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案:社區法庭責令打人者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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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8月15日訊】週一舊金山地檢署聯合舊金山警察局、華埠社區針對發生在6月10日的法輪功學員遭攻擊事件進行社區法庭審理。雙方再次舉證陳述後,社區法庭責令行兇 者向受害的法輪功學員書面道歉,並與受害人保持10英尺的距離。請看來自舊金山的報導。

週一上午,在舊金山美國退伍軍人協會,社區法庭分別聽取了舊金山打人事件雙方的陳述。仲裁員和地檢官評議後,社區法庭判定:

打人者Jingjun Chen和Yongyao Wu向受傷害的法輪功學員書面道歉,並與受害人保持10英尺的距離。此外,Yongyao Wu還必須接受4個小時的情緒控制個別輔導。

法庭報告已在下午通知受害人的律師。對於社區法庭的判定結果,受害人律師認為:

受害人代理律師泰瑞•瑪仕(Terry Marsh):“他們明白,打人者對法輪功修煉者犯了罪。由於他們是第一次違法,他們受到了在這個國家對這種違法的人應該得到的懲罰。”

她還表示,舊金山法輪功學員被攻擊事件關係到城市和國家的基本自由。

受害人代理律師泰瑞•瑪仕(Terry Marsh):“古希臘的蘇格拉底說的很清楚,一個城市或國家若不能保護良心自由和宗教自由,就在危險之中。良心自由和宗教自由必不可少,關係到城市和國家的完整與生命力,特別是像舊金山這樣的城市,以及像美國這樣的國家。”

對於唐人街近幾個月發生的一連串法輪功學員被攻擊事件,地檢官助理凱瑟琳•米勒(Katherine Miller)表示:

地檢官助理凱瑟琳•米勒(Katherine Miller):“我理解,對於一些事件中是否存在更多的同謀,一直有這種疑問,我們鼓勵和我們聯繫過這些事的人帶著他們的證據報告警察局,以便我們可以跟蹤調查。”

法庭結束後,四位法輪功受害人在街頭手舉展板,希望不要在唐人街繼續發生類似的人身攻擊事件。

新唐人記者易聞、安琪舊金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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