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名取代印章 內政部研議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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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9月15日訊】(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15日電)內政部次長簡太郎表示,日韓逐步發展取代印鑑證明的方式,台灣也可慢慢思考是否繼續全面使用印章和配套措施的可行性。

印鑑制度存廢各界有不同意見,簡太郎9月上旬赴與台灣同樣擁有印鑑制度的日本和韓國考察,簡太郎表示,日韓正在思考思考,用什麼方式可以取代印章。

簡太郎解釋,民法規定可用簽名取代印章,不過台灣承襲日治時代,因民智未開,很多人不識字而使用印章,因此沒有像國外一樣的簽名文化。

簡太郎說,日韓已在思考印章的取代方式。在日本,印鑑證明用於不動產登記、汽車登錄和公證文書製作,不過當事人也可使用電子署名並檢附電子證明書,或線上申請核發印鑑證明。

韓國方面,印鑑證明主要用於不動產買賣、銀行貸款擔保、車輛讓渡和租賃權設定等,今年12月1日後,將新增本人親署簽名確認書和電子本人親署簽名確認書的配套措施。

簡太郎表示,台灣在法院公證提存、地政、稅務和金融業務都使用印鑑證明,這些領域是否通通都需要用印章,是否可慢慢改用簽名,都是可以思考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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