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清華碩士成貪官 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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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10月15日訊】(中央社記者邱國強北京15日電)今年32歲、擁有北京清華大學碩士學位的海南省副局長級官員肖明輝,因為一口氣收賄人民幣近1612萬元(新台幣7660萬元),日前被海南二中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新華社報導,肖明輝案發前擔任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規劃建設土地局副局長,主管建設工程。他從科員升到副局長,只有不到2年時間,當上副局長時還不到30歲。

報導引述洋浦經濟開發區一名知情官員說法指出,肖明輝「個人能力突出」,且是清華的碩士畢業生,因此迅速受到重用,是他不到2年就成為副局長的原因。

報導指出,洋浦經濟開發區內的居民安置區及相關公共服務設施工程2007年底展開招標作業,工程金額約5億元。當時,肖明輝與他的司機張成梁密謀,找尋符合資格的業者投標這項工程,並從中收取好處。

報導說,在張成梁等人牽線下,一「中」字頭的營造業者承諾,得標後將支付工程總價的5%作為答謝,這家業者果然在2008年3月得標。之後,張成梁在海南登記成立數家空殼公司,並以這些公司的名義與營造業者簽訂10份虛假勞務、供貨合約,以便為肖明輝收賄。

經調查發現,肖明輝一共向營造業者開具近2077萬元的發票,營造業者向肖明輝行賄的金額達近1612萬元,並分別以現鈔、銀行存款、店鋪的形式轉給肖明輝,而張成梁也分得一些好處。

除了大錢,肖明輝也不放過小錢。調查發現,位在開發區內的洋浦小學,2007年拆除舊校舍及興建臨時校舍時,肖明輝收受趙姓建商支付的6萬元賄款,讓趙某得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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