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少認罪酒駕 被害家屬不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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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10月17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17日電)被稱「葉少爺」的葉冠亨涉嫌酒駕撞死人案,高雄地方法院今天開庭,葉冠亨認罪,但2名被害人家屬都不願和解。

葉冠亨下午由母親陪同出庭,李姓和陳姓被害人的家屬也由律師陪同出庭,法官提示相關肇事筆錄、照片與卷宗,由檢辯雙方進行攻防。

檢方指控葉冠亨涉嫌酒駕、嚴重超速,在速限時速50公里的高雄市中華路上超速時速約130公里,造成2死、3傷的嚴重車禍。

葉冠亨對於被控的酒駕、超速等認罪,並當庭多次表示酒駕不對,知道自己錯了,也願意誠意與被害人家屬和解。

法官詢問李姓和陳姓被害人的家屬是否有再進行調解的意願,但被害人家屬都表示沒有調解的必要。陳姓死者父親表示,葉冠亨肇事後都沒有悔意,他不願和解。

陳父說,這起酒駕案對法務部修法懲罰酒駕有指標性的意義,希望法院能夠速審速結,他請求法官羈押葉冠亨。庭訊於下午6時左右結束,預定於11月9日宣判。

葉冠亨涉嫌於今年4月25日,酒後駕車載友人在高雄市中華路超速撞到垃圾車,再撞擊晨起運動的李姓婦人,造成李婦當場死亡,同車陳姓友人也傷重不治,李婦丈夫也疑因傷心猝死,留下8歲孤女。

全案由高雄市警察局新興分局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檢方於5月底偵結,葉冠亨和垃圾車司機王嘉祥分別被依酒駕肇事致人於死公共危險罪、業務過失致死罪等起訴,並認為葉男嚴重超速導致2人死亡,建請判處法定最高刑度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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