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總局密件曝光 抄送610辦公室

Facebook

【新唐人2012年6月12日訊】《新唐人》播出大陸電視劇屢次受到中共阻撓,而幕後黑手就是廣電總局,在我們得到的機密文件中,這項通知並抄送給了專門迫害法輪功的「610辦公室」。

《新唐人》獲得的一份中共廣電總局的文件顯示,廣電總局於2010年底發了一道「關於防範法輪功『新唐人電視臺』的通知。」通知聲稱,不得以任何形式將影視節目提供給「新唐人電視臺」,並不得將節目用於任何與法輪功有關的播出,違者將「嚴肅追究」責任。

通知最後還寫上,各個相關單位在落實通知時,要「嚴格保密」。

更為玩味的是,這份通知抄送給了一個不相干的部門:「中央610辦公室」。

中國問題專家橫河:「廣電總局是管這些娛樂公司的,一般娛樂公司需要做甚麼是廣電總局下達文件來教他們做的,但是這件事情肯定不是廣電總局做的,是610要求的,對他的下級在發文件的時候,就要抄送給610,就表示對610說,你們要求的我們已經做了。」

「610辦公室」是專門迫害法輪功的一個組織,而《新唐人》成立十年來,從來沒有畏懼中共的打壓報導法輪功真相,因此成為中共的眼中釘。

反觀現今的中國,山寨和盜版隨處可得,向來不談版權的中共,卻偏偏同新唐人談起了版權問題。

中國問題專家橫河 :「 中共自己沒有版權概念,它做甚麼事情都是侵犯版權的,在中國大陸侵犯版權的問題多的不得了,它都不管,它只是利用版權這件事情,來給新唐人找麻煩,這是中共一貫,從新唐人開辦以來,中共就想盡一切辦法來找麻煩,這種找麻煩和它自己怎麼做一點關係都沒有,它只要能夠甚麼地方找到麻煩,它就去做去,和它自己尊不尊重版權沒有任何關係。」

據不同國家的經銷商反映,他們長期收到來自中共不同形式的威脅,要求不得賣片給《新唐人》。

目前《新唐人》也已經得到證實,如果購買大陸連續劇在北美的版權,會受到來自大陸發行商的附加要求,「不能賣給《新唐人》」。自2010年開始,這條規定已經明文寫在每一部連續劇的合同裡,而且還加了一條「罰款十倍」的條款。

儘管如此,《新唐人》多年來堅持不懈的報導中國大陸的真實情況,揭露中共的邪惡本性,使中共當局對《新唐人》的封鎖,是屢戰屢敗。

新唐人電視常春採訪報導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