壞人你就在劫難逃!

五六十年代的居委會成員多是來自農村的中老年婦女,她們雖是北京戶口,但多沒什麼文化,可在家長裡短兒、罵街打架中,她們混得賊奸,那些有文化的人未必比得了。

這些「小腳兒」們,雖然不能幹太複雜的事,卻知曉鄰里密事,警察雖威猛但有些事卻無從下手,因此「小腳兒」女人便發揮了大作用,故她們有「小腳兒偵緝隊」之「美譽」。至今人們遇到事,就會有人說:「你去居委會問問」。

「家庭婦女」本是個地位低下的貶義詞,但她們一旦進了居委會,就了不得了,成了「街道幹部」、「積極分子」。尤其是當有「兩會」之類的大事時,她們就戴上「紅箍」上崗,那就是國家、政府的人了。至於算不算是職業婦女,算不算是婦女幹部?不知道。

當然,居委會中也有好人。比如,鄰里的好孩子遊行反腐敗去了,失敗逃亡逃回到家裡來,運氣好的,有鄰居居委會大媽來到家中壓低了嗓門兒悄悄訓斥大人:「你怎麼還敢讓孩子呆在家裡呀?今天白天就別出去了,好好休息,天黑了趕緊走吧,下通知了正抓他呢,到局子裡還能有好兒嗎?」這孩子算是命好;而那「鄰居居委會大媽」也是功德無量!

但是大多數情況不是這樣,「大媽」們在黨的教育下,階級覺悟甚高。如上,同樣的事,那些平日裡見面熱情打招呼的主任、委員、積極分子,知道了消息,飯都不做了,麻利兒地去報告政府,帶上警察,將老街坊的孩子帶走,送進勞改所、監獄,甚至有的挨了槍子——那可是「大媽」們看著長大的孩子啊。

這些沒是非、喪盡天良的「最小政府」的積極分子們,你們得到了多少賞錢?升了幾級官位?你們夜裡不做噩夢嗎?出門不怕碰見鬼嗎?你們能永遠整別人嗎?

當年居委會的「大媽」們就曾帶著紅衛兵指認誰家有錢、誰家是資本家、逃亡地主、誰家老燉肉——那錢肯定是剝削來的、誰家有個半導體曾傳出外國話——一定是特務……

近年來,居委會帶隊抓人又重新鎖定了新的目標:異議者、法輪功和上訪的。

2008年我在獄中時,僅我所在的囚室內,前後就有數名法輪功學員是被居委會準確監視定位,帶領警察把他們抓來勞教的。當年,幫倭寇禍害百姓的,人稱「漢奸」,那麼今日這些不是「家庭婦女」的「小腳偵緝隊員」們,不問是非曲直,只管通風告密領獎賞的,應該叫什麼呢?

就我的經歷:我作為一個訪民,有時晚上回家——不管幾點,只一小會兒,警察就來上門「探視」了,一點兒不耽誤。如果沒人通風報信,哪能那麼準呢?如果在「特別」的日子,警方需要控制我,一大早,就有鄰居居委會的人——常常是幾個,來到我家門口上崗。比警察神速多了,想警方一定會給她們發獎金。

居委會女主任曾在2009年4月29日夜裡12點,帶領警察破門而入將我帶到居委會問話,後又帶到派出所關押了4天,後又帶回居委會看押共計16天。誰也不知道什麼事,就說是上級的命令。

還有,居委會女主任曾在晚上,帶領警車警察砸開我親戚家的門,在鄰居眾目睽睽之下將我裝入警車帶走,害得親戚們不知該怎樣面對鄰居質疑的眼神。讓人不可原諒的是,那個晚上,我孩子一個人在家,她們前來砸門,逼交房租,停水停電。我孩子天生膽小,至今一提居委會,他馬上就躲。這些「最低級別的政府官員」,淨不做人事兒。

儘管今天的「偵緝隊」大多不是「小腳兒」了,有些也有文化,甚至還有大學生,但那「偵緝隊」的作風、功能卻是一脈相承,半點兒不走樣兒。1989年12月 26日還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等諸多條款,偉大辛勞的「偵緝隊」經過一輩一輩多年的努力奮戰,已納入正式的機構軌道,聽說以後還會發統一的制服呢。

文章來源:《中國人權雙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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