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瞞凶宅賣屋 遭判6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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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10月2日訊】(中央社記者林瑞益新竹2日電)鄭姓婦人隱瞞兒子曾在自宅燒炭自殺事實,將凶宅賣給彭姓夫婦,新竹地院依詐欺罪,判處鄭婦6個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6旬鄭婦的兒子7年前在自宅燒炭自殺死亡,鄭婦隱瞞事實,還謊稱兒子是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並非自殺的凶宅,於民國96年將房子賣給彭姓夫婦。

彭姓夫婦去年將房子轉售給李姓男子,成交前告知屋內曾發生鄭婦的兒子因一氧化碳意外死亡,但李男入住後,發生不少怪事,經調查,發現竟買到凶宅,憤而對彭姓夫婦提起民事訴訟;彭姓夫婦則控告鄭婦涉嫌詐欺,並要求法官從重量刑。

鄭婦庭訊時坦承兒子是燒炭自殺死亡,且願意和解。法官認為,鄭婦因身心受創,導致急於出售凶宅,依詐欺罪判處6個月徒刑,雖可易科罰金,但因未與彭姓夫婦達成和解,讓彭姓夫婦蒙受損失,不宜緩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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