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密檔案】台灣共產黨與「二二八事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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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4月04日訊】【導讀】目前在台灣對「二二八事件」的談論,幾乎是圍繞在「元凶是否是蔣介石」、與「涉案人員的責任歸屬」上。本文則是從一個幾乎被忽略、甚至被遺忘的角度,來探討「台灣共產黨」與「二二八事件」的關係,一段您可能未曾聽過的歷史。

(續前)六、「二二八事件」中台北地區的共黨活動



「二二七緝煙事件」中的台共記者

中共背景的吳克泰、周青二人,曾參與中共台灣省工委會控制的「自由報」,後來為擴大對新聞界的滲透,兩人轉任台北「中外日報」記者。他們兩位在以新聞煽動「二二八事件」後,潛逃大陸,參加「台盟」組織,其後並持續為中共統戰部門工作。

吳克泰說:「周青從事件一開始就在場,由他寫前半段,我寫後半段,群眾包警察局和憲兵隊部份。報導寫完後,採訪主任、副社長兼總編輯不敢發,經過一番爭執之之後,印刷廠的工人出來說話了,他說如果這篇報導不發,就要把印刷廠燒了。這才把報導發了出去。第二天一早,報紙發到全台北市並發往全省各地,被搶購一空。稿子發排以後,我和周青又回到了憲兵隊。上千名群眾一直包圍著憲兵隊,呼口號要求交出凶手。」吳克泰親自參加了群眾衝鋒陷陣,幾次衝進警察局長的辦公室,要求交出凶手加以嚴辦。

另一位中共份子周青說:「幾百個群眾圍住警察分局要求交出凶手。雙方大約僵持四十分鐘才發覺凶手已被轉移到總局保護起來。人群便衝向城內的警察總局,人群已由幾百人迅速膨脹為數千人。警察局長陳松堅手忙腳亂,幾次站在二樓陽台說話,都被人群的怒吼聲打了回去。這樣僵持一個多小時,忍耐不住的人群有人衝進局裡,發覺凶手早被轉移到附近的憲兵第四團團部。」

龐大的人群一齊湧向憲兵團,途中周青向新生報工會借了一面鑼。周青以敲鑼鼓動群眾冒雨衝鋒,一進一退,這樣來來回回,次數無法計算。「那天夜裡我和吳克泰一面鼓動群眾,一面又輪流回到《中外日報》寫稿。稿子是用特寫描述的。」周青回憶說。

228遊行領導者的角色

終宵攘擾的台北市經過清晨短暫的平靜後,2月28日上午9點,中共「台灣省工作委員會」的幹部吳裕德,當時為台大學生,率領一群人,敲鑼打鼓,沿途號召民眾參與他們的行列,尾隨人數愈來愈多。當隊伍路過延平北路派出所時,一舉湧入,完全搗燬該所,未及走避的員警全被毆傷。10點鐘,另一批群眾湧進重慶南路專賣局台北分局,現場遭縱火焚燬。午後,群眾向台灣行政長官公署前進,其中有人手持日本軍刀和槍枝。下午2點,群眾又至設在新公園內的台灣廣播電台(即現在的二二八紀念館),以台語和日語廣播,號召曾在日軍服役本省籍青年,至指定地點集合。

由於事件不斷擴大,迫使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於下午二點宣布台北臨時戒嚴。這一連串的群眾事件,至今仍有許多人說是群眾自發行為,但起領導作用的台大學生吳裕德,是中共「台灣省工作委員會」所吸收的學生幹部,在28日上午領導群眾毆辱公務員、搗毀官署。而當群眾砸爛專賣局時,旁邊的屋頂重下來兩條大字標語:「打倒陳儀獨裁政,建立台省民主政府」,倉促之間,何來布條?顯見有人預先準備。

長官公署的神秘一槍?

另外一個疑點是,當群眾包圍長官公署時,那「神秘的一槍」是誰開的?當天至長官公署請願人潮以萬計,要求陳長官親自出來接見群眾,陳儀覺得人太多,安全沒保障,通知請願群眾派若干代表進署面談,群眾不接受。陳儀乃與葛敬恩商量,決定到二樓陽台與群眾見面。當陳、葛走到陽台,正要與群眾對話,忽然有人用手槍自群眾中向陳射擊,但未命中,樓下警衛聽到槍聲,立即向群眾開槍還擊,一時秩序大亂,群眾爭先恐後逃離現場。

一般而言,在台北市的事件中,知名的中共份子並未站在幕前,而其隱居幕後的領導角色程度,則很難精確掌握。一度掌握「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領導權的王添燈,他是否是中共份子仍無法定論,但王添燈卻把草擬「二二大事件處理大綱」的重任交由台共兼中共的潘欽信、蕭友三和蔡子民三人。32條改革方案草擬後,一面交由王添燈,一面交予中共台省工委會負責人蔡孝乾。中共表示時間緊迫,不用修改,王添燈就於3月6日在「處委會」提出32條,要求陳儀命令在各地的武裝部隊,自動解除武裝;地方的治安,由憲兵與非武裝之警察和「民眾組織」共同負責;一切施政,不論軍事、政治,須先與「處理委員會」接洽;對於此次事件,不向民間追究責任,將來亦不得假藉任何口實,拘捕此次事件之關係者;絕對反對在台灣徵兵,以免台灣陷入內戰漩渦等條款。

延安中共的回應

陳儀在台灣逼出了「二二八事件」,當然是與國民黨內戰多年的中共所樂見的,正是所謂「親者痛,仇者快」。當時在延安的中共就透過電台廣播說:「台灣人民的武裝自衛乃是被迫的,是必要的,是正義的,是正確。」3月20日延安《解放日報》發表社論說:「你們的闘爭就是我們的闘爭,你們的勝利就是我們的勝利,解放區軍民必定以自己的奮闘來聲援你,幫助你們。」

中共當然希望擴大事端,因此在廣播中免不了煽風點火,提出呼籲:「一、武裝闘爭既已開始,必須反對妥協,反對出賣,以爭取最後的勝利。二、處理委員會所通過的32條綱領,應堅決為其實現而奮闘。三、應迅速在鄉村照顧人民的經濟要求,在城市將接收的房屋分配予貧戶。四、為取得勝利,必須組織堅強的政治團體出面領導。五、須立即選擇大批幹部派赴城市鄉村領導武裝闘爭、行政工作與群眾運動。六、應速派重要領導人員及大批幹部,擴充自治運動的根據地等。」

(摘錄中共1947年3月梗日廣播)

(待續)

文章來源:《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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